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以後, 我順手舉報了前領導”,這種行為值得提倡嗎?

老萬


為了你自己好,最好不要舉報。好聚好散,離職不代表你不在這個工作圈子。

無論關係好不好,大家都還在一個行業圈子,得罪領導層對你未來,有可能會有不良的影響。

下家公司通過面試,並不意味著你100%可以入職了,他們也許還會做背景調查。

所以一離職就和前領導、和前公司撕破臉的行為,是非常不明智的。

在新公司面試時,會有一張應聘登記表讓你填寫。

表格裡的工作/實習經驗欄後,會要求寫“證明人”。

總之,保持良好的關係和禮貌,一定能助你的求職一臂之力!而如果你真的和領導鬧崩,他人品也不佳,你覺得他會在背調時給出客觀的評價嗎?

更不用說舉報這個事,最後未必能落到實處,對於你個人來說,並沒有獲得任何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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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前程無憂


“辭職以後,我順手舉報了前領導”。這種行為值得提倡嗎?

對於不法行為,人人都有舉報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值得稱讚和提倡的。

你的舉報,儘管是辭職後的順手行為。因私舉報也好、純粹的正義之舉也好,還是應該得到理解和支持的。不過,疑問仍然存在。

疑問一、

你的舉報行為、為何是辭職後?不是在辭職前?為什麼是順手舉報?不是專門舉報?

疑問二、

辭職前不舉報,有害怕打擊報復的心理、有討好領導、謀取私利的意圖。

疑問三、

辭職後順手舉報前領導,具有明顯的報復心理,這不是純粹的正義之舉,是痛恨這個人、是瀉私憤、是背後捅刀,是私慾未得到滿足的魚死網破行為。

正義之舉是不摻雜個人恩怨的,是事實求是、有證有據的。舉報者可以實名(也可以不實名),舉報違法犯罪的行為、是被人們敬重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但、你的這種順手舉報行為,總讓人有一種不痛快的感覺。

總之,你辭職後對違法行為的順手舉報,還是值得稱讚。疑撼的是、你摻雜了個人的恩冤,為純粹的正義之舉、打了折扣。


來自老區的毛刺槐




值得提倡,反而害還大力提倡,於公於私都應該舉報。

於公,是為了正義,很多人以為私下裡做一些違法亂紀的是事情就以為沒人知道。這些領導在上面肆無忌憚,最後受傷的還不是基層人員,要麼就是苦老百姓。

於私,我們也是在積善,讓一個人改邪歸正,阻止他讓更多的人受苦,這就是一種大善。

要是不舉報,反而會讓這些所謂的“領導”繼續享福,卻是別人在給他買賬,受苦。

我來說一個我們村的例子吧!是很真實的,上面的政策是很好的,說是要村村通水泥路。直到今年回去我都沒有看到水泥路,因為我們那一個隊離大隊有點遠,反而大隊的修了水泥路而且還沒有出什麼錢。

我們村這一條石頭路還是每家每戶出錢修的,時間長了也壓壞了。同村的人再說,村支書拿著錢不給我們存修路,反而是去做投資,都沒有經過我們村同意。好吧,現在生意沒做好錢也扎進去了,路也沒有,本來有一個很好的機會報貧困村國家免費修,村支書愛面子說我們村那裡貧困了,受罪的還不是我們村民,一下雨就是泥巴水。

說是今年會修路,到時候看休不休,不休只能去找上面的人了,雖然不抱希望但是村民也拿這個支書沒辦法。

建議國家搞一個便民渠道

一是,為了杜絕領導為所欲為的現象,天高皇帝遠管不著這些小官,這就是一大壞處。

二是,為了幫助弱者維權,很多人想要去投訴,可是沒有地方去投訴,看你一個農民,有關部門敷衍了事。

職場上也是同樣的問題,官官相互,領導穿透一氣的現象到處都是。可能領導做的事情不大,受到傷害的普通人,沒有地方可以傾訴。

合法權益受到傷害為什麼有的人寧可動用無力也不願意去投訴,原因就不用多說了。

希望在以後會制度越來越完善,相關渠道會越來越方便普通人維護自己的權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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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閣


