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

實言誠信為本158


農村的大學生戶口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會不會收回?

其實這個問題大家已經很明確答案,承包地是不會被收回的。但由這個問題我聯想到一系列與此相關的問題,比如出嫁女的土地會不會收回,戶口轉為城市戶口的農民工土地會不會收回。有很多網友也提出一些問題,或私信我,說承包責任制以後出生的農民沒有地怎麼辦?

所以我想在這個問答裡把這些問題做以說明。首先我們要明確兩點。第一,農村土地是國家的,宅基地有使用權,土地有經營權。第二,承包經營合同是一個合同,合同確定的是經營權,不是所有權。從第一點可以得出結論,經營權是屬於承包者本人的,只有他退出和放棄經營權,集體才能收回經營權,他承包者本人沒有所有權。從第二點可以得出結論,我們知道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租房有租房合同,買房有買房合同,結婚有結婚證……其實土地被確權後更加說明這個確權就是確定土地經營權的。那麼合同如果在未到期終止是有說法的。

其實現實中卻有這樣的案例,2000年左右,我們地區因為蘋果不值錢,還要交農業稅即農業特產稅,有些外出打工賺錢來交這些費用,所以有一些家就放棄了土地經營權,退出承包責任制。因為那時候管理不是很嚴格,發生這樣的事不奇怪,集體也允許退出。但當種地有地補再要回承包經營權是不行的,因為地已被別人承包了。其實這些退出承包權的家庭後來都走出農村了,幾乎都成為工作穩定的人,也有了養老金。

那麼我在說一下沒有地的農民,對於有地的農民那麼肯定你是吃虧的,但重新分地是不現實的。

第一,牽涉太多的東西,比如以前拆遷的農民,賣地的農民,還有退回土地的農民。更重要的是,我們知道每一個承包期分地,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現在跟以往不同,高昂的工資農民都負擔不起。

第二,重新分地,會引發很多矛盾。我們知道農民其核心問題是土地問題,土地問題的最大問題是土地矛盾問題,現在土地沒有太多的矛盾是因為土地沒有太大的利益,如果有了利益就會有矛盾,利益越大,矛盾越尖銳。而國家是基於穩定的基礎上的。

第三,如果重新分配土地,土地的性質就會改變,農業就會相對的不穩定。舉個例子,種植果樹的農民在到了承包期滿後會怎麼處理土地,扣大棚的農民會怎麼處理土地,如果穩定他們就會穩定經營土地。還有原來是耕地的種上非常值錢的果樹,集體以什麼方式收回重新分配呢?這關係到很多。

第四,土地現在的利益無非就是地補,或許還有出租得來的錢或流轉得來的錢。我們也知道那個時期的農民,經歷過什麼,交公糧,義務工,這些無非就是對於他們的一種補償,多少也只能那樣了,再就是那不足道的養老金。至於後期的農民,沒有經歷過那些,你不能說連地都沒有你還交過公糧吧。我的孩子就沒有地,但我不覺得委屈,因為作為下一代的農民不應該計較土地,還靠地補來接濟生活必定不會有大出息。

第五,那麼沒有土地的農民怎麼辦?我認為從個人角度考慮,如果不想種地了,那麼可以打工,土地從現在來看,沒有什麼利益可言,未來土地不會有利益上的衝突,國家形勢也能看出來,地就是用來種的。如果想種地,可以租地或流轉土地,土地租金和流轉費用不會高到哪裡去,或許租來的地和流轉的地更能發揮更大的價值。總之,農民確實要明白一個道理,地是用來種的,不是用來獲得利益的。國家每一個農業政策都是基於此基礎上的。不與農民爭地,我們農民自己也要去思考這個問題。

當然我的回答不一定能滿足所有人疑惑,如果有什麼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探討。以上不能說是我的個人意願,只是我的分析,如有不當之處,請指正。


農業空間


從關於農村土地的國家政策來說應該是不會收回的,可各地似乎都有各地不一樣的標準。

我家小妹是2000零幾年的時候考上衡陽的一所大學的,第一年開學的時候就把戶口遷到了學校裡,隨著畢業、找工作、安家、買房子,戶口也經歷了學校安置、派出所保留、遷入房主名下幾多流程的輾轉。

可是隨著小妹戶口的轉出,本來在小妹名下的幾分薄田地也被我們隊裡收了回去,然後又美其名曰地轉劃給我的弟弟(因為屬於超生,弟弟十多年來一直沒分田地)。不知道這種分配是不是符合土地政策,但是我的爸爸媽媽對此毫無疑問,坦然受之。

