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公安局舉行“10·2”系列搶奪案贓物發還儀式


普寧市公安局舉行“10·2”系列搶奪案贓物發還儀式


普寧市公安局舉行“10·2”系列搶奪案贓物發還儀式


10月31日上午,普寧市公安局舉行贓物發還儀式,將在今年“10·2”系列搶奪案中追回的金項鍊等贓物發還受害群眾。


普寧市公安局舉行“10·2”系列搶奪案贓物發還儀式


在發還儀式上,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培標(主持普寧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和辦案民警仔細核對涉案物品及失主信息後,將在“10·2”系列搶奪案中追回的金項鍊等贓物逐一發還受害群眾。受害群眾對普寧市公安機關神速破案、及時追回被搶物品連聲表示感謝,並贈送錦旗,稱讚公安民警勇揮正義之劍,為民服務,力保一方平安。

【受害群眾 陳先生:我今天非常高興,普寧公安機關幹警破案及時,感謝普寧公安幹警】

【普寧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三中隊民警 江嘉銳:從今年六月份開始,我們陸續接到群眾報警,發生搶奪金項鍊案件,然後我們進行重要視頻收集、線路排查,發現作案人有個共同特徵,騎一輛女裝摩托車、戴頭盔,我們通過這個特徵,對案件進行偵查。在2019年10月1日鎖定嫌疑人身份,並於2日上午10時把他抓獲】

10月2日上午10時許,普寧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果斷出擊,在流沙東街道一酒店內成功抓獲一名搶奪犯罪嫌疑人黃某炎破獲搶奪金項鍊案件8宗。

經審訊,黃某炎對其今年6月以來,駕駛一輛女裝摩托車,分別在普寧市區池尾、流沙東、流沙西和佔隴等地搶奪他人金項鍊,作案8宗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炎已被刑事拘留,作案摩托車及頭盔已被扣押,贓物已全部被追回,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