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律成為一種全民信仰

讓法律成為一種全民信仰

讓法律成為一種全民信仰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必須把法律作為全社會所有成員共同的行為準則,使之成為一種全民信仰。

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曾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從這個意義上說,人民對法律的信仰事關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局,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工程和前提條件。

讓法律成為一種全民信仰


法律信仰意味著每一個社會成員要把法律作為自己行為的準則,奉行不渝;法律信仰意味著每一個社會成員要把公平正義作為自己的精神皈依,堅守不悖;法律信仰意味著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用自己的行動捍衛法律的尊嚴,“為權利而鬥爭。”

而要真正使法律“鐫刻在公民們的內心”,能夠“內化於心,外踐於行”,則需要全社會共同的努力。

讓法律成為全民信仰,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中國素來有“民以吏為師”的傳統,法律信仰的形成必須首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習近平同志強調,領導幹部要做尊法的模範,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學法的模範,帶頭瞭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範,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做用法的模範,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只有領導幹部帶頭做到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才能在全社會形成示範效應,才能使法律成為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準則。

讓法律成為一種全民信仰


讓法律成為全民信仰,必須讓全民知法、懂法。知法、懂法是讓法律成為全民信仰的前提,是讓全民守法成為思想自覺的基礎。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但全民普法仍然任重道遠,因此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宣傳教育活動,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在全社會形成知法、懂法、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要把全民知法、懂法、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努力讓法治成為人民群眾自覺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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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法律成為全民信仰,必須加強對公民權利的司法保障。“無救濟則無權利”,法律所規定的每一項公民權利都是神聖的,都要受到法律的保護。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也是救濟公民權利的基本方式和途徑。一方面,在訴訟過程中,要加強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權利的尊重和保護;另一方面,要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讓“守法者獲益,違法者受罰”,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讓法律成為全民信仰,必須讓群眾每一項合理合法的訴求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各級執法者要有勇於擔當的精神,嚴格執法。對於群眾合理合法的訴求,各級執法者要依法和及時地解決,決不能互相推諉。反之,對於一些“無理”“非法”的訴求,各級執法者也要堅決予以回擊,決不能讓一部分人通過非正常方式獲得“法外利益”。此外,要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來解決人民的信訪訴求,對於擾亂信訪秩序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建良好的信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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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的形成必須根植信法、守法的沃土。要在全社會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同時要把法律所蘊含的公平、正義、平等、自由等精神永駐於心間。正如盧梭所說,“規章只不過是穹隆頂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誕生的風尚才最後構成那個穹隆頂上的不可動搖的拱心石。”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時代背景下,法律信仰應成為法治中國的拱心石,成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發展的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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