又十幾年過去了,不管家裡戶口本上增加或減少人員,那份總的田地一直沒再發生改變。


憶曾經年少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



在這裡首先解釋一下農村承包土地的性質,農村承包土地是以戶為單位的,並不是以家庭的某個成員為單位的,只要家庭的某個成員還存在,這個農村承包的土地在合同到期前是不會被收回的。我國的《土地承包法》對這一項作了明確的規定,下面簡單的看一下:

這主要是對於農村的農民的一項優惠的惠農政策,而且鼓勵農民進城居住,把戶口遷入城區,也是為了以後工作需要以及子女的教育問題,當然還有享受城市的各項福利政策。畢竟農村考出的大學生,在城市裡工作,而且安家落戶,各個方面都需要戶籍的解決的問題。當然這個政策也是穩定農業生產,增加土地土地的投資。



到2018年,我國的農村承包的土地進行確權基本結束,也就是說對於農民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權或者是經營權屬於個人的財產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農民的土地進行收回,或者是私自佔有,即便是單位或個人徵用我們的土地,也要給農民一定的經濟補償。

對於戶口不在本村的大學生,現役軍人,服刑在押人員,確權時擁有承包的土地還沒有退回的人員,如果不願意把土地交還給村集體,其承包的土地可以進行確權。而且2017年也已經明確的對農村承包的土地二輪延包到期後,再延保承包權30年不變,這就說明了現在擁有農村承包土地的人群,不管戶口在不在村裡,至少到2057年以前都擁有土地的經營權以及對家人的土地的繼承權。



總之,對於農村考出來的大學生,而且在城市裡找到了工作,並把戶口遷出其名下的承包土地,村集體沒有權利收回,這是土地承包法作出明確的規定的。而且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不是家庭某個成員為單位,所以只有其家庭有一個成員就可以繼續承包土地,前提條件是在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前,不用擔心個人在村承包的土地被收回的問題。


三農一姐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因大學生的工作性質不一樣,各地方政策規定也不一樣。

一、有些地方規定,凡是農村考取學校,畢業由政府分配工作,享受國家財政工資待遇的畢業生,其農村承包土地由村集體無償收回,在村集體內進行重新分配。但也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對戶口遷出的大學生土地進行回收,大多數大學生畢業找到工作確定不回家居住的都會提前把土地有償轉讓出售了。

二、很多農村大學畢業生,雖然戶口已遷出,也在外面找到了工作,但沒有拿國家財政工資待遇,其農村承包的土地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回收的,即使回收,也是有償回收。我就是農村讀書出來的,戶口遷出多年,在私企工作,但農村承包的土地經營權依然歸我所有,我可以在承包期內隨時有償轉讓流轉。


三、土地承包期到期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權延期承包期限。如果政策確定收回重新分配的,戶口已遷出的人員不再享有村集體土地分配權利。


為此,戶口已遷出去的農村人,農村如果還有承包地,一定要在承包期內趕緊出手轉讓,能賣多少算多少。承包期到了國家無償收回,樣都得不到,挺不划算的。


阿洪168


土地上的文帳作的太多了,農村出去的大學有把戶口遷出去的,也有沒有把戶口遷出去的。止於工作嗎各有其用,有些成了公務員,有些在事業單位有編制,有些在外企打工有些在國有企業打工,有些在私有企業打工,還有一些自己某生路。所受的待與也差別很大,他她們中有一半隨時都有失業的可能性。再說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就是說這些農村出去的大學生中他她們的家庭在過去供他她們上學的那段時間裡,一直擔負著交公糧交三提五統的任務,隨然戶口遷出去了那些家庭一直擔當著重任,不折不扣的為國家作貢獻,現在免費了作起這一畝三分地的文帳了,說話不知道臉紅的了。直能說出口。


用戶87751048672李長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工作,戶口已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地是否會被收回?

這是農村比較常見的現象,很多孩子外出求學或者工作,為了方便都會把戶口遷出,可是戶口遷出以後,又害怕農村的承包地會被村集體收回,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屬於你的承包地不會被隨意收回的,即使村集體要收回,也要經過你同意,在你自願的情況下,還要給予一定的補償!

我們知道,農村的土地是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是擁有土地承包權以及使用權,為了保障農村的基本權益,國家將二次土地承包期限延長了30年,不做任何更改,甚至還對土地承包權進行確權登記,從根本上維護農民的基本利益,為今後的土地流轉,出租,落戶城市,解放農村勞動力等,做好了墊鋪!



