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馬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
“螞蟻搬家式”受賄案:
馬山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原站長莫某某在5年多時間,
先後收受他人送給的錢款高達91次,
其中,
一次收受最少的三四百元。
![“蚂蚁搬家式”受贿!广西一公务员5年内受贿91次,最少一次仅几百元](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11月1日,被告人莫某某被法警押上馬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受審。由於該案發生在房地產建設領域,馬山縣人民檢察院特意邀請馬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領導、人員近百人到庭觀摩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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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馬山縣人民檢察院當庭指控,2014年至2019年初,被告人莫某某在先後擔任馬山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科員、負責人、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房地產項目開發商、施工方送給的錢款共計24.04萬元。
起訴書上詳細地列出莫某某收受錢款共計91次,其中,最少的三四百元,最多的則數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莫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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