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67岁孕妇产女,或面临超生罚款,你怎么看?

便江春色


67岁孕妇产女或面临罚款,“天赐的”也该以平常心看待

近段时间以来,“67岁孕妇产女”持续引发关注,如今又有“67岁产妇生女或面临超生处罚”的新闻刷屏。我以为,围绕“67岁孕妇产女”事件,无论是女婴父母还是其家人,以及媒体,都失去了平常心。

国际通用的标准是大于35岁为高龄产妇,一般来说,高龄产妇流产、早产的风险高于正常产妇。当然,这只是一般规律。实际上,由于晚婚晚育比较普遍,女性35岁以上结婚生子并不少见。特别是二胎政策全面放开后,有些女性生产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已经四十多岁。可是,“67岁产妇自然受孕产女”的新闻还是太令人意外了。67岁已经是老年人了,这个年纪还生孩子,显然是十分少见而且危险的。所幸的是,产妇及婴儿都平安。

按理说,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应该恢复常态,趋于平静了。实际上并非如此。产妇68岁的丈夫黄维平称“孩子是天赐的,会好好照顾她”。11月1日上午,黄维平带着相关手续去派出所给孩子落了户口,他给小女儿取名“天赐”。由此可见,产妇及其丈夫是很开心很自豪的。

但他们多少有点被开心冲昏了头脑。11月2日,媒体报道称,这对夫妇或将面临超生罚款。黄维平告诉记者,有人跟他说了可能会被罚款的事,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官方机构或工作人员明确通知他将被罚款。对于超生一事,黄维平认为自己和老伴已经不属于计划生育条例所规定的年龄段。他说,因为从事律师工作,他之前就知道《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相关规定。“好像是49岁以内,才属于计划生育管理的年龄范围。”

黄维平表示,他们夫妻俩对于超生罚款的问题事先没有考虑过,因为没有想过孩子会安全降生。他认为,政府部门也应该考虑一下他们的实际情况,网开一面。“我们不是想违反计划生育。”

黄维平说,他从当地司法部门退休,目前还做一些法律相关工作。既然一辈子都在从事法律工作,那就应该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常识,岂能因为自己妻子67岁高龄产女,就要求法律区别看待,“网开一面”?再说,既然事先“没有想过孩子会安全降生”,那又为何要让六旬妻子“自然受孕”,并且坚持把孩子生下来?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冒险作为,无论对高龄产妇还是婴儿来说,都是不够负责任的吧?

不过,既然孩子已经平安产下,那还是值得庆幸的。但即便老人觉得这孩子是“天赐的”,也不该天真地以为可以搞特殊。至于说“我们不是想违反计划生育”,更是无稽之谈,作为曾经的法律人士,难道不知道生三孩是违反当前计划生育政策的?

老人的子女,也在这件事情上失去了平常心。早在黄维平妻子怀孕两个多月的时候,他们的大女儿就知道了这件事,并劝他们把孩子打掉。黄维平夫妇并没有听从大女儿的建议,后来女儿还拿“断绝关系”来威胁他们,但是最终都没有成功。从那以后,大女儿就没来过他们家。即便如此,黄维平并不怪罪大女儿,他觉得,女儿一直都很优秀,“之所以反对这件事,应该是担心被罚款,甚至可能影响我们的退休工资。”

如果女儿所说的“断绝关系”只是一时气话,倒也可以理解,毕竟,她也是出于对老人健康以及生活的担忧。但她“说到做到”,真的就一直不再看望老人,甚至六旬母亲生产的时候,也不去看望,就属于铁血心肠了。不管她在事业上多么“优秀”,但在瞻仰老人上还是不合格的。如果她把与父母“断绝关系”贯彻到底,一辈子不再过问、赡养老人,那就不仅仅是道德有问题,而是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这件事情上,最不淡定的是媒体。诸多媒体持续关注、报道此事,已经超出了“好奇”的范畴,达到了“八卦”的程度。女儿出生的事情经由媒体报道后,黄维平对各种采访应接不暇,也影响到了其妻子的正常休息。被影响到的还有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频繁的媒体曝光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医院探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的开展,现在医院也不想再就此事接受采访了。

