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檔立卡貧困戶,我病沒好,那讓我脫貧,我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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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作為基層扶貧人員,非常理解農村因為疾病而致貧的家庭,尤其是大病對於農村家庭來說就是災難,像這類家庭一般在貧困戶識別之初被識別為建房立卡貧困戶。

雖然對患病家庭表示同情,但這裡我們也要明白精準扶貧也有它相應的標準政策:就是達到“一收入兩不愁三保障”的家庭就可以脫貧,注意是脫貧,不是小康。

一收入指當地的脫貧收入標準(各地方不一樣,阿麗本地是家庭人均3600元),兩不愁指吃穿不愁,而三保障指家庭孩子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無輟學、基本醫療及大病保險繳納有保障還有住房安全有保障。


所以扶貧不是“治病”

從上面的六條可以看出來,扶貧並不是說要把你的病扶好,對於有患病成員的貧困戶家庭來說,在以上6項均達標後,同樣是要脫貧的。

扶貧是讓因病致貧貧困戶享受更多的健康扶貧政策

而扶貧政策對於有疾病患者的家庭來說,在新農合和大病保險保險、以及民政救助方面報銷補助比一般農戶高一定比例,一般在10%左右。


最後脫貧不脫政策,家有病患的脫貧戶依舊可以享受健康扶貧政策。

在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後,原來享受的健康扶貧政策依舊享受,即“脫貧不脫幫扶”。如果屬於慢性病,還可以辦理門診慢性病病歷,這樣可以報銷醫藥費。像阿麗本地還有合療費及大病報銷費用都有政策補貼繳納。

所以,作為建檔立卡貧困戶,要正確合理的理解精準扶貧的政策及意義,它不是要把貧困戶的一切生活都擔保起來,如題主說的病沒好感覺就不能脫貧,而是通過一定的幫扶讓貧困戶擺脫貧困,在吃穿、基本醫療、住房及義務教育能有一個基本保障。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朋友,別怕,是你沒弄明白脫貧的實際意義呢。

我也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且常年有病,我現在每個月領取低保金330元,到二零二零年,我們這些人就脫貧了。

名義上是脫貧了,可各種福利依舊沒變,比如低保金還照樣領取,各種補貼款照樣有,是脫貧不脫政策,只不過是換了種說法而已。

以後國家對我們這樣的低保戶福利會更多的,我是河北秦皇島的,去年我們每個建檔立卡貧困戶投資一百元,給當地的養殖戶,當年就給我們分紅了五百塊錢。

今年我們縣又多了三個投資項目,這三個項目是由省市縣共同酬資,不讓我們貧困戶掏一分錢,到時等著拿收益就行了。

對於我們這樣沒勞動能力的低保戶,我們這裡還有福利補貼,前些天已經領到了,現在的社會太好了,你就放心吧朋友,國家不會不管我們的,只會一年更比一年好。


秦寶海9


當初扶貧給了錢,你該感恩,現在讓你脫貧不繼續給錢了,也別抱怨,畢竟你還是得到了很多,既然得到了就該感恩。

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富翁每天給路邊的乞丐10元,連續給了三年,三年後後來富翁生意上資金出問題了,就沒繼續給乞丐錢,乞丐就不願意了,開始罵富翁憑什麼不給他錢了。

希望你不要和這個乞丐學。要知道當初不扶貧,你還是有病,也是一樣貧困,扶貧了讓你這幾年過的舒服了一些,為了舒服的這幾年感恩社會吧,不要再抱怨了。

還有就是請你記住,你以前得到的扶貧款不是你自己勞動換來的,也不是你靠勞動積攢下來的,那些錢是來自社會上其他人的納稅錢,這些都是他們勞動換來的,現在經濟下行納稅人生活也開始有困難了,所以國家減費降稅保護這些勞動者,國庫收入少了自然沒錢給你了。這和富翁錢少了不給乞丐一樣,希望你懂道理,學會感恩,學會記住當初幫助你的這些恩情,以後努力勞動回報社會,你現在應該做的是想想以後怎麼報恩。