行為值得提倡。



說說我之前的"舉報前領導"的經歷。

幾年前,我在一家公司,這家公司員工流動率非常大,離職的員工要麼剋扣工資,要麼拖欠工資。我們先後離職的員工去勞動保障部門告了,也沒有什麼結果,因為公司老闆經常找不到人。

其中,有個和我們基層員工走得近的女合夥人,她在這家公司投錢了,想撤資,這個老闆也是避而不見。

有天,這位合夥人打聽到前老闆又忽悠了一個人投資。她把這位準備投資的人選電話給我了,我給他發了一條短信,大意是老闆不靠譜,要慎重之類的。

過了幾天,這家拖欠工資的人力主管打電話給我們說可以去領拖欠的工資,我們都去了。後來,主管和老闆把我單獨叫到一個辦公室,問是否我發了短信,是誰指使的,脅迫之下我招認了。在這裡,有點對不起前合夥人了。

不過,合夥人後來告了老闆,連判決都下來了,老闆一直藏貓貓,沒法執行。

現在看來,當時還是太傻了,雖然也涉及到自己的利益,但好心也被出賣了。

所以,你的"舉報"前領導,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被前領導穿過小鞋,還是為了老東家的利益?

你是否有足夠的證據?後續還需牽扯多少精力?是否會兩敗俱傷?

如果是為了老東家的利益,前領導有貪腐或有損公司利益問題,大公司一般會有紀檢部門的,你的舉報可能會給公司調查助一臂之力。

揭露職場黑暗行為,這種勇士非常需要,但前提需要好好保護自己,不能牽扯太多精力,不影響後面的職業前程。


許多多的後花園


幹得好啊!

切身經歷。大二的時候,暑假,被我爸媽拉到上海,讓我自己找一份工作乾乾,美其名曰鍛鍊我的能力。天知道那年上海的天氣有多悶熱。後來,剛好我親戚也在做暑假工,他那年大三,我就由他介紹,進了一家寬帶公司的某一分部。

公司具體的名字我就不說了,它的服務器都是租借電信比較差的資源,下載到是挺快,就是會時不時的卡,晚上八點有時候你打開一個網頁都麻煩,當然,價格很便宜,上海的朋友應該猜到是什麼公司了。總之,在這個工作的一個半月裡面,我發過傳單,拉過網線,在太陽傘下面給人介紹寬帶,在休息室裡吸著二手菸聽那群人討論女人,沒辦法,誰讓只有那邊才有空調呢。後來臨近開學,又恰好我高中同學生日,我便提前回辭職回去了。我親戚還在那,在我回去的那是十幾天裡,那個分部的經理被一個辭職的給舉報了,後來我才知道,這傢伙除了別的違規,還剋扣了我們的工資,差不多每個人一個月一千左右,我當時就懵了???

後來,他還想打擊報復,最終被新的經理給取代了。我那被欠的錢,在我親戚的努力下,在我開學後的一個星期,打到了我的銀行卡里。

你和我說,值得提倡嗎?

這麼和你說吧,那一個學期,我就沒吃過少於一顆雞蛋的蛋炒飯!


增益君


如果是“前領導”有違法違規的行為,當然應該舉報。如果是僅僅是為了挾私報復,發洩不滿,編造事實誣陷,那隻能說你也是個小人,不但不提倡,還應該被制止。我曾經經歷過一件事,可能比“辭職舉報前領導”更嚴重。

我舉報了朋友

2016年底,我舉報了一個朋友,他現在還在坐牢。某天,我打開QQ郵箱整理郵件,看到了一封廣告郵件,本來準備刪掉,仔細一看,居然是之前認識的一個朋友群發的。好幾年沒見面,我突然來了興趣,就回復問了他一些近況。沒幾分鐘他就回復了,留了微信,沒想到居然在同一座城市工作。後來,經常隔三差五的聊天,也見過幾次面,一起吃飯,喝酒。期間陸陸續續的知道他是做電商,在京東,天貓,淘寶店打工。但是經常換工作,好像每次聯繫他,他都換了工作單位。開始我也沒在意,這畢竟是他的私事,沒具體問原因。

