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輪摩托車不按交規行駛致駕駛人受傷?背後原因不止這一個!

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特別是摩托車駕駛人,一定要按期進行年檢,報廢摩托車不能上路行駛,通過信號燈路口一定要按照信號燈指示行駛。

——龍湖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副中隊長紀奕群



二輪摩托車不按交規行駛致駕駛人受傷?背後原因不止這一個!


交通事故警示錄

2018年07月13日10時,當事人賴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沿廬山路自北往南行駛。當其行至廬山路與黃河路交界處時,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與謝某駕駛的由黃河路自西往東行駛至該處的大型客車發生碰撞。

經查,賴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已達報廢標準。事故造成賴某受傷及雙方車輛受損。


二輪摩托車不按交規行駛致駕駛人受傷?背後原因不止這一個!


二輪摩托車不按交規行駛致駕駛人受傷?背後原因不止這一個!


在本事故中,當事人賴某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按交通信號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當事人謝某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通過路口時

沒有確保安全駕駛,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經交警部門認定,當事人賴某應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謝某應負次要責任。

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切勿上路行駛!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務必按期年檢和報廢。


二輪摩托車不按交規行駛致駕駛人受傷?背後原因不止這一個!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摩托車若未按期年檢和報廢便上路行駛,安全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報廢摩托車由於制動、燈光、轉向等老化問題,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就像一顆“流動炸彈”。所以,為了您和愛車的安全,請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定期給您的愛車進行年檢,切勿駕駛報廢車輛上路

同時,無論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都應時刻牢記“紅燈停,綠燈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紀守法,為自己的出行加把“安全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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