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降低社会保险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降至16%,并且要求各省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那么西安市城镇职工每月缴多少社保费?到底怎么算呢?

一、西安市城镇职工“四险”缴费基数

按照政策规定,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简称“四险”)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1、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以上年度本人实际收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以本人所在企业当年“四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为标准。

2、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3、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19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二、西安市城镇职工“四险”缴费上下限

按照规定,西安市企业职工“四险”月缴费基数设上下限。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1、医疗、生育保险

医疗、生育保险实行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7949元的,以179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590元的,以3590元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

工伤、失业保险实行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5603元的,以15603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3、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陕西省或西安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入。

三、西安市城镇职工“四险”的缴费费率

“缴费费率”为缴纳“四险”的比例,按照最新费率政策执行。

目前西安市企业职工“四险”缴费费率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四、西安城镇职工“四险”每月缴费金额

1、按月缴费基数下限计算金额

即按照陕西省或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参保,按目前政策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应缴的“四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用如下: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2、按月缴费基数上限计算金额

即按照陕西省或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参保。按目前政策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应缴的“四险”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用如下: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五、西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西安市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相关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每月“四险”缴费金额

西安市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单位负担80%(即6.4元),个人负担20%(即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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