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移交检察院,检察院给我又录了口供,现在都两个多月了检察院还会传唤我吗?

頽废人生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结合我希望你经验说一下自己的三点看法。

第一、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在侦查阶段就被取保候审了吧。取保候审的案件和其他逮捕的案件一样,在决定是否起诉的时候都会进行讯问,来确定案件的相关证据等,还有就是对侦查机关的行为有没有违法情况需要申诉和控告的。如果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一般会问是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对认罪认罚的后果是不是已经知道。有没有值班律师等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一个指导等等。



第二、对于取保候审的案件也会讯问。在实务中电话讯问的较多,但涉及到签名摁手印等还是需要到场办理,每个地区可能具体的操作习惯不同,还是以具体案件具体地方为准。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看来,还不能有一个准确的判断是不是还要再录口供。我的一个客户,检察院用电话找他沟通好几次,因此不知道会不会用相同的方法联系你,毕竟每个地方可能有些不同。



第三、“现在两个多月”这个时间,如果是按照检察院找你录口供起开始算两个月的话,如果还没有提起公诉,那么就是退回补充侦查了,检察院可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退回两次给侦查机关,每次有一个月的时间。因此,现在还在合理期限内,可以再等等。检察院撤案或者不起诉都会通知到你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谅解,谢谢,欢迎评论、关注和留言。


刑辩视角


首先,确定两点:其一,你应该是被取保候审的;其二,你的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

在这个阶段,检察院会在三天内书面告知你有请律师的权利,当然,请不请在你。你认为自己有冤屈或需要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辩护,就请;否则,就可以不请,毕竟,律师费也是一笔不菲的开销呢!


在这个阶段,检察院会传唤你,对你进行讯问,就是你所说的“录口供”。通过再次核实案件事实,来确定你的认罪态度好坏,同时审查案件全部证据,以此来确定本案是否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条件,从而做出退查、起诉或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在这个阶段,检察院要在1个月内做出处理决定,案件疑难、复杂的,可以延长15天。你讲你已经等了2个多月了,还没有任何通知,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已经退回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了,退查检察院是不会通知你的。公安机关依法在1个月的期限内补查完毕,重新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再继续审查。当然,还有可能会有二次退查,程序和时间都是一样的。

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情况,检察院讯问1次后就不会再次传唤你了。因为,无论你认罪与否,检察院已经了解了,审查案件遵循的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一切“以证据为王”。


你所能做的,就是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随传随到,否则,一旦传讯不到案,公安会上网追逃,“逮”住后,直接投入看守所,不值当的。另外,案件到最后,无论对你是起诉还是不起诉,一定都会有相关部门通知你,不会遗漏的。

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关注、留言。


Beyond1975


案子移送检察院,且又录了口供,现在都两个多月了检察院还会传唤我吗?

你现在应该是处在取保候审阶段,检察院传唤你是肯定的,且应随传随到。案子在检察院呆了两个多月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

你现在面临的是四种结果:

1、退回侦办机关补充侦察;

2、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材料够不上起诉标准);

3、检察院作出“撤诉”决定(无罪);

4、案件移送法院起诉,走审判程序。

无论何种情况都会告知你本人。或许是第三种情况最好,那是烧了高香的好事;第二种情况也无大碍,当然罪还是有,但够不上起诉标准,这牢狱之灾当是可免的。为你祈祷🙏


abCd6666和天下


案子移送检察院,且又录了口供,现在都两个多月了检察院还会传唤我吗?

案件移送检察院,所处的阶段是审查起诉阶段。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所以检察院又给录了口供,录完后,在这个阶段一般不会再传唤你。

法律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还可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发现证据不足或疑点,还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一次一个月,可以补充两次,补充侦查后,公安将案件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会重新计算。所以在检察院两个多月很正常。

审查起诉的结果有两个,一是起诉,制作起诉书,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二是,经审查及两次补充侦查,仍感觉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会作出存疑不起诉。另一种是案件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悔罪明显,检察院也会作出不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参与,能有效弥补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的不足,更好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理论上是检察院依法应当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子要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实践中,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很难的,检察院要代表国家追究犯罪,不会轻易停止追诉,而是提起公诉,在审判阶段继续用好2次补充侦查的机会,继续补充指控的证据。这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很不利。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律赋予辩护律师阅卷权,有经验的专业律师经过阅卷后,会发现案件中证据存在的诸多问题,针对案件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后,如感觉指控涉嫌罪名所依据的证据明显不足,案件事实不清,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依法给检察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积极促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律师的参与,审查起诉后基本上都会移送法院审判。


北京李国锋律师


大家好,我是诉讼律师邓海峰。

公安机关将案件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的陈述,估计是你取保候审的,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按法律规定,检察院是要提审的你并对你录口供;由于你没有羁押的,所以检察院不是必须在一个内决定是否起诉或不起诉。

至于是否还要传唤您,检察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有必要就会。

如果要得到明确答复,建议向检察院询问详细情况。


律师7哥


题目给的信息量不足,不好准确回答。按照字面意思和一般逻辑去理解,不会再传唤了,但也有例外。

1.看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具体分析。看你的情况,应该是公安局侦查终结之后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期限如果不算补充侦查,最长为45天。也就是说最迟在第45天那一天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补充侦察,最多两次, 每次不超过一个月 ,也就是60天。补充侦查后 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那么检察院自从接到案子到最后提起公诉,最长时限加起来是105天。

3,其他可能。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管辖的,最长起诉时间还要加上45天。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这就是个无底洞了。

综上所述,实在不好准确回答。请告知案件类别、涉案金额、涉案人数、管辖范围、羁押或取保情况、取证程度等等。建议你摊上官司要如实交代,尽快结案,取保候审或者在看守所甚是是在逃的滋味都不好受。


和实物生


检察院一般就是传唤一次,下一次叫你就是叫你去拿起诉书了,不过案子在检察院最多可以呆六个半月,其中包含最多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这个退回一般名义上是说事实不清需要再调查,实际上对于取保候审的案子来讲,绝大多数都是检察官比较忙在争取时间,所以就把取保的案子先搁置,所以慢慢等吧


农村玩乐


你应该是取保候审吧,取保候审不是案件的终结,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随传随到如果不遵守会被列入网上追逃名单。检察院录了你的口供这事情不算完你后面要被检察院公诉科提起公诉然后法院还会通知你是否走简易程序审理,如果你同意签字按手印。一般性能取保候审的都是判缓刑(监外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千万不要干坏事否则撤销取保候审缴的押金没了会被收到看守所。


海洋饼干y


叫你录口供是为了复核公安机关的口供是否属实,如果情节轻微,检察院会叫你签认罪认罚书,是否适用简易庭,然后就会提交给法院,法院在立案,择日审理,也可当场宣判,也可择日宣判


怪兽47410896


直诉,诉前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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