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誅"分別與“死”“言”相關,為何今“誅”為“殺死”之義?

"殊""誅"二字的基本義

"殊"字,《新華字典》對該字基本字義的解釋有四個義項:1.不同;2.特別;3.斷、絕 4.超過。

"誅"字,《新華字典》對該字基本字義的解釋有三個義項:1.把罪人殺死 2.責罰3.責求。

"殊""誅"皆為形聲字,形旁為"歹""言",按照形聲字構形的一般原則,其義應該與形旁有較大的相關度,起碼形旁應該是該字意義的表徵。也就是說,從字形看,"殊"字當與形旁"歹"義相關,"歹"字本義為殘損的骨頭。其甲骨文字形如下:

甲骨文“”歺”

以"歹"作為形旁的字義當與"死"和"壞、殘"有關,比如"死""葬""殘""殯""殆""歿""殃"等詞。可是,我們今天說的"殊"字常用的基本義卻是"不同""特別",且佔據了絕對優勢地位,我們好像絲毫感覺不到與"死"的關係。"誅"字形旁為"言",從基本義上講,與言語當是緊密相關的,可是如今我們最常用的意義則是"把罪人殺死"之意,如"誅滅九族"、"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

分析到這裡,我們不禁會問"殊""誅"二字到底有著怎樣的變化軌跡?為何常用的基本義會偏離形旁所表示的意義呢?這就需要從"殊""誅"二字的字形和使用中的變化軌跡來做對比和探討。

"殊""誅"的本義探究,二者初始義與"歹""言"緊密相關

"殊",從歹,"歹"甲骨文初形為"歺",本義為殘損的骨頭,因此含有"歺"字之字多與"死""殘"義有關。《說文解字》訓"殊"字一為死,另一義為斷,二者都是身首異處、最終結局為死。《廣雅·釋詁》雲:"殊,斷也。"亦為殺死之意。文獻用例比如《左傳》有用"殊"描寫樹被砍斷的用例:"武城人塞其前,斷其後之木而弗殊,邾師過之,乃推而蹶之,遂取邾師。"此"殊"就是用了其本義"斷","斷其後之木而弗殊"意思就是擋住邾師的去路,而後將道邊的大樹鋸成似斷非斷的狀態。《史記·淮南衡山列傳》:"太子即自剄,不殊。"意思就是,自己抹脖子自殺,沒想到卻沒有隔斷(或許是下手不夠狠啊!)。

由以上可見,古代文獻多用"殊"為本義"斷""死"。段玉裁注:"凡漢詔雲殊死者,皆謂死罪也。死罪者,首身分離,故曰殊死。"《莊子·在宥》雲:"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漢書·高帝紀》:"其赦天下殊死以下。"顏師古注:"斬刑也。"

"誅"字從言,朱聲。《說文·言部》:"誅,討也。"此處解釋合形旁"言"之義,表示聲討、譴責,再如成語"口誅筆伐"。而在古代國家之間的聲討、譴責往往會演變成討伐、兵戎相見,最終釀成血流成河的殺戮。因此,後來這"誅"便也有了殺死之意,如《孟子·梁惠王下》:"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其大意就是:只聽說過將昏君紂王處死了,沒聽說過這是弒君的行為。那麼,問題也來了,本來只是表示"聲討、譴責"的"誅"緣何具有殺死之意呢?除了意義的演變之外,其字形來源上是不是已經提供了這種便利了呢?而且"殊"字亦遇到了這種意義演變,從"斷"義引申出來的"分別""不同"之意佔據了主導。這時候我們從形旁"歹"和"言"上已經很難再找到解決問題的鑰匙了。此時我們該換一個角度,我們把目光投向聲旁"朱"或許會柳暗花明。

形聲字的聲旁並不是單獨表聲的,不少形聲字的聲旁具有表義特徵

在接著探討"殊""誅"的意義演變之前,我們先討論一下形聲字的聲旁表義。提到形聲字,我們就會想到其基本特徵:形旁表義、聲旁表聲,比如河、渴、紅等等。後來,我們發現並不是所有形聲字都嚴格遵循著這一法則,有些形聲字的聲旁竟然也擔負起了表義功能。

這種聲旁表義現象很受學者們重視,不少人進行研究討論。表義聲旁並不具有普遍性,具有以下幾種特徵和演變軌跡方的形聲字多數具有聲旁表義特徵。(參1)

