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家屬到庭,律師如何無罪辯護?

有被害人家屬到庭的案件,律師做無罪辯護就存在諸多約束,畢竟律師不能與被害人家屬產生對立情緒。我這些年代理過不少命案,經常遭遇被害人家屬到庭,甚至選擇了無罪辯護。如何避免刺激被害人家屬,這是個大問題。

受害人家屬到庭,律師如何無罪辯護?

我曾在2013年辦理了張某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張某把同學蔡某騙入某傳銷組織,後來蔡某被關押期間墜樓身亡。我在張某被逮捕後代理本案,會見了張某瞭解了基本案情後,一直堅持無罪辯護。我認為蔡某被非法拘禁,應該由指使人與直接行為人擔責,我的當事人張某既沒有指使他人非法拘禁蔡某,也沒有實施拘禁蔡某的行為,顯然不構成本罪。
檢察院充分聽取了律師辯護意見,雖然沒有接受律師不起訴的意見,但接受了律師“張某不構成非法拘禁罪”的意見,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起訴至法院。我覺得這個罪名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與張某商量後堅持無罪辯護。不過,我也告訴張某的家屬,蔡某畢竟是張某騙入傳銷組織才遇害,給予蔡某的家屬力所能及的賠償是應該的。

庭審中蔡某與張某的家屬都到了場,被害人蔡某的家屬情緒激動指責張某是殺人兇手,張某與家屬也一再表示歉意。我的辯論意見分為3個部分,第一部分談我的當事人“不是真兇”,第二部分談我的當事人“也是受害者”,第三部分談“願意力所能及做出賠償”。

在我發表了第一部分意見後,被害人家屬的態度明顯好轉,他們終於清楚了自己女兒死亡的真正原因。我發表了第二部分意見後,被害人家屬表現出同情心,兩家的孩子都被騙入傳銷組織都是受害者,需要控訴的是萬惡的傳銷組織,是把張某騙入傳銷組織並脅迫張某去騙蔡某的那幾位真兇。我發表第三部分意見後,被害人蔡某的家屬當庭表示同意。

開庭結束,法官立即通知雙方家屬與律師到法官辦公室辦理賠償與諒解手續。我拿出已經準備好的賠償協議、收款收據、諒解書,讓雙方家屬閱讀後簽署。這個案件最終以被告人認罪、被害人家屬接受賠償並作出諒解,法院做出為期一年有期徒刑而告終。我雖然有心堅持做無罪辯護,既然被告人張某與家屬對判決表示滿意,我當然也表示滿意。

受害人家屬到庭,律師如何無罪辯護?

最近我參與某未成年人死亡案件討論時,我提出不能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汙名化”,需要對他們充分尊重甚至對其存在的過錯予以善意解釋。許多家屬認為自己的孩子死掉了,需要找一個說法。此時律師要做的事就是發現了無罪辯護空間時,儘量將死亡的過錯解釋為“客觀原因”。我認為,既然孩子的父母都無法預見到孩子病重,既然醫生沒有細緻檢查時也認為是一般疾病,如何要求看護人員比孩子的父母比醫生更具有預見能力?孩子的父母如果能夠肉眼判斷孩子生了足以危及生命的疾病,必然主動送往醫院而不是送給他人看管;醫生如果肉眼能夠判斷孩子重病在身,必然會通知家屬立即送孩子住院急救。他們都缺乏肉眼判斷能力都缺乏遇見可能危及生命的預見能力,作為看護人員當然會認為孩子的一些反常反應只是天性頑皮,而不是重病在身的徵兆。

律師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論,切不可用惡意來推測被害人及其家屬,這才能儘量徵求到好的辯護效果。許多可能無罪的案件,被害人家屬需要的不是把被告人送入監獄,而是要一個能夠讓自己後半生平靜的說法。

刑事辯護是個技術活,更是良心活。

受害人家屬到庭,律師如何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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