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Blood_puppet


国家对农村的宅基地管理一直都比较严格,只是在过去很多人却没有法律的意识,以至于并没有进行提前的申请,直接选择一处地方进行建造,这样的话其实是不符合法规的。有一些人则是直接将宅基地建造在了耕地上,这样也不符合相关的规定。还有一些宅基地的面积超过了相应的标准。当然对于这些历史原因造成的乱象,目前国家采用着保守的方式,并没有将其直接拆除。

在过去也有一些家庭,建造了几处房屋,并将多余的宅基地卖给城里人或者外乡人。按照如今的法规来看,自然是不符合规定的。毕竟《土地管理法》中表示,宅基地的所有权则是在发包方的手里,任何人不能进行买卖交易,毕竟大家只有其中的使用权。这样就意味着城里人和外乡人是不能购买宅基地的,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合法的转让,符合相关的条件就行。

因为房屋的拆迁补偿是直接补偿给房屋的所有权人的。所以,综上所述,非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否能享有房屋的拆迁补偿费用,首先要看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详言之:

因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交易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依照《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也只能在村集体组织内部流转。

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分离,因此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也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否则该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因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无效。


但在明律师提醒:并非所有的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也有例外情况。

第一种,因拆迁等原因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将农村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流转不受该限制,合同有效。


第二种,合同签订后,买方户口迁至本村,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合同有效。


第三种,房屋连环买卖,最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符合法律规定在本集体组织内部流转,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且前面几手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


还值得注意的是:村委会是否同意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村委会是否同意都不影响合同真实有效。

同样的,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村委会同意,买卖合同仍然无效

如果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涉案的房屋并未列入拆迁范围,买受人直接要求索赔的话,因为宅基地上的房屋评估价值不高,索赔数额有限,因此买受人应在能确定拆迁利益的情况下,主张索赔时机更好。


拆迁律师周刊


应该是可以的,拆迁分房子和补偿款是根据房屋所有人来补偿的,如果说你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话那么你是得不到拆迁补偿的,因为你不是房主,明白么?

以前有个在外打零工的,闲着没事儿跟我聊天,说以前八几年的时候在郑州郊区卖了一套小院子,九几年的时候翻盖了一下,建了五层,后来城区扩大,这小院变成市中心了,这下好了,成好地方了,后来城中村拆迁,一下子补偿了不少,这不是在家闲着没事儿做,出来做个零工😂

所以,你买到房子后啊,首先得过户,把房子过到你名下,以后有什么事儿也能说的清楚,有凭有据嘛,是不是。





我是刘同学


不是本村人,购买了农村的房屋,遇到拆迁时,能不能分到钱呢?

对于这个问题,晏子想说,你不是本村人,在那里买栋房子居住,就想在农村拆迁时分钱?这个想法天真了一点。不过,这种情况下,你虽然不能分钱,但如果你买的房屋被迁,还是能拿到房屋的拆迁补助的。

农村拆迁补助,一般地是指针对房屋的,一般不存在分钱问题。耕地被征用要获取征地补助,征用单位针对土地上的青苗和土地承载人口进行青苗补助和安置补助,会根据农村人口分钱。而房屋拆迁是涉及到具体村民的,拆了谁家的房子,就给谁家补助,这不存在分钱的问题,是直接针对性的补助。

对于房子的拆迁补偿,也分为两部分,一是房子补偿,二是宅基地补偿。针对房子的补偿,虽然不是本村人到农村购买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买卖双方承认,并具有买卖协议,这份补偿还是会补给房子的买受人的。

但是,对于宅基地的补偿,就不能补给房子的买受人了。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而使用权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所以国家才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可以随便买卖。对于农村合法的房屋买卖,宅基地实行地随房走的政策,也就是本村村民确实达不到一户一宅条件的可以经过村委会同意购买本村多出一户一宅规定的村民房屋。而外村人和城市人到这里购买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法办理过户的。那么,遇到农村房屋被拆迁,虽然你购买了房屋,但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你就无法获取针对宅基地的补偿。所以,你只可以得到针对房屋的补偿,不存在和村民那样享受安置补偿的问题。还有,农村拆迁不同于城市拆迁,随着国家政策完善,农村拆迁一般是进行重新安置,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就是根据你现有房屋的情况,重新给你安置住房。这种情况下,不是本村人到农村购买的房屋就不存在安置问题,买卖合同无效,你可以退回房屋要回房款,也可以自行拆除你的房子获取建筑材料,那样就不合适了。

