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中的炸弹,被征收人要小心了

补偿协议中的炸弹,被征收人要小心了!

拆迁过程中,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获取补偿的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广大被征收人不仅要注重谈判协商的过程更要注重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因为协议是之前谈判结果的最终落实。协议签不好,之前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下面小编根据自己的经验,给大家讲讲补偿协议中的那些隐形炸弹,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有需要的朋友。

补偿协议中的炸弹,被征收人要小心了

一、口头承诺不轻信

实践中,有些拆迁方为了早日签订协议,推进拆迁进程,其在与被征收人协商的过程中会开出极具诱惑的条件,说的天花乱坠,让被征收人信以为真。签订协议之后,拆迁方就会否认之前的口头承诺,强调一切以合约为准。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就是自己帮着拆迁方埋下了一颗炸弹。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把征收方的承诺全部落在纸面上,记住中国的一个词:空口无凭。

二、巨额奖励,实则羊毛出在羊身上

出于效率的考虑,征收方会想尽一切办法,先搬迁有奖励的这种做法就是例子。前段时间有个网友咨询小编说自己受骗了,签协议的时候说先签的有奖励,后面就没了,结果后面的人也都有奖励。这位朋友觉得自己被骗了,原因是后面的被征收人提高了补偿还获得奖励,而自己拿的补偿低多了。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很多被拆迁人就是没有禁受住高额奖励的诱惑,稀里糊涂的签订了协议。

小编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高额奖励是征收方的一种策略,被征收人在面对高额奖励时一定要看自己的补偿是否合理,在补偿合理的基础上尽可能的获取拆迁奖励,千万不了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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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白协议不可签

关于空白协议,小编 已经讲过很多。在签订协议时,被征收人一定要审查合同,了解合同的内容。不要看都不看就按照征收方的指示签订合同。

四、协议不留备份

一般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 双方应该至少留一份合同原件,但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常常以需要盖章为由拿走全部合同。待被征收人再次拿到合同时,其与原合同相比有所变化,但是被征收人由于没有原合同,只能吃哑巴亏。

如果拆迁方提出此类要求,被征收人要婉言拒绝。要求征收方当场签字盖章,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拆迁户也可采取适当手段保留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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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约定不明

很多补偿安置协议不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虽然不是能直接获得的补偿,但是约定违约责任可以督促征收方履约,同时也算为合同内容不能如期实现加了个保险。

以上是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常见的几个“炸弹”,希望广大朋友认真排查,不要被炸的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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