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類勞動者不受法律保護!你身邊一定有

你有沒有退休的長輩或朋友?

亦或你就是退休人員?

退休了開心

閒下來無聊

於是想發揮發揮“餘熱”

接受返聘或再就業

注意,這類勞動者不受法律保護!你身邊一定有

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

你就要注意啦!

你要知道或讓你身邊已經退休的人知道

超過退休年齡再就業

就不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了

  • 不受保護檔案一
高女士在北京一家物業公司工作了將近10個年頭,公司從未和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給她繳納社會保險。據此,高女士以勞動爭議為由,起訴要求公司向她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養老保險所造成的損失。
法院在審理中發現,高女士入職時已年滿55週歲,達到了退休年齡。因高女士堅持按照勞動爭議起訴,法院最終裁定駁回高女士的訴訟要求。
  • 不受保護檔案二
王女士和企業簽有勞動合同,但因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企業要求終止合同,王女士不服訴至法院,要求公司和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至為她辦理完退休手續她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時止。
法院審理認為,王女士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法院據此駁回了王女士的訴訟請求。
  • 不受保護檔案三
澳大利亞籍的何先生入職中國一知名外企公司,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何先生滿60週歲後,企業要求與他終止了勞動合同關係,並註銷了他的就業證,導致他必須限期離開中國。何先生不服起訴,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
法院審理認為,何先生已年滿60週歲,根據中國法律,公司終止與何先生的勞動合同關係符合規定,無需支付補償金。據此法院駁回了何先生的訴訟請求。
注意,這類勞動者不受法律保護!你身邊一定有

不止這些

大部分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

與用人單位打官司時

都敗訴了!!!

到退休年齡後 不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最高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已經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接受返聘或再就業的老年人,當遇到公司拖欠工資或者被單位單方解聘後,若以勞動爭議為由訴到法院,要求法院認定勞動關係,並且主張工資、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加班費、年假工資等等,

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跟公司形成的只能是勞務關係。因為通常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就可以辦理退休,拿到退休工資,並享受養老保險。

但勞務關係就如同僱傭關係,單位可以隨時終止用工,勞動者起訴通常只有工資能夠獲得支持。而加班費、帶薪年假、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等福利待遇法律都不再保護,除非雙方之間另有約定。

注意,這類勞動者不受法律保護!你身邊一定有

退休後再就業 簽好書面協議

到了退休年齡如果準備再就業的,應避免與用人單位通過口頭協議約定勞務事宜,最好籤訂書面的勞務協議,與單位明確工作內容、工資報酬,甚至醫療保障、加班補償、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同時保存好相關材料。這樣一旦發生糾紛,勞務協議會成為有效的保障。

另外,由於到了退休年齡,不再構成勞動合同關係,發生糾紛時,勞動者無需再去申請勞動仲裁,可直接到法院按照一般的民事糾紛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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