综上,不是本村人,到农村去购买房屋,做为投资是没有账可算的,但如果买来居住,不考虑过户问题,现在是没人干涉的,虽然国家政策不城市人到农村购买房屋,但只限在不给予办理过户,目前还没有进行清理的。不遇到拆迁,还是可以居住的。但遇到拆迁,权益就无法维护了。


齐东晏子


肯定不能!因为你不是本村人,你的购买宅基地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宅基地”,至少要明白以下七点:

1、宅基地不是法律上的财产权,只是一种使用权,财产权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不能买卖,可以流转。但是流转的范围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

2、宅基地没有继承权。

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可能很多人就会质疑了,我家的宅基地不是祖祖辈辈一直在继承吗?其实我们一定要搞清楚的是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继承,这只是在延续使用权而已。

3、户口一旦迁出本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自动丧失。

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商品粮户口的黄金时代”,尤其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人通过各种手段“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2000年以来,很多城乡结合部大量开发,宅基地和土地获得高额的征地补偿、分房和养老保险等福利,很多人一夜暴富。那些曾经农转非的人也是肠子都悔青了!

4、《物权法》对宅基地的规定依然认定为集体资产,而非农户个体。

那些曾经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非本村人群,在物权法颁布之前也是满怀期待!可以说激起了相关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讨论,各种观点和声音争执不休。随着全国人大正式颁布物权法,根据该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strong>这让很多购买农民宅基地或者土地建设无权无证房屋的人群大失所望。尤其是三四线小县城这种情况尤其普遍!

5、同一村集体内,成员出租或转让其宅基地使用权后,无法第二次申请宅基地。

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有面积限制的,虽然各个地方不尽相同,但是想无序扩大占用面积是完全不可能!全国的乡镇都设有专门的建管办,村上也有国土员,这些部门和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管控宅基地建设的规范运行,要想从中渔利是不可能的。曾经有某国企退休工人花费两三万在农村购买了垮塌的危房,投资七十余万元翻修后居住,结果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被占用,结果也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款,按宅基地面积的补偿资金也是划给了原住农户。退休工人七十多万的资金全部打了水漂。

相信每个地方都有大量的农家乐,农家乐老板除了一部分是村集体原住居民外,另外一部分老板都是通过找农民买地修建,这部分买地修建的农家乐基本上都是属于无权无证的“违法”建筑,当地乡镇和村社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遇到国土督查,就会公事公办,该拆就拆,基本与补偿无缘。

总之:宅基地只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一点建议。

在乡村振兴大潮中,肯定有很多工商资本会到农村投资,国家当然是鼓励的!但是在面临房屋厂房等固定资产建设时,一定不要打宅基地的主意!应该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后再投资建设,避免在不确定的某一天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何况,设施农用地审批还是相对容易的,法律支撑也很完备,不要图一时省心盲目建设,最终落下违法的后遗症。

7、补救措施。

已经违法购买了宅基地怎么办?办法还是有的,虽然有钻政策空子之嫌,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钱来之不易。唯一的补救措施就是:一是立即和原农户将购买合同签订为租赁合同并到村集体申请鉴证;二是根据该合同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农业公司或者专业合作社;三是依据公司或合作社证照到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只有这样,才能合法的保证你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如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私信我,或者在评论里留言。

我是艾鸿海,重庆市劳动模范,农业经济师,农业创业者,新型职业农民。诚意分享真实的三农知识,欢迎关注,共同进步!


