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巧力、重实效 武清法院顺利执结一房产过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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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清法院执行干警借巧力、重实效,顺利执结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王某福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福于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协助将坐落于武清区下朱庄街某处房产的产权变更到其名下,并交纳案件受理费235元。

其实这是一起被执行人配合申请执行人过户的简单民事执行案件,但案件审理历经一审、二审,双方情绪对立严重,案件执行并不简单。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为了保持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强制威慑力,在按照程序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等文书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2万余元存款,果断采取措施,冻结其中15000元。确保在被执行人不协助配合过户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采取对被执行人罚款的强制措施。

冻结账户后,为争取被执行人配合,快速执结案件,承办法官给双方打电话反复沟通协调。一方面劝导申请人放弃对立情绪,另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尊重生效法律文书,积极主动配合执行,办理相应过户手续。被执行人虽然表面同意,但内心抵触情绪依然很大,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这种情况,告知其法院已冻结其名下存款,如果其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等执行强制措施,此时被执行人才慌不迭地满口答应。

最后申执双方顺利在武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产权过户,被执行人也将案件受理费给付申请执行人,并将本案执行费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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