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大北路僑聯大街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彭徑遠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番禺區大北路僑聯大街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彭徑遠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被執行人彭徑遠

被執行人彭徑遠因未履行生效裁判履行的義務,被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番禺區大北路僑聯大街廣州市番禺區大北路僑聯大街四巷。

申請執行人北京拉卡拉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彭徑遠小額借貸合同糾紛一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粵0104民初9643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按照上述判決,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清償本金27557.47元及分期手續費、罰息、滯納金。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4月1日立案執行,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決中的義務。

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彭徑遠

性別:男

身份證號:4401811983****811X

戶籍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大北路僑聯大街四巷**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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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其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進行舉報,舉報聯繫方式如下:

聯繫人:程法官

電 話:020-83009365

傳 真:020-83009500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寺右北一街三巷1號越秀法院執行局

郵 編:5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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