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嗎?廈門一男子買了一個車位,能停兩輛車,物業:要收兩份物業費

一個子母車位

能同時容納兩輛車

但產權只有一個

那麼問題來了

物業服務費該收取一份還是兩份?

廈門的葉先生

就遇到這樣的情況

市民葉先生在金帝中洲濱海城二期買了一個子母車位,能同時容納兩輛車,物業以兩個車位算他的物業服務費。“我這個子母車位只有一個產權,憑什麼收取兩份物業費?這合理嗎?”近日,鬱悶的葉先生撥打廈門晚報市民熱線5589999反映此事。

這樣的情況

應該怎樣收取物業服務費呢?

一起來聽各方說法

【業主反映】

“只不過比較大而已,憑啥收兩份錢?”

2013年初,葉先生在金帝中洲濱海城二期買了一套商品房。今年交房,他考慮買個車位。6月份,他相中了地下停車場的第B1030號車位,建築面積42.66平方米,比其他車位大了近一倍,雖然價格貴了不少,但在可接受範圍內,於是他決定買下來。

合理嗎?廈門一男子買了一個車位,能停兩輛車,物業:要收兩份物業費

“開發商當時介紹,

該車位可以同時停兩輛車,

我才選擇了這個車位,

因為家中難免會來一些親朋好友,

有一個車位備著,

到時停車就方便了。”

葉先生說,選中之後,他與開發商簽訂了《地下停車位認購協議書》,協議書上並沒有任何條款說車位服務費需要按兩個車位算,辦產權時這個車位也只有一個產權。“前段時間物業要收車位服務費,一個車位80元,沒想到要收我兩個車位的錢,每個月160元。”

葉先生對此表示不解:“我購買的30號車位是一個車位,只不過面積比較大而已,物業憑什麼要收兩個車位的物業服務費?”



【物業回應】

“我們是按照規定來的,並沒有亂收費”

記者來到金帝中洲濱海城二期物業管理處。物業經理張女士說,根據《廈門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福建金帝物業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已將向市發改委告知備案的信息進行了公示,其中公示第四條是:機動車車位物業服務費80元/車位·月。

合理嗎?廈門一男子買了一個車位,能停兩輛車,物業:要收兩份物業費

“葉先生購買的是一個車位沒錯,但他買的地方可以停兩輛車,我們物業也是比較人性化管理的,如果葉先生需要停兩輛車,我們會讓他停。但是停一輛車就是一個車位,要停兩輛車,自然得按照兩個車位收取物業服務費,我們是按照規定來的,並沒有亂收費。

這樣我們也可以按照

一個車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張女士說。

對於物業的說法,葉先生不認同。“我的車位比普通車位多花了十幾萬元,和人性化管理有什麼關係?既然收的是車位服務費,只是針對車位的話,應該不可以限制我在一個車位裡面停多少輛車吧?按照我買的這個車位,停5輛smart都不是問題,那是不是要按照5個車位來收費呢?”葉先生說。

由於各執己見

雙方始終沒有達成一致

【部門表態】

“我們可以從中調解,簽訂補充協議”

記者就此事採訪職能部門同安區物業與燃氣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黃先生說,目前還沒有相關條例規範子母車位物業費收取問題,一般是根據所簽訂的合同來進行收費。由於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子母車位是按照一個車位還是兩個車位來收費,所以目前也沒有辦法給出明確的答案。

“如果雙方願意,

我們可以幫忙從中調解,

簽訂補充協議,

確定子母車位物業費收費問題。”

黃先生表示。

【律師說法】

不應收雙份 服務費應按車位個數收取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說

現有的法律法規

沒有對子母車位的收費問題

作出明確的規定,

葉先生遇到的情況

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

郭豐認為,按照物業備案信息體現的,車位服務費是按照車位個數來收取的,所以物業無權再以業主在車位上停兩輛車為由再增加收費,這就類似於一套房子按照面積收取物業費,物業不能因為裡面住的人多而增加收費。同樣,物業也不會因為車位上沒有停放車輛就減免車位的服務費。

對於葉先生的這個子母車位

你認為該怎麼收費呢?

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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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記者:陳萬泉 攝影:黃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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