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农村低保、扶贫款 鞍山通报三起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典型案例

今年5月以来,全市87个乡镇和涉农街道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涉农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此次专项治理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有力抓手,立足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台安县黄沙坨镇潘家村违规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

2006年至2009年,潘家村党支部时任书记刘昌海、时任会计吴庆义,妇女主任杨艳坤开会决定,以多名村民的名义违规申报粮食直补,用于村里办公经费。2019年,台安县纪委给予吴庆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黄沙坨镇党委对刘昌海予以除名、给予杨艳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千山区大屯镇三台沟村党支部副书记万继学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2014年至2017年,万继学在负责该村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没有如实向大屯镇民政办提供该村村民万某家庭人口和收入信息,致使村民万某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019年8月,千山区纪委给予万继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经济开发区达道湾街道大营盘村经管员冯勤家多次挪用扶贫款问题。

2018年1月至8月,冯勤家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挪用村民合作医疗参保费、征占地补差价款、移动基站租金、失地保障金和转移支付结余款,合计31.4万元。该村党支部书记沈德智、村委会主任王世成对该村财务监管工作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给予冯勤家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达道湾党工委给予沈德智、王世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做好涉农资金涉农项目工作是“三农”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啃食群众的幸福感,必须严肃惩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涉农相关工作,着力整治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严查快办职责范围内问题线索,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整改解决纪检职责范围外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二三里编辑 杨阳)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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