第一種是初文本字分化出的形聲字,這類字的聲旁具有表義特徵。例如"般"是"盤"的初文,但是後來該字被用為"一般"、"這般"的假借字。那麼表示本義的"般"就不得不讓位於假借字,使得具有表示"盤"字義的"般"不得不添加部件以區別於"百般"之"般"。所以,便出現了具有表義聲旁的"盤"、"磐"、"槃"、"鎜",且四字的意義皆含有"盤子"之意。

古代青銅製作的“鎜”

第二種是假借字分化出來的形聲字,這類字聲旁具有表義性。比如本義為"耕"義的"農"字,後來"農"被假借為表示濃厚之意,為"濃"字本字。然後由此分化出來的濃、(酉農)、穠、襛,且四字都含有"濃厚"之意,四者分別是水厚為濃、酒醇厚為(酉農)、植物稠密為穠、衣服厚重為襛。

第三種是異體俗字的形聲字,其聲旁可表義。比如古代本來為表示食器的"豆",後來糧食中的"豆"則是假借字,後來產生的"痘""荳"其聲旁"豆"也便有了意義。

陝西博物館展出的鏤空豆

第四種為區別詞性而分化出的字,其聲旁具有表義性。如,"扇"名詞讀shàn,動詞讀shān,後來分化的煽、搧,"扇"作為聲旁均具有意義。

"殊""誅"二字便是聲旁表義的典型例證,且後來意義的演變受聲旁影響也比較大

"殊""誅"的聲旁"朱"最初之意是什麼呢?"朱"字甲骨文金文字形如下:

甲骨文金文“朱”字

"朱"字本義歷來都有比較大的爭議,主要的觀點有四:1."朱"為"珠"的本字;2."朱"本意指稱樹幹;3."朱"當為"株"的本字;4."朱"指紅心樹木。

現從"朱"之字形及後起之字"殊""誅"可知,"朱"本為無頭之樹幹、樹樁為確。"朱"字中間的指事符號即表示砍斷樹木之意,樹木被砍斷就成了無頭的樹幹或者樹樁,砍斷之後方見赤心。後來"朱"字被引申指稱紅色,便加形旁"木"構成"株"字,表示樹樁,"守株待兔"之"株"即是此義。從"朱"字的字形上來說,其本身已經具有了"斷"義,這就為"誅"字從聲討、譴責演變為"殺死"之意提供了便利。

"朱"字的初始意義是"殊""誅"意義變換的根本

從以上我們對"朱"形義的解釋可見,"朱"本有斷開之義,而由此義又引申為不同、不在一起,而我們常說的殊途同歸、特殊、懸殊,也便有了不同、特別之義。

其實,"朱"字作為聲旁對所構之字的意義影響不限於"誅"與"殊",這一情況已經被學者們注意,葉昌元先生(參2)也分析了株、侏等字與聲旁"朱"字的意義關聯。"株"字本為被樹樁,"守株待兔"之"株"便是,何為樹樁?一棵樹被砍斷即變為樹樁。"侏儒"之"侏"意為身材矮小之人,因出現較晚,《說文解字》並未收錄。從這一稱謂可見,該說法具有歧視性,很多地方認為"侏儒"為不完整的人,即"半截子"人。"株""侏"的意義均與"斷"義有著淵源關係。

樹樁

那麼什麼時候"殊"的"殺死"之意讓位給"誅"了呢?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其實從古至今"殊"字也一直處於與"誅"混用的地位,並沒有完全讓位於"誅"字。宋代洪邁《夷堅支甲》卷三載:"立督里正訪捕,不終朝成擒,並坐殊死。"晚清之時,朱嶟在其奏摺《申嚴例禁以彰國法而除民害折》中說:"總之,鴉片流毒,妨財害小,殊民害大。"此兩處均用為"殊"。而現代漢語中,也可見"殊"字用為本義的例子,如"殊死搏鬥","殊死"便是古代的一種刑罰,為處決斬首刑犯,即後來的誅殺、斬首。但是"殊"字在現代漢語中作為本義使用已經非常有限了,明顯呈現出讓位於"誅"的發展趨勢。"殊"字突顯出來的更多的是"不同""特別"之意。

1. 孫中運,《淺談形聲字的表義聲旁》,大連教育學院學報,1996年,第1期。

2. 葉昌元著,《字理-漢字部件通解》,東方出版社,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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