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別人遺留在ATM機上的卡取錢,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消費時使用信用卡支付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信用卡以先消費後還款的方式受廣大消費者喜歡,但是使用信用卡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否則可能掉入信用卡詐騙罪的陷阱裡。

今天我們就來說說什麼是信用卡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信用卡詐騙罪主要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信用卡。

4、惡意透支。


用別人遺留在ATM機上的卡取錢,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案件發生在10月29日,經偵支隊接到市民汪女士報警稱:她去中國銀行取錢時,卡忘記取走了,離開ATM機沒多久,收到銀行發的手機短信提示,卡里被取走9300元。這時她才發現銀行卡忘記從ATM機中取走,隨即報警。接到報警後,我支隊迅速組織民警開展調查,通過調取監控錄像鎖定嫌疑人馬某林。與此同時,嫌疑人馬某林經其家人的規勸後主動投案並退回違法所得9300元。經調查瞭解,馬某林到自助取款機取款時,發現自己的卡插不進去,低頭一看,原來取款機裡還有一張卡未取出,他便嘗試著點了一下取現按鍵,錢就出來了。馬某林認為這錢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搶的,而是取款機吐出來的,自己拿了應該也沒事,如果真有人找自己要,再還回去就好了,隨即拿走了這9300元人民幣和這張銀行卡。事後,馬某林也有些不踏實,回到家後他將支取他人信用卡的經過告知其家人,經其家屬的規勸後,馬某林自動投案並退回違法所得93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馬某林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的行為已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用別人遺留在ATM機上的卡取錢,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本案中,拾得他人信用卡並使用的,屬於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構成信用卡詐騙。公安機關提醒:生活中,出現他人忘記取卡的情形,可以等幾秒鐘讓自動櫃員機因取卡超時自動吞沒卡;或者向銀行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待工作人員處理後再進行自己的操作。面對不屬於自己的錢財,切莫起貪念,也千萬不要存有任何僥倖心理,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的任何一個細節,都會被銀行的監控錄像完整地拍攝並保存下來而成為犯罪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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