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起訴時,起訴的被告有誤,怎麼辦?怎麼更正?

Amber955


原告的主體有誤,不符合法院民事受案條件的,法院一般會裁定駁回原告起訴。如果被告有誤,法院會存在兩種處理意見,一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二是裁定駁回起訴。

若是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訴訟費原告是要承擔的。裁定駁回起訴,法院是不收訴訟費的。

起訴時只要有明確的被告就符合受案條件,即使錯了法院用實體判決可能更為妥切,因為這已不是程序性事項。

如果申請撤訴,原告會承擔一半的訴訟費,這樣也不太划算。

建議向法院申請,追加真正的被告為被告,法院大不了判決讓追加來的真正被告承擔責任,判決駁回您對錯誤被告的訴訟請求。這樣您不但勝了官司,還不用承擔訴訟費。

若被告人數較多,您也可申請對錯誤的部分被告撤訴。或者您申請追加被告後,亦可對原錯誤的那位被告撤訴。這樣您都不用再承擔訴訟費。

當然,以上您不用承擔訴訟費的前提是您不存在爛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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