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南坣村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何淦深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南坣村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何淦深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失信被執行人:何淦深,男,45歲,住廣州市增城區石灣鎮南坣村。

身份證號碼:44012519730822****

執行案號:(2019)粵1324執530號

執行法院:廣東省龍門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龍門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粵1324民初101號民事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根據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被執行人何淦深應向申請執行人林志峰支付38萬元及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3842元。

因被執行人何淦深未履行上述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林志峰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於2019年7月10日依法立案受理。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何淦深未向本院申報財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有線索舉報,請聯繫承辦法官:唐法官0752-786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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