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8年來7000餘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

國新辦發佈會透露

嚴厲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

8年來7000餘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

11月15日到2020年春節前在全國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

10月3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打擊惡意欠薪犯罪工作有關情況並公佈2019年涉嫌惡意欠薪犯罪案件。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王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羅慶東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兼戶政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黃雙全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嚴厲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8年來7000餘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

在發佈會上,周加海就記者提問作出回答

據瞭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作為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健全制度機制,密切分工協作,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構建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直通車”,有效推動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及時進入司法程序。近年來,及時依法查辦了一批有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件,有效打擊和震懾了惡意欠薪犯罪行為。

周加海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是典型的涉民生類犯罪,性質惡劣,危害嚴重。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一直高度重視此類犯罪的依法懲治和相關案件的審理,加強制度建設,通過制定司法解釋、發佈指導性案例,統一法律適用,加強對下指導。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入刑。2013年1月,最高法院發佈《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定罪量刑的具體標準和有關法律事務問題,為惡意欠薪犯罪設置了相對比較低的入罪門檻。根據司法解釋規定,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數額在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比如在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第28號指導案例,叫做胡克金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我們通過案例強調,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和個人,比如那些違法承包的包工頭,如果他們違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也可以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周加海說。

據介紹,2011年5月1日以來,各級人民法院嚴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釋有關規定,準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依法公正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截至2019年9月,各級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10651件,審結10243件。其中對7674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116名被告人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加海表示,人民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公正司法、司法為民,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後採取一系列措施應對欠薪問題,近期將印發相關文件,從11月15日到2020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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