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舅二三事

三舅二三事

三舅二三事(散文)

三舅87歲,三舅媽86歲,他們夫妻倆身體硬朗,精神矍鑠。三舅生於1932年,讀過私塾,有些文化。三舅年輕時,曾經到外地當鐵路工人,後放心不下父母,便跑回農村老家務農。1957年,三舅與我三舅媽結婚。當時是經過媒人撮合,他們才走到一起的。當年也沒有領結婚證。夫妻倆風雨同舟,一路走來,有苦同吃,有難同當,有福同享,先後養育三男一女。如今女兒出嫁,大兒子在深圳發展,二兒子和三兒子當了教師。子女們都有了歸宿。他們感到很高興。

上世紀70年到末之至80年代初,三舅還在村裡當民辦教師,教語文和算術,受到學生歡迎。後來因為沒有文憑和工資低等原因,離開學校,繼續與三舅媽種地、栽果樹等,發展經濟作物,收入不菲。上了年紀後,在子女的關照下,不再下地勞作。便輪流到老大、老二、老三家住。

三舅二三事

三舅是個愛學習的人,一有空就看書、讀報、聽收音機,瞭解關心國家大事,瞭解國家的法律法規。

前年,村裡舉行村委會領導班子選舉。他接到通知後,與三舅媽從福泉市二兒子家乘車100多公里趕到選舉現場,與三舅媽一道,分別在投票箱上慎重地地各投上了一票。二兒子埋怨他,為投這一票跑這大老遠,值得嗎?他卻說,民主選舉村委會領導班子,作為選民的我們,有這個權利,誰也剝奪不了,能參加選舉是公民的義務和職責,跑這大老遠,很值得的。二兒子一看說不過父親,也只好作罷。

去年3月,三舅跑到律師事務所找到律師,說要告一個欠了他3000元、快兩年了仍然不歸還欠款的人。他說,我經常看法律書等,知道此類訴訟的訴訟時效只有兩年,如果超過兩年就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欠款。律師為他寫了訴狀,他到法院提起訴訟,最後,打贏了官司,拿回3000元錢。

三舅二三事

去年12月,三舅做出了一件很有意義的事,令子女們有些啼笑皆非,卻又合情合理。原來,他領著三舅媽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說要求登記結婚。他對工作人員說,我與老伴1957年結婚,60多年來,我們屬於“非法同居”,我們的婚姻始終沒有得到國家的認可,現在我們快要“入土”了,要向社會證明我們的婚姻是合法的。他的一番話感動了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便及時安排他們照相,為他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拿到紅紅的結婚證,三舅與三舅媽的笑容格外燦爛。當天,他們還到照相館拍了結婚照。把其中一張很親熱的照片放大洗了三張,分別掛在三個兒子家的客廳裡,他們那燦爛的笑容,溫暖著兒子們的家和生活……

三舅的舉動,表面上看是生活中的幾件小事,但卻是新中國成立後依法治國成果的縮影,其內涵豐富,意義不同凡響!

審閱:陳玉花

簡評:用樸實的語言寫了兩位老人生活中的幾件小事,折射出大主題。作品內容順暢、真實、清晰 。

社會在進步,人們的思想覺悟和精神境界在提高 。生活在祖國的大家庭中,人民生活會越來越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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