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與認識——讀《美國陷阱》有感

《美國陷阱》講述了一個現代經濟戰的故事。作者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以自己身陷囹圄的親身經歷披露了美國利用《反海外腐敗法》打擊美國企業競爭對手,並最終導致法國阿爾斯通電力部門被美國通用公司“強制”收購的內幕,向世人揭露了美國的公共權力和國家機器如何直接和間接地為美國企業在全世界的擴張與競爭開路的現實。

2013年4月14日,美國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法國阿爾斯通集團鍋爐部全球負責人弗雷德裡克·皮耶魯齊剛下飛機就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逮捕。這場抓捕不僅僅是針對他個人的行為,而是美國政府針對“法國工業明珠”阿爾斯通的系列行動之一,實際上,美國司法部針對阿爾斯通的調查此前已持續數年之久,在逮捕皮耶魯齊之前也已經逮捕了另外兩名阿爾斯通高管。之後,美國司法部指控皮耶魯齊因十多年前在一個印尼項目中的行為涉嫌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其在美國當地法院對皮耶魯齊提起訴訟的同時,希望皮耶魯齊能夠掉轉矛頭指控阿爾斯通,成為美國司法部在該案中的汙點證人。最終,通過對皮耶魯齊、阿爾斯通CEO等高管從個人到家庭、從物質到精神上的雙重施壓,美國司法部迫使阿爾斯通同意繳納7.72億美元罰款實現和解,同時,更為重要的是,迫使阿爾斯通將作為其利潤主要來源的電力部門以極不合理的條件出售給其主要競爭對手——美國通用電氣公司。阿爾斯通,這家曾經橫跨全球電力能源與軌道交通行業的法國工業巨頭因此被美國人“肢解”,法蘭西痛失自己的“工業明珠”。而作者皮耶魯齊經過一年多的牢獄之災,直到2018年9月才走出監獄,恢復自由。

《美國陷阱》警醒我們一定要注意和重新審視美國司法的“長臂管轄”。長臂管轄(long arm jurisdiction)在美國以最低限度聯繫為理論基礎形成的概念。法院管轄權的一般理論是:如果被告有意地在法院地作出產生責任的行為,並有權依據法院地法律取得權利或利益時,法院就對由該行為引起的訴訟擁有管轄權。長臂管轄,作為法院管轄權的延伸,開始時,用於法院對人的管轄權可以及於本州以外的外州人,後來,不僅適用於美國州際之間的訴訟,也擴大到國際上,包括對外國國民的長臂管轄。說實話,世界上不少國家為自己的法院規定了不同程度的長臂管轄,但都沒有美國的長臂長,美國的手伸得不是“一般的長”而是太長了。通常來說,一個國家的法律管的是該國境內的人和企業,但美國規定,不管你在不在美國,是不是美國的人或企業,只要你的經營行為與美國有哪怕一點點聯繫——哪怕僅僅是使用過美元結算,或者使用服務器在美國的電子郵件、傳真、電話或語音——美國就能管得著你。例如該書中,皮耶魯齊涉及的案件,僅僅是因為這家法國企業在印度尼西亞的項目使用了美元進行了涉嫌行賄的行為,美國司法機構就明目張膽的逮捕了他,以此給阿爾斯通管理層施壓,逐步肢解了這家法國明星企業。由人及己,去年華為CFO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並被美國引渡、美國今年7月對中國珠海振戎公司和企業高管的制裁也是美國司法的“長臂管轄”在作祟。

雖然,我國和其他許多國家一直在反對美國單方制裁,反對其所謂的“長臂管轄”,但它的客觀存在也是不可否認的。目前,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走出中國走向世界,這就要求我們的企業管理者、特別是企業法務管理人員,除了高度重視中國法律項下和業務所在國當地法律項下的合規工作的同時,也要高度重視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美國和歐盟出口管制、美國和歐盟制裁等項下的合規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完整的合規工作流程,從制度上事先規避相關風險,避免自己的公司成為另一個阿爾斯通。另一方面,針對那些參與涉外業務的員工,需要進行相關的合規培訓,讓其知曉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可以,避免自己的員工成為另一個皮耶魯齊。

警醒與認識——讀《美國陷阱》有感

本文作者陳自喜

同時,阿爾斯通一案也警醒著我們要全面理解和清醒認識美國的司法。作為一名法律人,很多時候我們在學習、反思我國的法治與制度時,不可避免的會學習與借鑑西方尤其是美國的法律體系和制度,看到美國在構建全球市場經濟法律秩序的積極一面,以至於一些人美化甚至神化美國司法,鼓吹美國所謂的“司法獨立”、“自由與平等”,看低我們自己的法律制度,主張中國的法律要與美國“無縫對接”。《美國陷阱》這本書讓我們認識到美國的司法本質上是在為美國國家利益或美國企業服務的,美國法律通過構建“長臂管轄”等司法霸權,為美國企業構建全球戰略保駕護航甚至以司法干涉經濟行為,為美國本土企業稱霸全球市場掃平障礙,所謂的“自由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等理念,只有在對美國利益有利時才會被美國遵守。

警醒與認識——讀《美國陷阱》有感

本文作者陳自喜

我們要深刻的認識到我國的司法必須要結合我國的國情,為我國的企業和國民服務,中國的法律體系是建立在中國獨特的政治體制之上的,而中國的政治體制又是中國數千年曆史、特別是百年來歷經苦難的近代史的結果。作為一名法院人,我們要深刻的認識到法院首先是一個政法單位,需要為大局服務,有政治意識,我們法律人要學好法律、用好法律,運用我們的司法武器為我們的企業“走出國門、走向世界”保駕護航,我們要給他們插上一雙堅實的保護自己的翅膀,而非欺凌他人、踐踏“公平”的炮筒。

撰稿人:房山法院 陳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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