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人帅两天破获两起电动车被盗案

10月22日至23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陈人帅行动中队破获2起盗窃电动车案,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名,追回被盗电动车2辆。

10月21日下午13时50分,新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在文明路附近某酒店被盗1辆电动车。接报后,该所所长肖周祥迅速指派陈人帅行动中队展开调查。

现场中,陈人帅了解群众情况,并派队员调取相关资料,发现一名疑似清扫作业的女子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盗走。随后,队员们在走访后得知该女子负责这段区域的卫生,便在此处轮流蹲守。

10月22日中午11时许,这名作案人在福河巷某餐馆店被成功抓获,队员们很快到临春五队将一辆电动车依法扣押。

经询问,该女子黎某军对其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黎某军交代,其在案发当日扫地时,发现1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正在充电。许久,她见该车未有人骑走,就将钥匙拔出推走电动车至福河巷停放。

10月23日凌晨2时31分,一名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河西路附近的1辆时价在6100元的电动车被盗,通过查找,该电动车位在某市场旁。接报后,陈人帅立即带领队员赶到现场,将车锁定在某餐馆门口,将准备骑乘电动车的嫌疑人邓某阔控制。邓某阔表示,其受朋友刘某胜委托驾驶该车,陈人帅行动中队又马不停蹄将刘某胜抓获。

经讯问,刘某胜对其盗窃未拔钥匙的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黎某军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刘某胜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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