種樹的老人


心若窮了,人也就真的沒救了。等著別人救濟的人,是永遠走不出貧窮的。不要說我對窮人沒同情心。我父親去世前病了三十年,我經歷過貧困的生活。我父親常教導我們,人窮志不窮,要自己努力,不要依靠別人。我和妹成家後的生活都是靠我們自己,我們過得不差,這應該感謝我父親的教導。我認為因為天災人禍或者智障,或者身體殘疾而導致生活真正困難的人,我們應該大力幫扶。除此以外還困難的那就不值得救助了。


鷹舞蒼穹6


堅決不同意,不答應,不簽字。讓幫扶責任人帶你去看病,去療養。不然就告他


五哥211419016


首先你提出這樣的問題就說明你的思想意識有問題,其次是你對國家的扶貧政策不瞭解。作為一名扶貧工作人員簡單的回答你的問題。首先你要慶幸自己生在中國這樣的好時代,國家越來越強大,老百姓的日子也越過越好了,但老百姓的思想意識卻沒有隨著這些變化而進步。誰都知道脫貧不脫政策,國家扶貧政策也是到2020年。扶貧先扶志,脫貧致富主要是靠自身的努力,國家從政策上進行幫扶(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即超過國家貧困最低標準,不愁吃穿,住、醫、教育都有保障),並不是國家非得養你,國家不欠你的!國家就是一個大家庭,老百姓是子女,請問一個家長能養育每個子女一輩子嗎?你為這個大家庭又做了什麼貢獻?請問這些國家扶貧政策你都享受了嗎?生病不是誰能主宰的,只能說是你的不幸。國家在這方面也給予了幫扶,國家的財力有限醫療技術也有限,誰也不能保證一定能醫好病,只能在現有的條件幫助你減輕負擔,而不是國家應對你的病負責!脫貧是指政策都到位,收入明顯超出國家的標準。不是你所說的病沒好就不能脫貧了!你要懂得感恩,感謝自己有這麼好的“家庭”☞國家!最後祝福你早日康復,為自己的小家大家多做出貢獻!


粉翠白菜


二、什麼樣的情況下,農戶可以納入建檔立卡戶進行管理呢?一是家庭人均純收入達不到當年的脫貧指標,比如說:今年的家庭人均純收入是3750元,二是住房不安全穩固,三是沒有吃的,一年四季沒有換洗衣服,四是醫療無保障,也就是是當年沒有繳納新農合也就是現在叫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五是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沒有保障,簡單的說就是適合讀初中,小學的家庭成員上不起學!六是飲水安全達不到保障,也就是說生活用水不衛生,不安全!七是養老沒有保障,也就是說沒有按規定繳納城鄉基本養老保險!

三、什麼樣的條件下以可以退出貧困戶呢,也就是說:能夠達到脫貧指標:“兩不愁,三保障”,簡單的說就是不愁吃,不愁穿,住房,教育,醫療有保障,家庭收入達標,有產業支撐,收入能夠持續穩定就可以脫貧!

這段時間正在開展貧困戶動態調整,為了精準識別貧困戶,都在每村每組開展貧情分析,現在脫不脫貧,能不能脫貧不是工作人員說了算,也不是那一個人說了算而是要召開群眾會,在群眾會逐戶分析每戶的基本情況最終經群眾討論分析後通過表決擬脫貧戶,擬納入戶等各種情況,像你生病的情況你就可以在群眾會上提出來進行分析,如果你的醫療費用支出大於當年的家庭收入,在當地政府部門沒有任何救助,幫扶措施的話就可以不退出貧困戶!

還有你大可放心,現在都是脫貧不脫政策,該享受的政策會繼續得到享受!建檔立卡戶不是說脫貧了就不是建檔立卡戶了,脫貧了仍然還是建檔立卡戶,只要你繳納了當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都相當高呢,高達90%!以西盟為例:如果住院費用經醫療保險報銷後,自費費用超過5000元以上還可以申請的二次醫療救助,救助比例高達60%,所以生病儘管去住院治療!

我是鄉村工作人員,也是扶貧工作者,是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大家如果有關於社會保,脫貧的凝問可以關注我!謝謝!以面就是我們開展貧情分析會的照片!





