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購制度,解企業創新“後顧之憂”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企業技術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提出,我省將推動探索建立符合國際規則的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制度,推動首臺(套)產品的示範應用。

這是山西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營造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和制度環境的具體舉措。

創新是推動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向前發展的重要力量。面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重大機遇和挑戰,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趨勢變化和特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現實的需要、歷史的選擇。

企業的生命力也在於創新。隨著社會經濟文化的不斷髮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眾的需求水平、結構和偏好也在不斷改變,這就從本質上決定了企業必須不斷調整其資源配置以滿足市場需求。由此,創新成為企業的基本職能。沒有創新,其生產的產品就會被市場所淘汰,失去市場的企業必然會淡出人們的視野,直至走向消亡。

只是,企業創新並不只是企業自己的事。隨著職能的轉變,政府已經成為企業創新的“支持者”。這些支持不僅包括創新政策、宣傳輿論、服務平臺等,還包括一些財政方面的扶持。

在此理念下,財政部早已出臺關於《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全國各地積極落實。浙江已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上海推出《2018年上海市創新產品首購產品清單》,等等。

對山西而言,此次行動標誌著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政策這一支持企業創新的財政手段將正式進入我省,並以此刺激企業創新。之後的關鍵,就是將其落在實處。即,今後,只要企業努力創新,所生產或開發的,暫時不具有市場競爭力,但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場的產品,都可以通過政府採購的方式由政府首先採購。當然,從長期看,這些產品必須具有較大的市場潛力,產品質量可靠。

這樣做,一方面,將會在很大程度上緩解我省企業創新資金的壓力,降低企業資金投入的風險;另一方面,為企業贏得了時間,幫助其在激烈的競爭中搶佔先機,為其在不久的將來創造巨大利潤、佔領更大市場創造了條件。最終,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打造創新激勵環境。

當然,在此過程中,還應當構建一定的制度體系,而實施監督也必不可少。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財政資金髮揮最大效益。

貟娟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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