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人身保險最引人注目的新聞,莫過於“重疾定義將於6月完成修訂”。

政策 | 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這不是,有些人按捺不住了,摩拳擦掌開始造謠:

政策 | 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還有6天就7月了,不怕啪啪打臉啊??申明一下:假的!

說到重疾定義修訂,早在今年3月份,銀保監就發佈了消息,將對重疾定義進行修訂,這也是自2007年發佈了《重大疾病保險的定義使用規範》以來的首次修訂。

什麼時候施行?甲狀腺癌還保不保?漲不漲價?以後重疾會不會比現在好?

這些都是和你、我都非常相關的問題。今天就根據現有信息,分析即將到來的重疾大變局。文章將對下面三方面問題進行分析:

1、變局:2方面變化與我們息息相關

2、實際:重疾會漲價嗎?

3、解決:重疾現在買還是以後再買?

著急的朋友,這篇文章我也建議你仔細閱讀。

政策 | 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1- 變局

重疾險新修訂,2個重大變化

這次重疾險修訂,除了熱議的重疾定義修改之外,還有重疾發生率表重新修訂。

我們一條一條來看。

第一條,重疾定義的變化。

最近熱炒的“甲狀腺癌被開除惡性腫瘤”,只是其中一個調整。很顯然,調整一定是整體性的,除了甲狀腺癌之外,其他疾病也會相對調整。

做這種調整的原因有兩方面:其一,各公司重疾險定義有差異,消費者很難橫向比較;其二,醫學本身就有門檻,各公司的定義目前理解難度較大,容易造成銷售誤導和後續的理賠糾紛。

調整的方向,極有可能是“輕重得當”。

以臺灣為例,今年1月份剛調整完疾病定義。在惡性腫瘤這一項下,不僅僅是甲狀腺癌,對程度較輕的病症都進行了免除:

政策 | 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我們這次的變化,也會朝著這個方向進行,輕重得當。這也是合理的、維護行業正常發展的方向。

第二個調整,是重疾發生率調整。

我們現在在使用的重疾發生率表,是2013年發佈的《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已經使用5年。

現在暴露的問題是,產品更新換代較快,比如一些產品添加了中症責任,很多產品是多次賠付,隨著經濟發展、醫療水平提高,這套重疾表已經不能有效滿足產品開發需求,需要修訂。

很多保險公司也表示,多次賠付類產品也許存在定價不充分的可能

以上,就是重疾保險重大變化的情況。那麼,定義和數據修訂的進度如何,何時實施呢?

重疾疾病定義標準重新修訂,預計今年實施。根據近期的新聞,核心疾病的定義將在六月底修訂完畢。而重疾發生率表重新修訂,預計新的發生率會在2020年實施。

政策 | 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2- 實際

重疾險會漲價嗎?

重疾險會漲價嗎?這大概是很多人最關心的話題。

我們從下面三個方面看:

第一,從影響定價的整體因素看。

設計保險產品時,精算師會運用各種假設。

實際情況優於假設,就會形成盈利;反之,就會形成虧損。

而保險產品的主要假設,就是:

政策 | 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死亡率/發生率、費用率和利息率。

這次修訂重疾疾病定義和重疾發生率,主要影響的是第一個因素,也就是風險的發生率。但是從當前市場看,利率的影響更大。

因此,這次重疾險的變化只是局部調整,並且這個因素本身對價格影響有限。

第二,從疾病定義來看。

最近熱炒的“甲狀腺癌被開除惡性腫瘤”,只是其中一個調整——哪有修改定義只修改一個疾病的?

修訂不會單單修訂一個病種,一定是整體調整。這就需要我們把眼界放開,對整體調整進行把握。

現在使用的定義,是2007年制定並實施的重疾行業規範。快12年過去,

一些定義明顯已經不適用於當下生活。重疾多重算重,輕症多輕算輕?這都是需要慎重討論和重新定義的。

拿最近被熱議的甲狀腺癌來說,在標準定義中,早期甲狀腺癌的發病率較高,但治療成本低、治癒率高,臨床研究發現,甚至有很多人一輩子都是“帶癌生存”。

因此,甲狀腺癌也是各個保險公司理賠率最高的重疾病種之一

也正是因為這樣,有甲狀腺結節的被保人也大多遭遇了甲狀腺部位除外,投保體驗並不友好。

如果將早期甲狀腺癌列為輕症,保險公司賠付成本下降、賠付壓力降低,

原則上來說,成本降低了,價格會有所下降。但是請注意,調整的並不是只有甲狀腺癌;與當前生活、醫學發展不適應的病種,都會被調整。

換句話說,相對容易治癒、對身體健康影響小的,會相應降低賠付額度,發生率下降;但過分嚴格的會被調整寬鬆,發生率又相對上升。

最後整體調整完畢,極有可能是平穩的,

不升不降。

第三,從發生率調整可能來看。

近年來醫學上的變化也有目共睹,

最常見的變化就是,嚴重疾病的檢出率增加,同時治癒率也在提升。

現在人們更注重健康,很多人都有定期體檢的習慣,發現問題也會及時積極治療,因此疾病檢出率大大提高了;

隨著醫學發展,很多疾病也已經不再是絕症。

以5年生存作為“治癒”為考量,近幾年癌症的治癒率已經從25%提升到30%左右,治癒率不斷提升。

也正因此,不斷有新的產品類型湧現:

不同疾病多次賠付、同一疾病多次賠付……

所以,用現有的發生率作為定價基礎是不充分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

人們注重身體了,學會定期體檢了,癌症檢出率變高了,直接體現到保險上就是理賠率變高,那麼是不是應該提高發病率?

但換個角度,生活習慣和醫療環境變好,整體生存率也會變高,那麼是不是應該降低發病率?

有很多值得探討和“精算”的地方。

而且從這兩年的理賠情況來看,各個公司普遍預測理賠惡化,從這個角度看別說降價,甚至有價格上漲的可能。

所以,我們認為調整後,價格會進行平穩過渡,不會有大幅度的降低或提升。

政策 | 重疾定義6月修訂完畢,7月以後都不保甲狀腺癌,了嗎?

-3- 解決

重疾險,現在買還是以後再買?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的結論是:重疾險經過調整後價格會比較平穩,個人更傾向於輕微漲價。疾病定義方面,參考香港和臺灣的調整來看,總體上應當是“輕重得當”。

政策上的改變會促使市場,向著良好有序的方向發展;不過,對於個人的感受可能並非如此。

對於一個完全健康、體檢無瑕疵的人來說,價格沒變多少,原本甲狀腺癌是可以全額賠付的,現在變輕症只賠20%了,

你是什麼感受?

應該會覺得不公平吧。

再換個思路,雖然價格可能變化不變,但對我們來說的感受是不一樣的。

降價10%,早期甲狀腺癌作為輕症賠付,你能接受嗎?降價5%呢?

4%呢?要是加上微創心臟搭橋手術賠保額呢?

……

我相信,

所有的調整與重新修訂,都會讓行業朝著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但對於每一個活生生的個體而言,

影響也許真的不一樣。

這就像實際溫度與體感溫度一樣。實際升溫,可遇上一個大風天,

你反而會覺得冷;南方溫度雖然比北方高,可因為氣候潮溼,體感溫度反而低。

重疾的定義變得更合理了,保險公司運轉更良好了,但對於一部分個人來說吃虧了。——這種可能性始終存在。

對於意向買保險的朋友,特別是身體情況還很不錯,特別是重疾險,我總是建議,儘快上車絕對沒毛病。

除了價格和保障責任的變化,畢竟還有等待期。

早一天有保障,早一天踏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