说到底,大量媒体不厌其烦地反复报道此事,无非是为了通过刺激和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达到吸人眼球、赚取流量的目的。这种庸俗的新闻观,已经有把社会问题娱乐化、八卦化的倾向。当人们过多地把注意力投向这类新闻,就必然减少了对社会痛点问题的关注,舆论监督和倒逼社会进步的作用也将受到削弱。

总之,“67岁孕妇产女”事件虽然新奇,但面对这类“非常事”,也应该保持平常心。这个新闻热点应该尽快冷却下来,让当事人回归平静,关键是媒体不要被流量冲昏头脑,在八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文/李蓬国)


李蓬国评论


俺今年才五十四岁,两个孙子都上学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看人家近七十都能生孩,俺也把造人计划提上日程了,正在备孕呢😄想当年俺响应党的号召只生了一个孩,现在好了开放了,俺要再生一个班。儿媳妇说了,她伺候俺坐月子,并且还要做她小叔子小姑子们的班长呢!友友们!祝我成功吧😄



家和万事兴143469155


因为是三胎,该产妇面临超生罚款。正常来说,罚款是肯定的,也是有依据的。

具体而言,我们国家目前的生育政策是每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并没有全面放开生育限制,仍然是计划生育的范畴。该产妇之前已经有一对儿女,又没其他可以照顾的政策原因,此次的三胎,自然是属于超生。

依据山东省计生条例,超生是要根据当地城镇职工上一年度基本工资水平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预计应该会在十万左右。这笔钱想必老夫妻两个已经做好了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宝宝已经上了户口。因为如今并不允许将小孩上户与是否缴纳超生罚款相关联,所以上户口自然是没有障碍的。

另外,既然天赐的纸尿裤辅食等全部都有人赞助,说不定超生罚款也会有人赞助,其实是不劳我们大家操心的。在网友对该事件的看法中,其实泾渭分明分为两派,一派是超生就要罚款,一派则是这么大年纪了不容易,应该鼓励提高生育率。而我则只能说,不管现实需要如何,在法律法规未修改前,确实超生就要罚款。


律师独角兽


近日被67岁田女士生子(实际年龄65岁)新闻刷屏,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首先我赞成并支持这对老年人的做法,一条无辜的小生命投奔人世而来,在现代医学科技监控下,孩子各项指标都正常,无残疾不良症状,父母有抚养并善后能力,为什么要扼杀她,极力反对这个小生命来到这个世上呢,是所谓有正事儿的人的聪明做法,还是为多一个遗产继承者的厌弃,不想道德绑架任何人,但作为子女没有血缘亲情体恤,只有为自己日后唯恐被拖累的舒适自私行为考虑,汗颜!

正如当事人黄伟夫妇自己所言:“能怀孕,一个是我们身体好,另一个是我们感情好。”真正的好感情不是说出来秀出来的,而是在柴米油盐家庭琐事中做出来的。两夫妻没有因对方年老色衰而嫌弃,也没有因爱人青春不在而去外边偷欢,同床异梦或是分床而睡,只能说田女士嫁对了良人,四十多年的婚姻生活两人之间还很恩爱默契,羡慕!

现代社会科技如此发达,什么奇迹都可能出现,人类延迟衰老也很正常!正如一网友所说,看来人类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以前的自然现象现在也有所改变,气候在逐渐变暖就是一例,老年人都应还记得小时候的冬天大雪厚的时候是可以没过膝盖的,但是现在就没有那样厚的大雪天了。人类生理状况也在逐渐改变,不再是上了年纪的女人就遭人嫌弃或是抛弃的时代了。大家记住,尤其女性朋友,嫌你岁数大的爱人都不是真爱!无论是爱人也好或情人也罢,最好是趁早分开,还能有机会再遇良缘,放弃!

现在很多妈妈们都很年轻,有时不说孩子的事还以为她们是小姑娘呢,母女像姐妹的现象也很普遍,所以女人们不要对自己放弃太早,现在就有活生生的例子了,只要有爱,六七十岁我们一样能生,只要我们愿意!最讨厌吃饱饭没事干的人们,拿年龄说事, 把女人比作排球和足球,简直就是对岁数大的女性的一种变相侮辱,唾弃!