一次他邀請我去吃飯,我正好也沒啥事,就去了。喝到很晚,晚上就去他家坐了坐。我無聊,打開他的電腦,想找首歌聽。看到電腦桌面上,滿滿的表格文件,我好奇打開了幾個,發現全是各種姓名,地址,電話等私人信息。有幾個文件夾是身份證照片,半身照,數量驚人。他的QQ消息也不斷,全是各種交易信息。我有些不解,問他怎麼搞這麼多個人資料,當時他可能有點喝多了,直言不諱,把他怎麼賺錢,賺了多少錢都給我炫耀。

我瞬間明白了,為什麼總是換工作,原來是為了收集個人信息,倒賣。他的主要業務,一、賣信息,給別的營銷機構;二、售身份證信息,註冊淘寶店,倒賣店鋪;三、出售身份證,銀行卡,給各種註冊公司的機構,貸款公司,洗錢機構,詐騙機構。

我當時就震驚了。後來幾天,我想了想,勸他最好別幹這事了,趕緊收手。勸了幾次,他有些生氣了,諷刺了我一下。我也就沒勸了,後來一段時間,我覺得還是不靠譜,感覺他可能會幹更大的事情。我直接在網警平臺發了一封郵件。第三天當地警察就聯繫我了,讓我去派出所一趟。沒多久,他就被抓了。

這就是我的經歷。


呼啦呼啦


如果僅從文字理解,我覺得這件事情你做的絕對正確,而且過癮,如果換成是我,估計也會如此,不過這種事情,冷靜下來思考後,還是要分清是非,慎重而行,下面先從我的真實經歷,說說我的看法。


以前我所在的部門,新調來一位女領導,年紀四十歲左右,工作態度積極,為人也比較熱情,開始大家都對她印象挺好,但一起共事久了之後,不少同事發現,這位女領導工作中有著嚴重的問題,短短几個月時間,便在部門中安插了數位新同事(後來發現都是她的親戚朋友家的孩子),一些比較複雜的業務,也會優先安排這些人去做,根本不考慮對方能否勝任,因此搞砸了公司數筆業務,最後更是在會議上把所有責任推給部門的幾位組長。到後來,她將公司的客戶名單,私下給了她朋友所在的公司,被行政部門揭發後,才被開除。如果當時我和同事,能夠及時將問題反映,也許後面的事情本不會發生。

看法1:舉報時機值得商榷,如果是你在發現問題後,直接進行舉報,那你絕對是位英雄(畢竟當初我沒敢這麼幹),但無果是你離職後才舉報,難免有報復之嫌。


看法2:舉報證據是否充足,你要先確定自己手中是否有確鑿的證據,是道聽途說,還是親眼所見,畢竟以某些領導的手段,給你來一個誣告,你反而麻煩不斷。


看法3:舉報渠道要明確,你要想清楚需要通過哪些渠道進行舉報,是在網絡上發篇帖子,還是將舉報材料及證據交於政府檢查機關,還是向公司行政或紀檢部門進行反應,不同的事情,需要用到的舉報方式也不盡相同(必要時候,可以採用匿名舉報的方式),首先要確保自己安全,畢竟私底下的打擊報復這種事也是屢見不鮮。


看法4:舉報心態要穩定,你是否對領導有偏見,是否在工作中有過矛盾,這些都會影響你的判斷,不逞一時之勇,更不做幕後小人,俗話說,心底無私天地寬,只要你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必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使他們成為你舉報過程的堅強後盾。

總結:職場是一個大染缸,這一點我並不否認,在這裡,什麼人都會有,什麼事情也都會發生,如果遇到此類事情,你首先要確保自己不被慫恿蠱惑,牽連其中,其次保持一股正氣,無論是為了公司,還是為了自己,一定要大膽揭發這些事情,避免更多人受害。(這話我說的好沒底氣,淚目)


凡夫


作為一名HR來談談我的感受。

做這麼多年HR,接到的這種case不少,有舉報真實的,也有帶有虛假誇大內容的。

曾經有過一個做技術出身的員工可能由於個人的技術能力實在有限,他的領導經常在大會小會上批評他。一次公司做人才盤點,他很自然地被他的領導放在了9號宮格的位置,也就表示了他低績效、低潛力,可以被組織優化的意思。當他本人知曉後很不高興,之後便提了離職走人了。

