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近5年的33萬元要到了,男子給寧都縣法官送錦旗感謝

被拖欠近5年的33萬元要到了,男子給寧都縣法官送錦旗感謝

被拖欠近5年的33萬元要到了,男子給寧都縣法官送錦旗感謝

贛州法院網訊 10月28日,當事人寧某為寧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送來一面繡有“為民著想 高效執行”字樣的錦旗,感謝該院執行局副局長曾平生、執行幹警楊健高效工作,快速將33萬元股份轉讓款要了回來,維護了他的合法權益。

2014年9月22日,寧某與被告陳某、何某簽訂一份大宗祠工程股東合作協議,在經營過程中,原被告產生矛盾,原被告經協商,原告退出合夥,兩被告支付原告股份轉讓費72萬元,並由兩被告當場向原告出具72萬元的欠條一張,約定該款在2014年12月30日前支付36萬元,餘款在2015年1月15日前付清。到期後,兩被告僅支付原告股份轉讓款39萬元,剩餘33萬元至今未付,經原告多次催收也未果。2019年5月7日,寧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生效後,由於兩被告未履行判決確定義務,寧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迫於法院強制執行壓力,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全部餘款。

從立案到結案,此案用時5個月。寧某被拖欠了近5年的欠款,執行法官用了3個多月的時間幫他執行到位。“作為一個外地人,沒想到這麼快就拿回了錢, 寧都法院執行局法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為了及時實現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加班加點,高效工作的作風值得點贊。”

寧某感動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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