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開展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專項整治

福州開展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專項整治

11月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發佈《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於開展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的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入摸查福州市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情況,加快整治農民工欠薪問題,維護建築業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即日起,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開展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的專項整治工作。全文如下:

各縣(市)區建設局,各施工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文件精神及2019年10月17日福州市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局際聯席會議要求,為深入摸查我市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情況,加快整治農民工欠薪問題,維護建築業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我局進一步細化《國務院2018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通報問題專項整改方案》,並結合已有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監管制度,制定福州市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整治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整改工作(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一)全面自查、立整立改(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0日)

鼓樓、臺江、晉安、倉山四城區各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嚴格按照“一個項目不落、一個制度不落”原則,對照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清單(詳見附件),認真梳理,對落實不到位的分項,即刻組織整改。在建項目負責人於2019年11月10日前上報《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承諾書》,對未落實或未按時提交承諾書的項目負責人及施工企業,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報送市人社部門。

(二)重點核查、督促整改(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通過福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網隨機抽取已提交《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承諾書》的在建項目對照《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清單》進行重點核查;對嚴格落實農民工實名制制度的項目負責人進行通報表揚,對超過3項落實不到位的在建項目視為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全市通報批評項目負責人及施工企業,並報送市人社部門,我局將逐個建立項目整改臺賬,限期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三)組織驗收、嚴肅處理(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隨機抽取之前未提交《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承諾書》以及存在虛假承諾的在建項目,開展整改驗收,將仍然存在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在建項目項目負責人及施工企業列入第二批農民工實名制落實不到位通報批評名單,並報送市人社部門,省住建廳,列入建築市場“黑名單”。對落實不到位的項目採取差異化管理,列為項目質量安全重點監管對象。

二、定期監管工作(自2019年11月21日起)

市建設局聯合市人社局成立專項檢查組,通過福建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網,隨機抽取鼓樓、臺江、晉安、倉山四城區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建項目,於2019年11月21日起,對照《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清單》,定期開展每週1次的在建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對仍然存在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在建項目,將項目負責人及施工企業列入全市通報批評名單,並報送市人社部門,省住建廳,列入建築市場“黑名單”,並採取差異化管理,將在建項目列為質量安全重點監管對象。

馬尾、長樂兩區和六縣(市)住建和人社主管部門應參照福州四城區做法,自行組織專項整治工作,每月5號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分別報送市建設局及市人社局,市建設局聯合市人社局不定期開展督查工作,並定期通報督查結果。

專此通知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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