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足退股后可以追索吗?

橡树oak413


作为律师,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主要是两种情况。

第一,以减资的形式退股。

在我国,公司法坚持资本恒定原则,股东减资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从而降低公司信用,会侵害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减资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因此,股东想要减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1、由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再交股东大会表决,减资方案应经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由全体股东签字的股东会决议,同时要修改公司章程,也是经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办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以上程序缺一不可,其中关键的程序是第1和第3个步骤,其中第1个步骤尤为关键。如前所述,股东如果出资不足,不仅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对公司信用基础及其他股东利益也会产生很大影响,此时,如果出资不足的股东提出减资,其减资要求想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和其他股东肯定要求其将出资补足。再者,即便股东出资不足可能按照这套程序完成了减资,也有可能会被公司其他股东起诉,法院可能会认定这是变相抽逃出资,出资不足的股东仍然要向公司补足出资。

第二,还有一种退股的方式就是转让股权。

如果,公司的股东出资不足,就转让了这部分股权,该受让人知道这一情况的,该股东仍然要对出资不足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即便是出资不足的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股的,该股东仍然要对这部分出资承担补足的责任。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欢迎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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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在金陵


是可以追索的,我们可以了解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该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即在我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后,注册资本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公司所有,公司股东除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外,不能退股。

而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规定,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即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为最高权利机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上述三种情形的相关职权均由董事会行使,不涉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对于相关事项的异议表决事宜。因此,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不适用于合营公司,即合营公司股东不能退股。

关于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但这并不是说合营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

根据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营公司股东还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和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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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谢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是原、被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本案中,原、被告作为公司全部股东,经过共同协商,被告以每股为311800元即按原实际投入现金每人损失10000元计算收购二原告的股权,并且订立了《退股协议》,是双方真实、自愿意思表示,二原告以退股形式,退出公司经营,公司全部由被告接管,这实为股东间的内部股权转让。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人数在减少至一人,受让股权的股权比例增加至100%,尽管公司内部股东及股权比例发生了变化,但公司资本仍保持着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

二、股权转让并没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同时第五十八条至六十四条又规定了一个自然人可以且仅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作为受让人向二原告购买了公司其他股东的全部股权,股东从三人变成一人,现行的公司法是允许一人公司存在的,因而本案中的被告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并不与法律相悖,只是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已,即从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不过二原告具有协助被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义务。在变更登记前,内部股权转让只在原、被告之间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三、股东出资不足对内部股权转让效力并无影响

出资不足的股权转让后的法律后果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股权转让后并不是万事大吉,其今后仍然面临三大责任,一是补充赔偿责任,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情况下,其在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民事补偿责任,在其承担补偿责任后可向受让人追偿;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有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这里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望分享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话题。

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孙泰松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多种。第一种出资方式是货币出资,就是出多少钱占多少股。第二种出资方式是实物出资,包括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等出资方式。

当有限公司股东不按条款约定缴纳出资,除了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该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大力士金融


要是发现公司股东出资不足,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其及公司发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怎么样认定股东出资不足,怎么样调查取证,怎么样追责索赔等事宜一般人往往很难处理,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公司律师提供帮助,这样有利于追责索赔.


股海点滴人生


股东不可以退股,可以转让,可以追溯。另外需要明确创立企业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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