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 醫療住行樣樣有 11月這些變化將影響你我生活

11月,一批新規定開始實施,將影響你我生活!

新社保卡啟用、住房公積金中心繫統升級、5G套餐辦理、地鐵開通、夜間公交按時刻運行…

一起來了解~

四川 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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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社廳、衛計委聯合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將17種抗癌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明確四川省自11月1日起將國家17種抗癌藥納入全省醫保支付,比國家規定的執行時間提前了1個月。

四川 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報銷50%以上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衛健委、藥監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保障對象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採取藥物治療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以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為依託,對“兩病”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要達到50%以上。

《意見》要求,本文件印發後一個月內出臺本省實施方案,指導督促統籌地區於2019年11月起開始實施,確保群眾年內享受待遇。

成都11月1日啟用新社保卡 定點醫療機構將逐步停用磁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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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醫療保障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全面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的通告》指出,從2019年11月1日起,成都全面啟用新社會保障卡。

在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成都市社會保險卡(以下簡稱磁條卡)。2020年1月1日起,成都市人社、醫保經辦機構將不再受理磁條卡申辦、換髮、加磁、密碼信封打印等相關業務。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將逐步停用磁條卡。

華西醫院看病忘帶身份證 院內能自助辦理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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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門診處設置兩臺24小時自助身份證明辦理終端設備,於10月30日正式投入運行。未攜帶戶口簿,未辦理身份證的孩子,父母能可代打證明。

辦理步驟:輸入姓名→輸入身份證號碼→輸入手機號碼→選擇辦理事由→打印證明。

特別提醒:證明僅限於本人醫院掛號。成年人本人的臨時身份證明全國範圍內都能打印,戶內未成年子女的戶籍信息代打目前只針對戶籍為武侯區範圍內的市民。

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 新系升級帶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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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金中心將升級新系統,貸款業務將於10月31日、11月1日期間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和網廳預審業務。

11月4日起,成都公積金中心新系統將正式啟用,職工可根據自身申請的貸款品種和相關需求,在全成都65個網點中自主選擇網點辦理。從貸款受理到貸款發放縮短至15個工作日左右(二手房放款時間根據職工辦理過戶和辦妥抵押登記的時間相應順延)。

明年開通的5條成都地鐵線首列車均已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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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成都地鐵2020年將開通的5條地鐵線路首列車均已全部到段,標誌成都地鐵邁入大線網運營新時代。

今年,5號線一二期、10號線二期及有軌電車蓉2號線非首開段將於正式開通試運營,屆時成都地鐵線網裡程將突破300公里。

明年,成都地鐵還將開通6號線一二三期、8號線一期、9號線一期、17號線一期及18號線一期等5條線路,2020年底線網裡程將突破500公里,成都地鐵將正式步入大線網運營新時代。

成都又有50條公交晚上按時刻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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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1月起,市公交集團將繼續推行共計50條按時刻運行線路。

其中,21點以後按時刻運行31條,22點以後按時刻運行19條,覆蓋武侯祠大街、順城大街、解放路、蜀都大道、新華大道、蓉都大道、佳靈路、益新大道、高新大道、金牛大道、劍南大道、北星大道、二環路東三段等主要路段。

旅客未系安全帶 客運汽車不得出站

修訂後的《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範》將於11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規範要求,汽車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和行李物品、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六不出站”。此次修訂後的新增“旅客未系安全帶不出站”要求。

5G商用套餐正式上線 每GB的價格將比之前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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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移動、聯通3家運營商的5G商用套餐都於11月1日正式上線。訂購套餐的用戶可根據自身網齡年限獲得不同程度的折扣。

中國移動客戶端預約界面顯示,網齡5年以上的用戶可享受5G套餐7折優惠;中國電信客戶端預約界面顯示,網齡3年以上用戶,可享受7折優惠。三大運營商均表示,在國家提速降費的背景下,套餐每GB的價格將比之前更低。

網絡支付、網絡遊戲等致用戶信息洩露或擔刑責

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的前提要件和入罪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

搜索引擎、即時通訊、網絡支付、網絡預約、網絡購物、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等所造成的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用戶信息洩露的,可被納入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的入罪標準,網絡服務提供者或承擔刑事責任。

(部分綜合自 四川日報 成都日報 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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