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扁食好吃違法添加膨鬆劑 閩東首起公益訴訟案件在壽寧宣判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鄭雨桐 通訊員 周黎暉)

近日,閩東首起公益訴訟案件在壽寧法院公開宣判。為追求扁食口感,劉某違反規定在扁食肉餡中超範圍添加含鋁成分複合膨鬆劑,壽寧法院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3500元。

2017年9月初,劉某為追求扁食口感,違反規定在扁食肉餡中超範圍添加含鋁成分複合膨鬆劑(香甜泡打粉),在自己經營的壽寧縣某小吃店銷售。同月8日,壽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到劉某經營的小吃店進行食品安全檢查,將該店供應的扁食進行抽樣、封裝送檢。經對樣品進行有無鋁、脫氫乙酸、硼酸含量檢測,檢測結果為鋁測定值436.2mg/kg。而根據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該項目指標為“不得添加”。至該時間節點劉某已銷售添加有複合膨鬆劑的扁食七八天,銷售金額在1600元至2000元間。

同年11月6日,劉某向壽寧縣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在製作扁食過程中,添加複合膨鬆劑的事實。2019年7月20日,劉某自願繳納懲罰性賠償金16000元。另經壽寧縣司法局審前社會調查,劉某符合社區矯正條件。

壽寧法院認定劉某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超範圍濫用食品添加劑,製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鑑於案件具體事實情節,判處劉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500元;禁止劉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劉某應附帶民事公益賠償人民幣16000元,該款存入壽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賬戶;劉某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壽寧在線”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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