艾鸿海劳模创新工作室


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转让是一体的,转让了房屋同时会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外村人购买本村村民的房屋,这个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拆迁的时候,房屋受买人还是能够获得一些补偿的。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由于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全体村民共有的土地资源,在拆迁以后补偿也是专属于村集体的,这部分补偿不是本村村民就没有办法获得;二是对拆迁房屋的补偿,外村人购买了本村村民的房屋,这个购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农户私自签订转让协议的,外村人在非法获得房屋以后,可能进行了装修、翻建等,这部分补偿外村人是可以获得的。



按照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住房是不能向本村集体以外的人转让出售的,如果把宅基地转让给本村以外的人员,这是无效合同。由于房子涨价、拆迁等原因,原来农村把房子卖了的人,往往会以合同无效为由,又跑回来要拆迁补偿,而买房的一方就会吃亏,这样的例子非常多。虽然这种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法院判决这类纠纷的案例来看,还是会合理考虑双方过错,平衡双方利益,由其是对买房人,还是会判决获得一部分补偿。


总之,人无信不立,既然卖出了自己的房屋,肯定是按照当时的市价为标准的,不能看到现在房子涨价了,要拆迁补偿了,就跑回来说这是无效的合同,这也违反了诚信原则,即使最后能获得一部分补偿,也是不太光彩的。


新农人散耕


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这个问题要是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 在没有出台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和城市人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房屋的政策之前,城市人到农村买卖房屋,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买卖双方只需签订一个一式两份的买卖协议,由中间人或是村委签上字,证明卖屋归买受人所有,各持一份,即算买卖行为完成,即便不过户,有约契,便视为合理合法,你要是在政策变化之前遇有征迁的时候,所有补偿都该归你买受人所有。



但是,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即便你是在新政策出台之前来农村购买的房屋,但政策出台之后遇有征迁,按照现在的政策,城市户口和非本村村民不能进行房屋买卖,城市人或非本村村民来农村买的房屋,是无法进行确权过不了户的。在没有遇到拆迁时,买受人居住没人管。但是,一旦遇有拆迁,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买受人在这方面是得不到利益的,拆迁费会归房产证的持有者所有。即便双方买卖房屋时鉴定了买卖契约,走上法庭,这份协议在法律上也会被判定为无效合同。如遇上的是新农村改造拆迁,那么拆迁房屋安置则也是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进行新房安置配备。



近几年在新农村改造征迁或拆迁过程当中,像题主这样类似的情况很多,在拆迁补偿安置上出现过很多纠纷。一般的解决方案就是调解,原户主退回买受人当初买房买资金,在有良心的前提下并相应的给予一点安慰费。



所以说,不是本村人,到农村来购买房屋,要是为了看好现在农村正在实施新农的改造政策,在遇新农村改造时,房屋征迁或拆迁中得到利益补偿来做为投资是没有账可算的,一旦遇到拆迁,权益就无法受到保护。


农嫂话农事


人人都有手头紧的时候,而农民遇到缺钱的时候,不少人就会想着将自己家的房子卖掉了,那么如果是外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话,拆迁的时候能不能分钱呢?

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但并不能够自由买卖

在很多人看来,农民自己盖的房子,就是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是可以让儿女继承的,是可以自由处置的,所以拿去卖也是合理的。

不过农村的房屋虽然是私有财产,但是因为农村建设的民房一般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在“房地一体”的情况下,购买宅基地上的民房也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了。

而城里人是无法拥有宅基地跟使用宅基地的,所在买的农村房屋就是违法的。不过有的人就会说城里人无法拥有有宅基地,那如果外村人来买的农村房屋,是不是就合法了呢?

外村人也是农村户口,自然是有享受宅基地的权力的。不过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够是同一集体进行的,所以不是一个集体的农民来买,那买的房子也是无效合同,宅基地是不能够过户的。

我们再回来说说如果外村人买了农村拥有宅基地的房屋,那么拆迁的时候是不是就不能分钱呢?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外村人来买房屋,基本上是两者都存在着过错的,一个不能够买一个不能够卖,所以说合同虽然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拆迁的时候还是可以能够得到补偿的。只不过是两种补偿方式而已,关于宅基地方面的补偿是给原有的农民的,而房屋拆迁给予的补偿购买者是可以得到的。

当然也是可以双方一同协商来分配补偿金的,虽然买家拿不到全部的补偿,但是部分补偿的要求还是合法的,并不是一毛钱都拿不到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都说说吧。


老王谈养牛


本人参与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多年,在宅地基问题方面有较多经验!

