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普洱市寧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刀銳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雲南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大隊長、副局長刀銳(正科級)涉嫌受賄一案,經雲南省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以下簡稱寧洱縣)向寧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刀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寧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刀銳利用擔任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副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涉嫌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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