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動不動就說八百里加急,這種特快專遞,到底能有多快?

首先需要闡明一點的是,“八百里加急”指的並不單單只是速度,同樣也是時間。

由於歷代統治者對驛站系統的戰略地位的重視程度不同,也就導致不同朝代驛站的“物流”水平有所差別。

因此對於八百里加急的判定只能停留在一個大概範圍:其速度大概是300~500裡/天;所消耗的時間也是2~3之內。

關於“快馬傳書”的歷史其實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

當時為了適應時代的需要,主要是諸侯國之間的政務聯繫,“馬傳”取代較慢的步行,成為物流界的新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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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長短途運輸的不同問題,還應運而生了“單騎”和“接力”兩種方式。

其中的“接力”也就是八百里加急中“換乘”的最早雛形。

秦國一統天下後,不僅規定了“車同軌,書同文”,在“快遞”領域也設置了“中轉站”:十里設一亭,用於補給過往的郵差。

不過由於當時的驛站對於普通郵件並沒有做出明確的速度規定,因此郵差不緊不慢地送上十天半個月也不是什麼稀奇事;但如果郵件上加有“十萬火急”的字樣時,那就意味著郵差要火力全開了,一天的行程至少400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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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不難看出,八百里加急在秦朝大概耗時兩天左右。

到了漢朝的時候,統治者延續並發展了秦制。在原有的基礎上對包裹的封裝進行了改善,郵差會根據物件的形狀、大小,分類裝入不同的包裝袋。

至於運送方式,漢朝前期就明顯退步了,由於戰亂因素和經濟蕭條,主要是中原地帶不出產馬匹,導致驛站“無馬可用”,因此這段時期的運送還是靠“11”路公汽的,以每分鐘70米的速度走上10裡,常人還是蠻吃不消的。

到後期用上快馬的時候,也仍舊200~300裡/天,所以八百里加急在漢朝花費的時間大概是3~4天。

隋唐時期,快遞業的發展呈現巔峰時期,除了陸路運送方式,水陸河運也應運而生。

“八百里加急”的概念正是這段時期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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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驛站對陸路的驛速有這樣的程限:傳馬日走4驛,乘驛馬日走6驛,日行里程大概120~180裡;如果是急件,要求日馳10驛,也就是相當於跑300裡左右;更急的,如送赦書,日行約16驛,約合500裡。

岑參的“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星流;平明發咸陽,暮及隴山頭”、杜牧的“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李白的“朝辭白帝彩雲間,千里江陵一日還”都是對這一時期物流速度的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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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看來,八百里加急在隋唐時期也至少需要1-2天才能送達。

到了宋朝乃至以後的明清,以馬為快遞工具而存在的物流方式仍然占主導地位。

但由於馬的機能有限,因此日行500裡以上的記錄還是極為少見的,在沒有機械動能的時代,以近乎20km/h的速度(以6個時辰為參照)輸送情報,也足以見識統治者對地方局面的重視程度。

綜合歷朝歷代情況,不難得出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也就在2-3天左右,神行太保戴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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