不是本村人,买了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分钱吗?

可以分钱,但只是针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进行赔偿,而不会有宅基地的拆迁补偿。

一、目前农村拆迁都有哪些补偿方式

当前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有三种,一是最常见的货币补偿,在走完审批手续,签完拆迁合同后,拆迁部门会按月发放相应的赔偿金,这种补偿方式和房屋的折旧、占地面积、以及家庭人口有直接的关系;二是等价置换,也就是说被拆迁的农户可以在政府部门统一划定的区域内选择分配的商品房;三是给被拆迁的农户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同时在给一部分的现金补偿。

二、宅基地的使用权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

首先,在《土地管理法》和《宪法》中都有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组织成员可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在私下里买卖、转让宅基地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买他的房子,但是房子下的宅基地不一定就是你的了。所以说在房屋拆迁的时候,你只能拿到房屋的拆迁补偿。

清关注我,了解更多关于农村宅基地方面的咨询。有问题请留言或私信!

农房那点事儿


根据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非本村居民和城市户口的人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即使购买了也无法办理过户。可能有的人说我买农村的住房只是为了方便居住,所以过不过户无所谓,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一些人在签订协议之后,就购买了农村住房。

针对这部分人在遇到拆迁时,能不能获得赔偿款,真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在拆迁时赔偿款只是赔付给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的人,因此如果说你购买了农村房产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那么你就会获得和其他村民一样多的赔偿款。

但是由于非本村居民,所以在购买住房时无法实现过户,在拆迁的过程当中,遇到了特别多这种情况,无法过户,那么赔偿款就将赔付给原房产所有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的房主。如果遇到讲理的人还好,他们承认房屋已经卖给了现房主,那赔付所得的钱一分不少都是你的。

可是在实际生活过程中没有那么多深明大义的人,往往在农村一套房子能赔付个百八十万,有的可能甚至更多。由于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没有过户,那么在法律上来说,原户主还是房产的所有人,他们可以获得全部赔偿款,就算真的一分钱不给你,你也没有话说。

这几年在拆迁过程当中遇到过很多次这样的例子。一般的解决方案就是调解,原户主在拿到赔偿款之后支付一部分钱给现户主,比如说现户主是用5万块钱买的农房,一般能拿出10万或者最多20万来给现户主。

所以说想到农村买房的人一定要注意,首先要明确是否能办理房产过户,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改成自己,如果无法办理过户,那么将来早晚是要吃亏的,到那时说什么都晚了。


一品小十六


首先有一条你要明白,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而且你的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必须是户口所在地,一户一宅的面积也是有规定的,你超过了面积也是不允许的,在你的宅基地的许可证上是明确标注着的,你盖房子也得按这个标准盖房,然后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另外你更要明白的是,宅基地的所属权是村集体的,由于土地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的,所以,集体的土地是不也可以买卖的,买卖土地是违法的,别说你不是本村子的人,你就是本村子的人,也不能买别人宅基地,别人卖宅基地是违法的,你买宅基地也是违法的!

你买了别的村子的房屋,那别人的房屋也是不能更改你的名字的,因为你不是本村人,你买了别的村子的房屋,如果村集体干涉你的话,你只能是搬出去了,因为你户口不在本村,你不是本村的农民,村集体也是有权把你请出去的!

如果村里不干涉你的话,你道是可以在这个房子住下的,但是你要记注意,房子你是可以住的,但是宅基地不是你的,宅基地永远是村集体的,如果你住的房子发生了损坏,或者倒塌的话,这个房子也是不可以维修的,只能让它自然破损倒塌的!

说到拆迁了,因为房屋的房产证的主人不是你,你也不是本村的村民,即使是房屋拆迁,或者征用占用,你也是什么都得不到的,你得到的只能是拆迁房屋剩下的残砖碎瓦,这些破烂东西你是可以带走的,如果原来房屋的主人户口还在本村的话,那么原来的主人拿着房产证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如果原来房屋的主人已经把户口迁走的话,那么你们就谁也得不到一分钱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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