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欠錢不還,已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一個月了,老賴仍逍遙法外,該怎麼辦?

jX等風來


老賴欠錢不還,已向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一個月了,老賴仍逍遙法外,該怎麼辦?

這個階段你稱之為老賴,也無不可。但還不是法律上所認可的老賴,法律上的老賴也只是個俗稱,學名“失信被執行人”。就你所提的問題來看,目前的情況是非常正常的,為什麼呢?

01

強制執行因其查找和確定財產的特殊性,並沒有時間要求

強制執行是,在判決書生效後,申請執行人向法律執行局提交強制執行的申請,執行局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後予以立案,這時才是正式啟動執行程序。而在執行過程中,關於執行要在多長時間內,做到什麼程度,或者多長時間內給出什麼答覆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

《民事訴訟法》只規定了,申請執行人在提交執行申請書並經法院接收後,如果六個月內沒有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執行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此可知,可以將六個月當作一個處理執行案件的期限。

02

申請執行一個月後,對方還在逍遙法外並不是法官不履行職責

如上所說,法律最不遲不得超過半年的時間採取動作,否則申請執行人可以通過越級申請來進行救濟。而在司法實踐中,因執行法院執行案件積壓很多,能快速執行的很少,除非是財產線索非常明確,同時遇到執行法官有空閒時間。

執行案件為什麼為積壓很多?並不是法官不履行職責,而是執行是一個難題,陳年的執行案件積壓,因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許多案件並不能及時結案,同時法院人少案多也是一個難題,特別是執行案件,需要執行法官,還需要法警的配合,同時要跑很多部門和很多地方可能才能取得執行效果。

所以,一個月內看對被執行人還在自由自在,是非常正常的,你能做的是不斷和法官進行溝通,催促一下。

03

沒有經過全面執行排查是不能將被執行人列為老賴的

雖然許多申請人都希望,法院能將被執行人司法拘留或刑事立案調查,但這是不切實際的。只有對有財產可供執行卻又不配合執行的人,才可以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才可以在有些情形下采取司法拘留,對拒不執行的,情節特別嚴重的才會被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交公安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這也不是法律不保護申請執行人的權利,而是凡事需要一個程序和處理時間,同時對限制人身自由的事更需要謹慎的對待,必須要有明確的證據作為支撐,方可採取措施,不是法院處理錯,將會面臨國家賠償。

結語

非常理解每一個申請執行人的心情,我打官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訴訟請求,現在勝訴了卻拿不到錢,申請強制執行還要被動等待很久。申請人在實際中,不但需要配合法院工作,還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去核查財產線索,去發現被執行人的其他情況,及時和法院保持溝通,對有財產的被執行人及時採取財產保全,有了財產保全,變現會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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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本應該是債主放人一條生路,中國人都好面子,前輩們以敢拼名揚國外,多少前輩為還債跑到國外打工洗碗掙到錢馬上回國還債,可如今什麼專家,什麼自私自利坐享其成民間借貸吸血鬼的出借方,學西方拿著誠信棒喊打喊殺,利息放得比西方的標準還高,還手拿誠信棒,喊打喊殺把欠債中國人的面子踩在腳下,並趕盡殺絕逼欠債人無處藏身,何談還債?還有弱弱問一句有借有利是交易,銀行許破產憑什麼民間借貸保本護息?又是曝光又是懸賞難道欠錢人比殺人犯罪還重嗎?記住因果輪迴,今天別人欠你,你趕盡殺絕,但願你自己子子孫孫都不要借款。否則今天的他們就是明天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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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現在在強制執行廳半年了,今年三月份雙方在執行局進行了調解,對方書面寫的保證書,三個月還完,如果不還,拘留,上黑名單,一趟趟跑法院,法院說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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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要主動和執行法官聯繫,一起溝通案件的進度和應對措施。同時,還要費盡心思尋找老賴的財產線索,必要時可以申請執行懸賞令,尋求知情人士的力量。


如題所述,甲曾經借了一筆錢給乙,乙借錢時信誓旦旦地拍著胸脯保證一定會按時還錢。沒想到,當還款期限屆滿時,乙竟然直接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還一副我就是沒錢你能把我咋滴的無賴姿態。甲一怒之下把乙告到法院,很快就獲得了勝訴的生效判決。但是,乙仍不履行生效判決,於是甲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遞交申請一月有餘了,老賴仍然沒有還錢。這時候,甲該如何應對呢?

