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3歲男孩殺人案後續:14歲少年因長得像被誤認“殺人犯”離家出走與人打架

大連10歲遇害女童家屬仍在尋求公道。

10多天前,女孩淇淇慘遭殺害,身中7刀,兇手是年僅13歲的同小區男孩。據媒體報道,男生想發生性關係遭拒,將女孩殺害拋屍後,還問死者父親孩子是否找到。而他經常有尾隨騷擾等不良行為,甚至掀年輕姑娘裙子。

大連13歲男孩殺人案後續:14歲少年因長得像被誤認“殺人犯”離家出走與人打架

因為不滿13週歲,作案者受到“法律框架內最嚴厲的措施”——收容教養3年,不追究刑事責任。

“家屬的心被這個說辭壓得要窒息。”遇害女童母親@賀美玲在今日頭條發文稱,無法接受自己孩子慘死,兇手僅收容教養3年的事實,已聘請李天一案代理律師田參軍。她表示,將和律師共同努力為孩子討回公道,相信事情真相會水落石出。

大連13歲男孩殺人案後續:14歲少年因長得像被誤認“殺人犯”離家出走與人打架

30日深夜, 《一場匪夷所思兇殺案引發的思考》提到,兩人住在同一小區。從淇淇上美術的培訓班到家,不過一公里多,路上還會經過一家軍事大院和規模很大的幼兒園。而蔡某某作案現場是他家客廳(臨街),淇淇媽媽開的小商店,距離案發現場不過一百多米。

“在這樣一個開放的老舊小區裡,在緊鄰街道的一層住宅客廳裡,一個身高170釐米、體重140斤的男青少年,要對一個身材弱小的十歲小女孩圖謀不軌,他的膽子是多麼的大,意志是多麼堅定”,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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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反抗後,他能在極短時間內(從進家到強姦未果遇害,前後不過六分鐘)將小女孩用水果刀刺死(連刺七刀),說明是多麼的心狠手辣,殺人意圖多麼明確,意志多麼堅定,手段多麼兇殘!“如果他有那麼一絲猶豫,如果他的身材、體型和心智與他的年齡相稱,如果他的父母對他多一點監管,那麼他就不會有作案機會,小女孩就不會遇害。”

與兇手家客廳窗戶相對的,距離五六米處是拋屍地。田參軍律師分析,從拋屍情況看,下午三四多鍾,小區裡不斷有人來車往。蔡某某反覆觀察很多次(用時二十多分鐘)才找準機會拋屍。

殺人後,蔡某某還宣揚自己未滿十四周歲,殺人不用償命。律師呼籲,對於這樣“心智早熟,策劃周密,犯意強烈,手段殘忍,事後百般掩飾”,對法律有所瞭解還能利用漏洞的所謂未成年犯罪人”,立法機關應該採取有效措施修補現有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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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以下不負刑責”引發全網激辯。在“是否應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投票中,有8.1萬人認為應該降低,約佔投票總人數的90%。

人民日報也發表評論:對極端個案,不能除了預防就束手無策。央視主播也曾表態:這樣的“小惡魔”在人間遊蕩,讓人覺得悲痛之餘,也很憤怒。一部公平的法律,不僅僅是一劑預防藥,更是一服鎮痛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中還有一無辜小孩被牽涉。兇殺案發生後,網傳視頻顯示:一男孩面對鏡頭抖腿敷衍,畫面外有人說:“你就是牛x的態度,不行就發到網上去,找找校長、找找家長、找找公安局,沒人治得了你了嗎?有勇氣......”

大連13歲男孩殺人案後續:14歲少年因長得像被誤認“殺人犯”離家出走與人打架

因視頻中男孩外形與案件兇手蔡某某相似,被誤認為是“兇手”,不少網友轉發視頻並辱罵其“殺人犯、強姦犯、小惡魔”等。

據澎湃新聞,視頻中男孩張某某今年14歲,剛讀初一,因放學後和朋友發生矛盾打了一架,被拍了一段15秒的視頻。視頻被誤傳後,男孩因害怕不敢回家,離家出走,直到28日因被叫“殺人犯”與對方打架,警方打電話通知家屬領人。

家屬稱,以前愛說愛笑愛玩的孩子現在話很少,狀態很不好。家人已就孩子被誹謗一事報警,警方也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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