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甘肅省合併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原標題:12月1日起 我省合併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 統一醫療服務管理 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

12月1日起,甘肃省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甘肅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從12月1日起,我省合併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兩項保險”),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併運行、徵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綜合效能,降低管理運行成本。

12月1日起,甘肃省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月1日起,甘肃省合并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方案》指出,合併實施前,同時參加本省兩項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合併實施後直接登記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未同時參加兩項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合併實施後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增加未參保險種。合併實施後,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新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的,不再單獨辦理生育保險參保登記。

《方案》明確,統一基金徵繳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各市州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確定和調整機制,調整後的費率由市州人民

政府批准執行,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用人單位及其職工補繳的,按照欠費期間相應的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計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保險待遇支出項目。

《方案》要求,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實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服務管理。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相關醫療服務協議時,要將生育醫療服務有關要求和指標增加到協議內容中,並充分利用協議管理,強化對生育醫療服務的監控。執行全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範圍,推動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前檢查按人頭等方式付費。生育醫療費用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方案》指出,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要統一經辦管理,優化經辦規程,簡化辦事程序。經辦管理統一由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健全完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原有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平臺暫時保留,待升級改造完成後併入醫療保險結算平臺。強化信息統計,確保及時全面準確反映生育保險基金運行、待遇享受人員、待遇支付等方面情況。

《方案》強調,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各市州在11月上旬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兩項保險合併實施方案,2019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各市州根據當地兩項保險參保人群差異、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和研究,確保參保人員相關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證平穩過渡。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實習生 楊芳莉 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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