首先,申請強制執行後老賴仍然逍遙法外的,不代表執行法官沒有行動。很有可能是老賴名下確實沒有財產線索,也沒有明顯的轉移財產的痕跡。法官畢竟也只是普通人而不是神,面對這種情況確實也無計可施。

對於甲來說,他畢竟當初都願意借錢給乙了,他肯定比執行法官更瞭解乙的為人和他的社會關係。因此,甲可以努力尋找乙的財產線索,一旦發現便立即告知執行法官,讓執行法官立即採取執行措施。另外,如果同時挖掘出了乙隱匿、轉移財產以逃避執行的,一旦發現便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以追究他拒執罪的刑事責任。一旦可能身陷囹圄,老賴們肯定會聞風喪膽、乖乖還錢。

當然,甲也可以申請執行懸賞令,有償徵集乙的財產線索。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執行懸賞令是很有效果的。


冰焰


跑路說明中國人的道德缺失,欠債不還說明人的人品缺失,說得好聽叫沒有教養,說的難聽叫一家缺德。對付這種人找到痛處直接懟死,愛面子就曝光,孝順就找對方父母……

對於人渣確實沒有好的辦法,只能自認倒黴

還有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別站著說話不腰疼,不催收那是因為不是你的錢,幫人幫出鬼,當初是人是鬼都是好的,砸鍋賣鐵也要還錢,借到手了是鬼是人都無所謂,死皮賴臉的躲。


無愧於心追責到底


哥們,你,怎麼說呢,別痴心妄想了,就默默等待吧時間一個月,這太小兒科,三四年這很正常,你就默默等待,慢慢長路還很長,千萬別相信法院,相信社會現狀就是最好的,就當錢投資了,這就是最好的辦法,我也是這麼辦的。我都開始執行三年了,案子快十年了!一點沒有變化,所以靜靜等待吧!無怨無悔,釋懷吧。法院?給私人開的,跟正義跟原則跟道德跟法律沒有關係!


審時度勢見機行事


希望國家可以制訂相關法律,民間借貸一律不受法律保護,全憑自願,大部分把錢借出去的,都是想獲取高於銀行幾十倍的利息,出問題了又去告別人?自己不貪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吧?天上不會掉餡餅的!任何事都有風險性!不是每個投資者都會成功的!大環境如此。任何事都有兩面性的。貪字一個貧~~


劉瑞4309


對於這些老賴,第一查出他本人名下所有財產,如果沒有。就查處他老婆,子女的財產。凍結或者拍賣。


巴巴變4


我的案子,法院判了三年多了,連人就找不到,不知後面怎麼辦,執行局,叫我去找,我們個人,沒有特別權力啊,不知怎麼辦?????


gm公民


借錢給人本身就意味著你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如果是借錢給人圖對方利息,那就意味著你這是一種商業行為,沒有那種商業行為是沒有風險的,你不能想著借錢給人如果對方守信你就賺了,萬一不守信有法院支持你不會虧本。法院執行也只能執行有償還能力的,如果窮盡一切手段法院都找不到對方有可以執行的財產那就是執行不能這一點法院也沒辦法。所以借錢給人的時候自己要謹慎,要考慮到對方的償還能力。中國的民法對於個人還沒有破產一說,這點對於債權人來說還好一點,只要等到債務人經濟上有轉機還能有希望讓他還錢。下一步個人破產法一出臺,如果你借錢的一方確實屬於沒有了償還能力,破產了,那還真的沒有要回本金的希望。所以還是借錢的時候自己要判斷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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