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青島的這所新大學,教育部再度發文確認:依規“康復大學”不冠以“中國”字樣

對於籌建中的“康復大學”能否被稱為“中國康復大學”,教育部近日再度發文明確態度。

針對提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中國康復大學建設、助力新時代中國康復事業發展新局面的建議”收悉,現就涉及教育部業務部分答覆如下:

教育部歷來高度重視高層次康復人才培養工作,2017年印發的《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支持建設康復大學,加快培養康復人才”。近年來,教育部與中國殘聯保持密切溝通聯繫,深度參與了康復大學建設的前期考察調研,2017年、2018年先後兩次與中國殘聯等相關部門開展了專題研究,全面配合做好康復大學的論證和設計工作。

2019年6月,教育部根據山東省、中國殘聯、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來函申請,印發《教育部關於支持籌建康復大學的函》(教發函〔2019〕45號),明確支持以山東省為主體,籌建康復大學。待條件成熟後,由山東省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設立申請,屆時教育部將按照高等學校設置程序依法依規進行審批。關於你們提出的將“康復大學”命名為“中國康復大學”的建議,由於《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規定》中明確,高等學校校名不冠以“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因此康復大學命名須符合國家規定。

目前,中國殘聯、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以及山東省省委、省政府、青島市政府等多家單位已組建成立了康復大學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定期進行協商和信息溝通。在今後的工作中,教育部也將密切關注康復大學籌建工作,積極支持山東省及有關部門按照應用型高校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學校辦學定位和學科專業佈局,加大政策和資金保障力度,不斷完善學校各項辦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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