而且在《戶口遷移保護條例》中也有明確指出,農村戶口落戶城市,不得用放棄土地承包權作為條件!也就是說,在遷戶之前獲得的土地承包權,即使後來戶口遷出,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內,你依然可以獲得土地承包權的合法使用權,也可以進行確權登記!因此,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流轉,出租,或者土地徵收得到的賠償都是你的合法權益!但是由於戶口已經遷出,不在屬於本村集體成員,在土地承包權到期後,則不可以再次獲得土地承包權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農資訊分享,可以關注下我,謝謝!


水果不甜不要錢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你在農村的承包地不會被收回的。

1、我國農業承包地按戶承包土地,個人行為不太能左右集體決定。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我國農村的承包地是按戶承包的,如果你的戶口在大學畢業後遷往他處,你成為非農業戶口,但是你家庭中的其他人還是農業戶口,那麼你那一份承包地是不會被收回的,分享給你的家庭成員,由他們享受你在承包地方面的權益。

2、如果你舉家遷往小城鎮落戶,你依然享有自己的承包地權益,不被收回。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如果你們家所有家庭成員都遷往小城鎮落戶,在承包期內,你們全家的承包地依然回被保留,可以去經營或者對土地的經營權實行流轉獲利。對於工作遷出戶口的你,承包地也不會被收回,這一點可以放心。

3、如果你們舉家遷往設區的市,這個時候承包地會被收回。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地二十六條的政策規定,如果你全家的戶口都遷移出去了,遷到了比縣城級別高的設區的市,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這個時候,不只是你的承包地會被收回,你們家所有人的承包地都會被收回,這也不分你們家的承包地到沒到期,是不是還在承包期限內。畢竟畢竟土地是村集體的,理論上是村集體的成員才有資格享有,離得太遠,人家也沒有理由給你了 畢竟是你先脫離村集體在先。回收方被稱為發包方,發包方不僅收回承包地,連草地都不會留給你。

那麼從以上三類情況看,承包地的回收與否是從家庭角度和家庭與農村關係的緊密程度來決定的,單獨一個人的行為是不會在承包期內收回你的承包經營權的


豬寶寶的公僕




西門觀點:如果之前已經分得土地,不會被收回。

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2027年到期後,國家政策又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到期。

之所以又延長三十年,就是為了穩定農民土地承包關係永久性不變,使農民放心投資,放心耕作,讓農民吃一顆定心丸。



新版《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在小城鎮落戶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如果全家遷入設區的市(地級市以上),並轉為城市戶口的,應當交回承包地或承包的草地承包經營權。

該問題所說的大學生戶口轉出並有了工作,不屬於全家遷入設區市和轉為非農戶,所以,其承包地或草地不得強行收回,除非本人同意。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農村出去的大學生,找到了工作,戶口從本村遷出,個人在農村的承包土地,是否會被收回?農村土地第一輪土地承包,只要是本村村民合法分到的承包土地,第二輪土地承包本村沒有土地調整,你在農村的土地承包合同就依然存在,結合現在國家又進行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確權,進一步確立了土地的承包關係,根據國家對農村三十年不變的土地承包政策。孩子因上學,工作需要,將戶口遷出本村,但在農村穩定的土地承包合同不會改變,為此還能繼續承包經營,直至合同期滿。合同期滿農村再次土地調整分配,因為你的戶口已經遷出本村,就不能參與本村村民土地承包分配,所以目前集體不會擅自改變你的土地承包合同,收回你的承包土地。


土豆22391118


先要說明的是,土地承包經營並不是由個人承包的,土地的確權是以戶口為單位確立的,它並不會以個人戶口的變更而轉移,只要戶口上面還有人,那麼土地繼續由其承包經營,在承包期限到期之前,集體是沒有權利收回的,除非遇到的徵地拆遷。這也算是比較人性化的,國家要保障農民的基本權利,而土地就是農民的根。



其實現在上大學的政策環境是比較寬鬆的,並不像以前,上大學必須要將戶口遷出,而現在在進大學報名之前,戶口問題完全屬於自願。結合現在各方面政策都開始向農村傾斜,實際上將戶口遷出是不划算的,尤其是那些老家在城市郊區或者有拆遷可能的地方,少一口人,各方面補貼或者補償都會相應減少。


加上現在戶口已經統一為居民戶口了,農村和城市各方面差異會逐漸減小,並且戶口留在農村將還有一個優勢就是,始終享有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這可是城市戶口不具備的優勢,退一萬步講,將來老了還可以會農村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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