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單30問,造價人員必備

01、什麼是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

答:按照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03)》(以下簡稱計價規範),配套使用江蘇省建築與裝飾、安裝、市政工程計價表(以下簡稱計價表)、費用計算規則和項目指引,由招標人(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數量,投標人(承包人)自主報價,按規定的評標辦法評審中標(確定合同價格)的計價方式。

02、什麼是工程量清單?

答:工程量清單,是表現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它項目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

03、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對造價管理部門的要求?

答:(1)做好消耗量定額的編制工作,用反映社會平均生產率水平的消耗量定額來引導和規範市場。

(2)做好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工作,建立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公佈各種設備、材料、機械臺班的價格以及各類工程造價指數。

(3)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做好政府宏觀調控和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管工作。

04、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目的?

答:(1)規範建設市場秩序,適應社會主義發展的需要。

(2)促進建設市場有序競爭和企業健康發展。

(3)轉變我國管理政府職能。將過去由政府控制指令性定額計價轉變為制定適應市場經濟規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有效加強政府宏觀調控。

(4)為建設市場主體創造一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市場競爭環境。

05、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意義?

答:(1)有利於貫徹“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招投標雙方在統一的工程量清單基礎上進行招標和投標,承發包工作更易於操作,有利於防止建築領域的腐敗行為。

(2)工程量清單報價可以在設計中期進行,縮短了建設週期,為業主帶來明顯經濟效益。

(3)要求投標方編制企業定額,進行項目成本核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

(4)清單條目簡潔明瞭,有利於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計量,造價工程師進行工程結算,加快結算進度。

(5)工程量清單對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承擔的工程風險進行了明確劃分。業主承擔了工程量變動的風險,承包商承擔了價格波動的風險,體現了風險分擔的原則。

06、原有預算定額計價方式的不足?

答:(1)量、價合一,價格相對滯後,不能在市場中及時、有效地反映建築產品價格。

(2)綜合定額的綜合程度大,施工實體消耗和措施不分,不利於企業發揮優勢,積極改進施工方案,提高競爭力。

(3)按圖紙計算工程量,套用相應子目,按規定費率取費,執行文件政策調整,企業自主定價權利小。招投標往往變成了實際上的費率招標。不能充分體現市場公平競爭,也難評定是否低於成本價。

07、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主要特點?

答:(1)主要適用於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2)要求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並承擔清單工程量的風險。

(3)投標人在滿足招標文件的前提下,根據企業定額或參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消耗量定額,人工、材料、機械消耗量、價格費用自定,市場形成價格。

08、工程量清單計價與原有計價方式在計價程序上有何不同?

答:原有計價方式是按預算定額中計算出各分部分項工程的直接費,材料調差,以定額直接費或人工費為基礎計取綜合間接費、規費、其他費用和稅金,組成工程總造價。

工程量清單計價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將工程實體性消耗與施工措施性消耗分離開,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

09、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特點?

答:(1)強制性:規範中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按照計價規範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大中型建設工程必須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其它依法招標的建設工程,應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

(2)統一性:四統一,即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

(3)競爭性:工程量清單中的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和單價由企業根據企業定額和市場價格信息,參照建設主管部門發佈的社會平均消耗量定額進行報價。

(4)實用性:計價規範中,項目名稱明確清晰,工程量計算規則簡潔明瞭,列有項目特徵與工程內容,便於確定工程造價。

(5)通用性:與國際慣例接軌,符合工程量計算方法標準化、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化、工程造價確定市場化的要求。

10、什麼是建設行政主管發佈的消耗量定額?什麼是企業定額?兩者的水平差異?

答:(1)消耗量定額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按照在正常施工的條件下,生產一個規定計量單位工程合格產品所需人工、材料、機械的社會平均消耗量。

(2)企業定額是指施工企業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以及有關工程造價資料制訂的,並供本企業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機械臺班消耗量。

(3)消耗量定額反映的是社會平均生產和管理水平,企業定額反映的是各企業內部的平均生產和管理水平。

11、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答: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部令第107號《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管理辦法》,按照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需要,本著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原則制定的。

12、執行工程量清單後工程結算方式和原來的定額法的不同點?

答: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結算方式與按定額計價的工程結算方式的不同點:工程量清單計價,綜合單價一般不作改動,沒有價差,也不用調整各項費率。

13、執行工程量清單後標底編制有何要求?

答:《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工程設有標底的,評標時應參考標底。標底的這種參考作用,決定了標底的編制要有一定的強制性,這種強制性主要體現在標底的編制應在考慮合理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按照計價規範和計價表、費用定額的規定計價,材料價格按各市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市場指導價取定。

14、工程量清單編制的要求?

答:工程量清單是投標人報價的依據,是對招標人和投標人都具有約束力的招標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組成內容之一。

(1)應體現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完成的工程項目及其相應工程數量和為實現這些工程內容而進行的其他工作,全面反映投標報價要求。

(2)項目特徵表述應簡潔、明確。提供的工程量準確,無缺漏項。

15、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合同價方式如何定?

