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生產廠區全面停產,亞星化學變“ST亞星”

記者 | 趙陽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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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星化學(600319.SH)曾在2019年9月2日收到過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做好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寒亭生產廠區搬遷關停相關工作的通知》,當中要求公司生產廠區嚴格落實2019年10月31日前關停的時序要求。搬遷的邏輯是因為亞星化學生產廠區地處中心城區,生產的產品屬危險化學品,周邊商鋪密集、居民眾多,濰坊市人民政府即決定對公司位於寒亭區北海路以東、民主街以北的生產廠區實施搬遷關停。

11月1日,亞星化學披露稱,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現有生產廠區已全面停產。公司表示,目前,針對現有生產廠區相關資產的評估工作仍在進行之中,將與濰坊市政府有關部門積極落實關於本次關停搬遷的相關補償、安置政策,待相關補償、安置政策明確後,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據悉,亞星化學生產廠區將搬遷至濰坊市下轄的昌邑市下營工業園區,該工業園為山東省政府審批的化工園區,公司正在會同相關單位辦理新廠區建設的前期審批手續並開展各項準備工作,公司將在新廠區首先實施5萬噸/年CPE裝置項目,並將根據實際需要積極推進其他項目的建設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亞星化學鑑於公司生產廠區已全面停產,預計未來3個月內無法全面恢復生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3.4.1條第(二)款的規定,“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3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亞星化學認為,生產廠區關停導致觸發上述規定的情形,故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將自11月4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將由“亞星化學”變更為“ST亞星”,11月1日停牌一天。

畢竟搬遷工作不是小事,亞星化學在11月1日公告中,作出風險提示,稱如首期5萬噸/年CPE裝置項目建設進度不及預期,可能將加大優質客戶流失的風險,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同時,如未能在2019年度結束前與政府有關部門明確相關補償、安置政策,或上述補償、安置政策明確的金額不能覆蓋相關資產減值損失,公司2019年度可能出現虧損。

现有生产厂区全面停产,亚星化学变“ST亚星”

資料顯示,亞星化學主營業務為燒鹼、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及延伸化工產品的科研開發和生產、銷售等業務,2018年淨利潤310.75萬元,2019年前三季度淨利潤1954.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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