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68歲老人猝死縣公安局 家屬起訴公安獲立案

重慶市忠縣68歲老人劉某蘭在忠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被調查期間猝死,家屬認為警方傳喚、審訊期間存在濫用職權行為,遂提起行政訴訟。

澎湃新聞10月30日從劉某蘭女兒張蓉處得知,目前法院已就此事立案。由忠縣人民法院29日出具的傳票顯示,該案將於12月3日開庭審理。

截至發稿,忠縣公安局尚未回應相關細節問題,不過確認家屬所持有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屬實。司法鑑定意見書則提及,符合“高血壓性心臟病引起循環、呼吸衰竭死亡”。

張蓉稱,因為涉嫌損毀他人果園便道,8月19日早上,她和母親劉某蘭被忠縣新生派出所民警帶到縣公安局接受審訊,該日下午,她做完筆錄,晚上警方以涉嫌毀壞他人財物出具決定書要行政拘留她15日。在此期間,其母親則一直在臨近的審訊室接受詢問。

8月20日凌晨3點,村幹部突然通知張蓉親屬,稱劉某蘭在審訊期間“突發疾病”去世,人已經在忠縣殯儀館。22日,在徵得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忠縣公安、檢察等部門組織對劉某蘭進行屍檢。

忠縣公安局8月19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今年7月下旬的兩天下午和8月初的一天上午,劉某蘭和張蓉在其家附近的柑橘果園內,用鋤頭將他人承包修建的便道故意損毀,經忠縣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損毀果園便道修復費用為1500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給予張蓉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張蓉提供的由重慶市忠縣公安局委託重慶法醫驗傷所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8月19日8時許,忠縣公安局新生派出所民警將劉某蘭和張蓉傳喚至忠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開展調查,當日23時許,劉某蘭上完廁所出來時突然癱坐在地上,經忠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忠縣人民醫院急診搶救記錄顯示,68歲的劉某蘭因“呼之不應5分鐘”於8月19日23時19分入院,“既往有高血壓、糖尿病病史。”經過一系列緊急救治後,20日零時19分,劉某蘭行床旁心電圖提示心室停博,宣佈臨床死亡。死亡診斷為“猝死”。

司法鑑定意見書提及,經屍檢,未發現劉某蘭機械性窒息死亡,空氣栓塞、肺動脈血栓栓塞及過敏性休克死亡的證據;排除常見毒物中毒死亡。符合“高血壓性心臟病引起循環、呼吸衰竭死亡”。

張蓉稱,其母親生前從未針對性地接受“高血壓、糖尿病”方面治療,“沒有吃藥,也沒有住院”;此外,其母親此前也沒有接受過心臟病方面的治療。此次,除了提起行政訴訟,他們還將申請重新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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