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大调研】直面问题 综合施策 全面强化养犬管理工作

近年来,本市犬只伤人、养犬扰民等事件经常引发社会关注

,形成舆论热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集中,爱犬人士与持“限犬”态度群体的矛盾突出,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面对本市养犬管理工作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依托大调研工作,会同兽医、城管、市场监督、卫生、住房保障等职责部门,直面问题、深入调研,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刚柔相济、综合施策,持续强化养犬管理工作。

如何提升养犬办证便利度?

针对养犬人办证率不高的情况,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升级完善养犬管理模式,提升养犬办证便利,不断增强市民“依法办证、文明养犬”自觉意识,有效提高《养犬登记证》办证效率。

2018年12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依托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市民云”轻应用

正式开通了线上办理养犬登记模式。市民足不出户,通过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轻应用等线上申请渠道,提交电子材料,提出养犬登记申请,即可线上办理《养犬登记证》的新办、补证、年度审验、变更、注销等业务,证件办理成功后可以选择邮政快递的方式,送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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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轻应用线上办证渠道,已成功受理并办理了10105件市民养犬登记申请。

同时,为最大限度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上海公安机关依旧保留线下办理模式,市民可以至辖区派出所“综合窗口”或辖区“一门式”办理点,提交纸质材料,提出并办理养犬登记。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在各区基层派出所设置了244个办理网点,为市民提供《养犬登记证》线下办理渠道。

近日,市局治安总队会同徐汇、浦东、普陀、奉贤、松江等分局,多次组织宠物诊所、制证公司,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养犬集中免疫、办证活动,最大限度提供免疫、办证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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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引导市民规范文明养犬?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持续开展规范养犬行为常态化管理。

强化督促登记办证。2019年以来,累计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16.2万张。同时,积极排摸属地养犬人已免疫未办证的底数信息,及时会同街镇居委、物业等部门上门开展宣传、法律告知以及督促办证工作,累计督促办理养犬登记3.3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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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组织专项整治今年5至10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连续组织开展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一方面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拆迁废墟、闲置空地、空置厂房、高架桥洞等城市空地的巡察力度,及时清除流浪犬患,防止犬只伤(咬)人事件发生。截止目前,累计收容无证(流浪)犬3.3万余只。另一方面,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公共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查遛犬不挂犬牌、不系牵引带,大型犬(犬高超过35厘米,含35厘米)不戴嘴套、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等违规行为,对个人饲养的烈性犬依法开展收容

查处。今年以来,累计责令整改、警告、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4000余起。

升级养犬信息系统。会同农委对“上海市养犬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市犬类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增加年检阶段的犬只照片上传功能;规范细化犬只品种录入名称,取消“杂交犬”类别,防范杜绝以“杂交犬”名义,为烈性犬办理养犬登记;捆绑操作责任人员,为后续追溯提供支撑。

如何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强化职能部门协作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1.依托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农委、城管等部门建立协作会商、双向抄告、情报通报、案件移交等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养犬信用积分制,将根据积分情况运用到养犬管理中,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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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同农委进一步加强对免疫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政策宣讲以及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专门培训

3.对接市房管局研究制定住宅小区《宠物饲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对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就犬类饲养管理,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自律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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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接市精神文明办联手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围绕新“七不规范”中的“宠物不扰邻、生活共安宁”,组织各级治安部门会同居(村)委、小区物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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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一步加大对《关于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目录的通告》的宣传告知力度,广泛张贴烈性犬只目录和宣传图册,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个人私自豢养烈性犬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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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方向

不间断开展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打击整治持续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公共区域(尤其是市中心城区)的巡查力度,重点发现整治个人违规饲养烈性犬、流浪犬患突出等问题,依法处罚遛犬不挂犬牌、不系牵引带,大型犬不戴嘴套等违规行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摸回访机制。对于初次办证犬只建立“二次过滤”回访机制,将会同兽医畜牧部门及免疫点对新办《养犬登记证》的养犬人在三个月后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剔除幼年烈性犬因辨识不清或冒充其他犬种,一经查实即予以收容,并依法撤销《养犬登记证》。同时,依托居(村)委对居民养犬家庭开展排摸,对未办证、未年检的进行督促办证,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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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发现的烈性犬,及时收容、吊销犬证

深入调研探索养犬管理新模式。探索通过协调各方提供犬只伤人第三方责任险,以及应用科技手段升级提供爱犬护犬增值服务,不断增强办证养犬的获得感和附加值,提升主动办证率;同时,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市宠物协会合作,探索建立流浪犬收容领养机制,形成流浪犬“政府收容、兽医诊疗、社会领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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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启动《条例》修订程序。针对现阶段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上海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和相关立法调研,并在用足用好现行《条例》开展好养犬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发现的当前养犬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途径,边实践、边探索,不断积累总结经验,为顺利推动法规修改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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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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