答:合同價方式有固定價、可調價和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計價方法。這是兩個範疇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單計價可以採用固定價、可調價、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種方式簽定合同價。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宜採用固定單價合同。

採用固定總價合同的,承發包雙方應確定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或在合同中明確工程量清單錯誤後的價款調整方法。

工期較長的項目,在明確投標時的基準價格後,雙方須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辦法。

16、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編碼如何設置?

答:一至九位為全國統一編碼,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按《計價規範》附錄規定的相應編碼設置,不得變動,依次為兩位附錄順序碼、兩位專業工程順序碼、兩位分部工程順序碼、三位分項工程項目順序碼;十至十二位為清單項目名稱順序碼,應根據擬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由清單編制人設置,自001起順序編制。

17、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組成?

答:計價規範由總則、術語、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量清單計價、工程量清單及其計價格式五個章節和五個專業附錄組成。

18、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格式的組成?

答:(1)封面;(2)填表須知;(3)總說明;(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4)措施項目清單;(5)其他項目清單;(6)甲供材料表;(7)零星工作項目表。

19、投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計價格式的組成?

答:(1)封面;(2)投標總價;(3)工程項目總價表;(4)單項工程費彙總表;(5)單位工程費彙總表;(6)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7)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8)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9)零星工作項目計價表;(10)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11)措施項目費分析表;(12)主要材料設備價格表。

20、綜合單價的組成?

答:完成工程量清單中一個規定計量單位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和利潤,並考慮風險因素。

21、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綜合單價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不再調整,但在哪些情況下可作調整?

答:(1)設計變更以及施工條件變更不應包括在承包人的風險範圍內,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如合同中未明確規定,分部分項單項工程量變更超過15%,並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總分部分項工程費的1%的,綜合單價可作適當調整。當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發生工程量變更時,其措施項目費中相應的模板、腳手架工程量應調整。

(3)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發生的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現場簽證,經發包方現場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簽字認可後實施。現場簽證的費用按照零星項目計價。

22、編制工程量清單時,項目特徵應如何進行描述?

答:項目特徵是描述清單項目的重要內容,招標人應按《計價規範》要求,將項目特徵詳細描述清楚,不應簡單指向施工圖,以便投標人報價、評委評標。

23、如果投標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內容和特徵與招標人的不同,是否允許對工程量清單項目工程內容和特徵描述進行修改、補充?

答:招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描述的項目特徵,表述的是工程實體的內容,它與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沒有關係,採用何種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來完成實體的施工由投標方決定。實體的內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補充的。

24、由於項目特徵描述不夠準確或發生了變化而引起綜合單價有了變化,應如何調整?

答:項目特徵描述不準確發生在招標階段,投標人可在招標答疑和投標前及時提出;發生在結算階段,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按《計價規範》4.0.9條規定執行。

25、執行工程量清單,是否還有獨立費的概念?

答:執行工程量清單後,不應再有獨立費的概念。

原計價行為中,發包方常常將土方、鋁合金門窗、外牆塗料等單獨分包出去,並以獨立費列項,逃避規費,是建築市場不規範的表現。

採用工程量清單,企業自主報價,發包方不應分解工程。對於圖紙不準確的、甲供材料價格不明確的,可以暫估價、量列入,不應以獨立費列項。

26、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漏項,且招標要求包乾價,乙方報價是否應補充,若沒補充,甲方是否會認為該漏項費用已計入其他項目。

答: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包乾的範圍來定。

(1)如果包乾範圍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而言,出現漏項屬於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應由甲方負責並補充計入相應費用。

(2) 如果包乾範圍是指完成該項目,出現漏項乙方應及時提出,並與甲方協商計入相應費用。

27、可以在招標文件內只列合同範本,具體條款再在中標後由業主與中標人簽訂嗎?

答:不可以。工程量清單要求與合同配套,明確合同的計價方式,才能做出投標決策。如在招標文件內只列合同範本,具體條款再在中標後由業主與中標人簽訂,這樣的招標文件是不完善的,是違反招標法的,投標人的風險明顯大於業主,應將合同範本中的專用條款具體化列入招標文件。建設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範本》也是要求把具體條款(即專用條款)列入招標文件。

28、費用計算規則中,不可競爭費用包括哪些?

答 :費用計算規則中,不可競爭費用包括以下幾種:

(1)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2)工程定額測定費;

(3)安全生產監督費;

(4)建築管理費;

(5)勞動保險費;

(6)稅金;

(7)有權部門批准的其他不可競爭費用。

29、投標人在報價時,總報價中是否應包括其他項目費?

答:根據《計價規範》4.0.2條規定,總報價應包括其他項目費。所以投標人在報價時,總報價應填報其他項目費。

30、高層建築增加費應在清單報價中如何考慮?

答:高層建築增加費中的人工降效在分部分項工程及措施項目的綜合單價中考慮,人工降效係數土建部分同單獨裝飾工程。機械降效在措施項目中的垂直運輸費中考慮。高壓水泵攤銷和垃圾管道攤銷費單獨列入措施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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