剛開始還以為他走了就走了,幾天後我們HR分管員工關係的同事便接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郵件,剛開始不知道,後來做技術的很多人都混跡於知乎,發現他舉報信裡的很多內容和知乎上某員工的吐槽很相似,於是聯繫了本人被最終確認。

他在匿名郵件中附了不少截圖,顯示他的領導上班時間玩兒遊戲、利用出差之際公款私遊、以及對一些工作敷衍了事、領導面前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的種種舉證。

最後,我們找到了他當時的領導,做了一場很深入的正式面談,他承認了個別問題,也否認了個別檢舉。但不管如何,最終沒過多久這位被檢舉的領導也選擇了離職。

所以,

我認為如果你確實有你前領導違反公司規定的證據,值得提倡,畢竟人力資源以及公司監察部門不一定有這麼深入地瞭解每一位管理幹部。

但如果舉證不充分,純屬個人私因,那麼就別增加我們的工作量啦。


職場HR老王


“辭職以後,順手舉報前領導”,這種行為於情於理都不合適,所以並不提倡。

所有觀點都應該一分為二看待,舉報有利也有弊,需慎重!


一、舉報的利

先講述一個朋友的故事:朋友老郝在一家公司當財務,財務部里人員關係複雜,老郝身處其中,卻處處忍受驚嚇。

財務部總監曾多次刁難老郝,還跟她說一些刺耳的話,因為某次發生了一點小矛盾,總監更是處處為難,讓老郝多次在同事面前難堪。

終於有一天,老郝忍無可忍,便辭職離開。

辭職那天,老郝去公司很早,不僅在遞給老闆辭職信,還給他遞交了一份舉報信,隨後便在微信上對總監一頓痛罵,接著拉黑了她。

舉報之後,老郝心裡別提有多爽,不僅發微信公之於眾,還興奮地請幾個朋友一起吃火鍋。

舉報可以一解心中之快,避免因內心不快造成的抑鬱、壓力等不良情緒,讓壞情緒得以緩解。

二、舉報的弊

老郝辭職沒多久,便在某晚被幾個陌生男子打了,莫名其妙的是,連續幾天他都遭到各種電話和短信的騷擾。

他去了好幾家公司求職,都連連被拒。更生氣的是,明明自己非常符合用人要求,可公司就是不留他。

老郝這才回過神,原來是因為自己之前跟前任財務總監有一些過節,所以處處碰壁。

舉報的弊,是我們沒有人脈和資源,很難在離職後找到下家。

因為舉報,我們不免會讓前領導產生不快,而更多時候,那些所謂的領導也不是好惹的,他們不會息事寧人,反而會給你帶來殺身之禍。

三、總結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離職,我都不建議你舉報前領導。

於情,他畢竟是你之前的領導,對你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可能給你提供過一些幫助,也可能給過你一些打擊從而讓你更拼命證明自己,所以無論好壞,都該以寬容的心態面對。

於理,他是你的前領導,跟現在的你沒有半毛錢關係,哪怕你多有不爽,那也是之前的事,與現在無關,所以你要選擇原諒。

最重要的是成就自己,使我痛苦者,必使我強大,一路走來,最好的自己也一定離不開他的鼓勵或打擊,所以,泰然處之。


我是鄭小喵


說一個身邊的例子,其實也很現實。

在一家公司,領導屬於那種對下屬完全不信任的狀態。什麼事情他都要一把抓,當時遇到公司業績上不去的壓力,進行裁員。當時領導挨個談話,然後說公司會走正常的流程。雖然是走正常流程,員工心理也不爽啊。

然後一哥們兒跟領導槓上啦,從小屋裡出來後他很氣憤,員工也都在,他竟然笑著對領導說,誰的都不應該被裁掉,最應該裁掉的應該是你!

原則上大家都遇到問題了都要舉報,但是真的舉報的也是迫不得已,被逼無奈之下才做出的行為。尤其是一些職業經理人,有幾個真的把公司當自己的呢。很多都喜歡一呼百應的感覺,但如果自己瞎指揮也要下面的人硬著頭皮往上衝,也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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