刑辩律师写给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有一种犯罪叫“捧杀”

刑辩律师写给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有一种犯罪叫“捧杀”

前几天跟几位民营企业家朋友吃饭,整个饭局大概持续三个小时左右,大家的话题始终围绕着另一位因罪获刑的企业家朋友,这位朋友所触犯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席间大家都不乏各种惊讶、困惑的表情,反复问我,咱们国家的刑法怎么会有这种罪名?从业这么多年,一直不太喜欢在酒桌上谈论跟专业有关的话题,所以对大家的疑问都是略微讲几句后便一带而过。

其实我能理解大家的惊讶之情从何而来,越是惊讶越是能反映出大家对刑法的一无所知。

有一种犯罪叫“捧杀”。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这几十年企业家的成长史能够发现,其中贯穿着这样一种悲剧,一批又一批年富力强具有行业创新精神的企业家不是失败在商业风险的打击中,而是倒在了突如其来的刑事风险中。对于企业家个人来说,刑事风险的爆发表面上看好像是毫无征兆的大难临头,但真正遭遇刑事风险的“因”其实早已在自己从商多年的经营习惯中埋下,有“因”有“果”。

这种观点可能会引来一片批判之声,很多人会说“出事”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企业家一辈子都没有遭遇刑事风险。确实如此,但我也要说能够混得风生水起,所谓的成功人士也是少数派。我们所见过的企业家往往都是在所属行业或所在地域小有成就的企业家,为什么这类企业家遭遇刑事风险的概率会更高一些,因为有一种犯罪叫“捧杀”。

民营企业家身上有“三座大山”

我们常说压在民营企业家身上有“三座大山”,分别是:融资难、税费负担重、行政垄断导致的权力寻租。而想要越过这“三座大山”将企业发展起来,每一位企业家都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走遍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道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最终能熬过来。抓住机遇发展起来的鱼跃龙门,都变身为成功人士,这时各种项目、资金、“人脉’纷至沓来,一时风光无二,感觉走上了人生巅峰。干着一本万利的项目,花着大把的资金,用着手眼通天的“人脉”,这一切的一切都为日后刑事风险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咱们的话题转回文章开头提到的罪名一合同诈骗罪。为什么那位企业家朋友会因为这样一个罪名而入狱,原因很简单把“牛皮”吹得太大了。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企业家迷失自我

一个成功企业家在被“捧”的过程中容易迷失自我,在商务合作过程中大包大揽,夸大履约能力,隐瞒项目进展,一旦项目出现闪失,投资人的钱回不了本,那么轻则一场民事诉讼,重则锒铛入狱。

我们在这里所提到的“人脉”其实指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政商关系,攀附权力是中国企业家发展 企业最便捷的“生财路径’之一。目前的现实是,如果没有权力的支持,企业不要说发展,甚至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里生存下去都很困难。但是,在当今全面反腐的大背景下,先前官商勾结、官商结盟所埋下的刑事风险正在集中爆发,在全面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使得长久以来企业家与某些官员之间的权钱交易被不断地公之于众。如果有一名官员被查,往往背后牵连出一大串企业家,而在官商结盟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企业家有一共同特点,就是对企业经 营的规范意识和对法律敬畏方面普遍先天不足。这种先天不足的缺陷在当今中国全面施行依法治国,“老虎苍蝇一 起打”的高压反腐态势下,注定了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的高发趋势。

刑辩律师写给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有一种犯罪叫“捧杀”


野性+侥幸=企业家犯罪

有时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谈完案情后也会聊几句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里的生活状况,记得曾经有一名被关押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跟我说:“孙律师啊!我被关押一年多了,看着从看守所里进进出出的人,总结了一下大家进来的原因,无外乎两个,一是因为野性,二是因为侥幸。

我问他这两点怎么讲,他说野性的人是天不怕地不怕,啥事都敢干,不计后果,进看守所是早晚的事。侥幸的人吧,知道自己干的事情有风险,也害怕,但是始终认为自己不会出事,这就是侥幸,一出事还是进来了。听闻此言,恍惚中感觉有些道理,想想自己处理过的那些企业家涉刑案件,在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野性或侥幸的因素。

从早些年的褚时健、黄光裕再到近几年的徐翔等人都曾经是所在行业的执牛耳者,在他们身上也都曾经看到过一个企业家所应该具有的野性。一个人对成功的渴望,资本天然的逐利性,催生出了企业家的野性。但“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法治经济,我国目前的高压反腐态势已经表明原有的政商关系,必然要被新形势下的政商关系所取代,大家不要再像过去那样迷恋所谓的“人脉”,不要再被所谓的“人脉”而“捧杀”。

“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家应当将注意力转移到“苦练企业内功”建立完善的现代化企业合规审查机制中,不能“只顾埋头赚钱,不懂抬头看路”,只有管控好企业与自身的刑事风险才能获得金钱所带来的安全感和快乐感。

刑辩律师写给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有一种犯罪叫“捧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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