鄉村工作人員的日常


脫貧攻堅工作的現狀,群眾自身主體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脫貧攻堅工作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而在實際工作中,除了上級各部門及駐村工作隊、村委幫扶,部分貧困戶往往處於應付狀態,主動出擊積極作為少,搞“等、靠、要”被動應付多,即使脫了貧也一味強調自身困難,捨不得下功夫藉助黨和國家的扶貧政策,走勤勞致富奔小康的路子。一站式結算,住院報銷比例達到百分之90以上,國家的政策,一超過,兩不愁,三保障,其中基本醫療有保障,是“基本”二字,何為基本?而不是籠統的醫療有保障,這個基本我理解的是不包括疑難雜症的,治癒不了的病症,不是說你這個病要進口藥才能治好,所以包你進口藥治病,所以是基本醫療有保障。不是脫貧了國家就不管了,脫貧不脫政策,政策是一樣的!現在很多貧困戶說話做事感覺都理所當然,沒有感恩之心,動不動威脅,我不簽字,不脫貧!我不“幫你”交醫保,你醫保是幫誰交的?幫村幹部交的?本身就只交一半,貧困殘疾戶還是全補,當然我說的只是個例!不管怎麼樣,希望能夠理解他人,扶貧工作不易!!!


長歌采薇290


第一,你是否達到脫貧標準並不是以你病是否康復為標準的。脫貧標準簡單來說就是“兩不愁三保障”,各地根據這個標準會制定非常細化的脫貧標準,脫貧時驗收組會跟你講明白的。也就是說,即使你病沒有好,只要享受到了醫療保障政策,是可以脫貧的。當然會充分考慮你家裡具體情況,比如是否有勞動力,你得的是慢性病還是重大疾病,住院自籌資金是多少等等。

第二,就是脫貧不脫政策,即使脫貧了,你的政策也不會因此取消,所以完全可以放心。



彩色山鄉


筆者在鄉鎮上班,扶貧濟困是日常工作內容之一,特結合政策和具體的工作實際作答。

第一,是否脫貧最根本的是要看“兩不愁三保障”和收入是否越過扶貧線的問題,一個人因病並不代表全家都不能脫貧。

誠然,家庭成員生病是致貧或返貧的重要原因,但並不是一有家庭成員生病或繼續進行醫療,就會導致不能脫貧。因為,核定某戶貧困戶是否達到脫貧的條件,是對“兩不愁三保障”和收入是否越過扶貧線逐項進行比照核實,若其中的家庭成員生病了或仍在接受治療,在核定時主要會涉及勞動能力的認定(特別是重特大疾病),其支出一般不作考慮,說得更明白點,對於有病人的貧困戶,主要是看享受基本醫療沒有、喪失勞動能力沒有,至於因病支出的情況僅是參考的條件。

下面,再舉一個案例進一步作說明。一戶貧困戶有4人,夫妻2人加一兒一女,因丈夫患重病喪失勞動能力,妻子因要照顧患重病治療的丈夫也無法就業,女兒讀大學,兒子讀小學,只好將此戶納入低保兜底。但在今年7月,其女兒大學畢業就業了,丈夫病情也有所好轉,妻子也到園區上班去了,一家人兩個上班,每個月少說也有5000元以上的收入,當然就該脫貧了。

第二,若是病人為貧困戶家庭的唯一勞動力或主要勞動力,因病喪失勞動力或部分喪失勞動力,通過審定符合低保的就納入低保兜底。

說得更直白點,就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疇。但前提是病人為貧困戶家庭的唯一勞動力或主要勞動力,且因病喪失勞動力或部分喪失勞動力,導致全家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才能納入低保進行兜底。

第三,若是貧困戶家庭中的病人已是長期臥床不起,符合條件時可單獨納入低保兜底。

這是較為特殊的情況下,就是這一貧困戶家庭經濟本身不好,人均收入為最低生活保障線的2倍以內,因病長期臥床的這一人單獨納入低保。

當然,若全家因就業、創業或其他因素,經濟條件提升明顯,已完全達到了脫貧的標準,就不應再伸手要這要那,畢竟有限的扶貧資金還要用在其他更需要的人身上,這也是精準扶貧的要義之所在。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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