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的這些區別你知道嗎?可以同時取得嗎?

在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如果解除合同,勞動者不服的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或者舉報,甚至去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不服還可以去法院起訴。

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的這些區別你知道嗎?可以同時取得嗎?

那麼是否可以主張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兩者的不同在哪?能否同時適用?

01、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是對勞動者由於勞動關係終止帶來的利益損失的補償,以便使勞動者在重新就業的合理時間內有一個良好的經濟過渡。

經濟賠償金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員工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

與經濟補償金不同,經濟賠償金具有懲罰性,是一種懲罰性賠償。

用人單位“違法”是勞動者請求賠償金的前提,勞動者如果發現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有權請求其支付經濟賠償金。

02、兩者支付條件不同

一般情形下,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有以下幾種情形: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辭退勞動者;

3、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4、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5、特殊情形下用人單位停止經營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的這些區別你知道嗎?可以同時取得嗎?

03、兩者計算標準上區別大

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按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注:月工資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當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計算公式:經濟補償金=基數×補償年限

2、賠償金的計算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計算公式:賠償金=經濟補償金×2

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的這些區別你知道嗎?可以同時取得嗎?

04、兩者能否重複適用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支付經濟賠償金後還要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呢?

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進行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賠償金的,不在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企業用工風險無處不在,即使合規合法也難免有疏漏!

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的這些區別你知道嗎?可以同時取得嗎?

通過講解,相信大家對於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有了新的認識,經濟補償金與經濟賠償金區別最大的就是在責任方認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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