个人认为,每个年龄段的女人都有各自的魅力所在,正如《如懿传》里嘉妃说新进宫的年轻女孩们:“像嫩瓜秧子似的,知道怎么伺候人”。年龄大了有成熟的味道,老了也有老的魅力,那份岁月累积的经验又哪是说或模仿来的,不要觉得女人老了只有看孙子孙女这一条路,活出自我才是真的人生,精彩!

如果说为了孩子的将来着想也用不着杞人忧天,至于幼儿园、家长会又能怎样,太多平常父母,特例的家庭对孩子来说也许是别样的人生,普通平常的家长能怎样,孩子的路将来还是要靠自己走下去的,而不是活在别人的嘴巴下生活,没有哪对父母能陪孩子走完整个人生的!即使父母年纪和同龄同学父母一样,同样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何必为外人的闲言碎语而活呢,吃饱饭没事做的大有人在!她们能说人一时却不能说一世,不用太在意的,自在!


佳桐


山东枣庄市67岁孕妇产女,因该夫妻此前已育有一子一女,所以这次产女算是第三胎了。

我们国家目前的只是开放二胎,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所以,若是严格的从法律法规来看,该夫妻并不具有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情况,那便是属于超生,确实应当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枣庄市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指导与家庭发展科工作人员称,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常生育三胎的家庭的确应该接受罚款,对于黄维平是否应该被罚款,我们正在核实调查,要掌握他们前两个孩子的信息,才能确定他生三胎是否符合罚款要求。最终结果我们也会向社会公布。

至于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山东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则规定,社会抚养费按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统计公报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征收。这个具体的数额,当地计生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确定,问题也不大。

当然,这对夫妻确实比较特殊,毕竟67岁自然生育产女,应当属于医学上的奇迹。但是呢,法律毕竟是法律,规定毕竟是规定,只要法律没有对这种情况进行例外规定,那当事人就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执法部门也应当依法执法。不过作为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这也是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


叶律师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超生是国法制定,没有年龄限制,作为中国公民都应该遵守,如有特殊,那法就存在不公了,对其他超生者也不公,如果违反那也没办法,不是同情的事,他们有工作单位,应该知道法规,只愿自己生之前没考虑这一块儿吧。


用户2596939649000


应该。即无法无天,又无顾及——不顾及儿女感受,不顾及公序良俗,不顾及社会伦理,不顾及新生小女未来教育生活等等。


用户69372152421


1一对老人作为知识分子,明明知道生育后孩子面临什么,私欲作祟后的恶果!把儿女当成了老年的宠物!

2女方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竟敢狂言:自然生育!把全球人民玩弄于股掌之间!职业道德有待商榷!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管男女老少都要接受处罚!不能因为你创造了“奇迹”,就想逃避处罚!自作自受!支持处罚!


佛心佛语佛情


67岁的女人还能喜得千金,真是可喜可贺!父亲为宝贝取名天赐,一点都不过分。作为同龄的我,发自内心地替老姐妹高兴!

此事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孔子出生时,他父亲72岁!

真的想不明白,这位老姐姐给自己的老伴罕见怀孕,生下女儿,本来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为什么会遭到很多人的抨击?甚至有的人说这老夫妻俩有多么多么地自私,到医院生孩子时,他们的小孙女一个人在家,没有人照顾,等等。话又说回来,这老夫妻俩原来的一对儿女其年龄都应该在30岁以上了,他们都已经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这老夫妻俩应该尽到了作为父母的责任,不愧对他们!

我大哥比我长27岁,在我读大学时,父亲去世。哥哥们都很疼爱我,我身后有一大群侄子侄女,最大的侄女比我大十多岁(我大哥14岁结婚),他们都尊称我~老姑。

放心吧,这老夫妻俩的三胎,不会受罚的!有关部门会考虑影响的!


Yxychk


罚款先不说,关键是责任问题。想没想过孩子十几岁后,这时的孩子正处在观念上、思想和身体的变化期,是最需要父母陪伴、照顾和思想开导的关键时期,而他的父母都已经八十多岁了,自己都需要孩子的照顾,还怎么在照顾孩子呢?所以我说这对父母就是只考虑自己感受,而不考虑孩子成长的自私利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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