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共享助力车来到滨海,这些必须注意

地铁接驳、短途道路、方便应急,骑个小电动车还挺嗨皮的。

明天起,共享助力车来到滨海,这些必须注意

之前在市内六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从明天开始要在滨海新区运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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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摩拜单车发出通知,天津将于2019年10月31日调整助力车运营区域。调整之后,天津摩拜助力车的运营区域仅限滨海新区(塘沽及开发区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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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使用助力车时一定要遵守交规!遵守租赁规则!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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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天津市最新的相关政策,“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今后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因此,共享电动车在滨海将运营多久,也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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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先后调整运营区域

根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公布的文件显示,截至目前,天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有4家:

  • 摩拜(美团)单车

  • ofo小黄车

  • 哈啰单车

  • 青桔单车

单车运营企业备案总量约49.46万:

  • ofo单车 投放量0.5万

  • 摩拜 投放量35.9万

  • 哈啰 投放8.56万

  • 青桔 投放量4.5万辆

近期,摩拜单车、哈啰出行都先后宣布,调整共享助力车运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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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拜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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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打开摩拜单车APP,就可以看到“助力车城市运营区域调整公告”。公告显示,天津将于2019年10月31日调整助力车运营区域。调整后的运营区域仅限于滨海新区,大致为塘沽及开发区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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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用户注意:请在蓝色运营区内用车,绿色停车点内还车,以免产生额外费用。

  • 完成用车后,请在运营区域中的绿色停车点内操作还车。

  • 若还车位置在蓝色运营区域外,将额外收取50元/次的车辆管理费;

  • 若还车位置在运营区域中的绿色停车点外,将额外收取10元/次的车辆管理费。

公告中也给出了办理退款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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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调整后的运营区域不能覆盖用户的出行范围,且用户曾购买的天津助力车骑行套尚未使用完毕,便可以点击 “套餐退款登记”按钮查看是否符合骑行套餐的退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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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出行

日前,哈啰出行发布助力车运营调整公告公告显示,天津市哈啰助力车将于11月15日撤出市内六区。自2019年11月15日后,天津用户仅在津南区可以使用哈啰助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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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出行方面表示,将对天津用户购买后但未使用完的骑行卡、骑行券进行退款。

自10月15日起,哈啰助力车就已调整了天津市运营范围,在河东区关闭了所有站点。

02

天津出台最新指导意见

昨天(29日)下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发布关于《天津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的通知

其中提到——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5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电子邮箱ysfwc2017@163.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法规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开华道15号增1号,邮政编码:300384

三、注意事项

请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并在征求意见期间按期反馈。

明天起,共享助力车来到滨海,这些必须注意

《指导意见》中有不少干货,我们一起来划重点。

“总体要求”

以人为本,科技为先。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发挥政府统筹功能,方便市民绿色出行;坚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规模与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积极推进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结合信息化手段等先进技术全面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的环境。

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

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停放秩序和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今后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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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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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谁运营、谁管理”的原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承担主体责任,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确保承租人用户资金安全;

  • 加强对车辆的停放管理、日常维保,定期检修,保障车辆的安全性;

  • 及时修复、清理损坏车辆,对废弃车辆应做到及时回收再生和无害化处理;

  • 对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租还的,应当通过官方

    微博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承租人;

  • 建立承租人投诉受理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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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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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觉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管理、道路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 爱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停放设施等,不得蓄意破坏、盗窃;

  • 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

  • 骑行和停放时发生违规行为,承担企业相应的信用约束和经济处罚;

  • 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 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止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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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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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本市投入市场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性能安全可靠,投放前车辆的质量检测资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 车辆应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支持电子围栏和限制停车关锁等技术需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 企业应建立车辆安全评估和维护保养方案,运营车辆实行三年强制报废制度,对于废老旧车辆,企业应及时报废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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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承租人骑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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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应对承租人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对承租人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

  • 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 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定企业对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保障承租人和其他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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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承租人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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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应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 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并与其签订协议,为承租人提供安全、保密、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 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 收取押金的,应建立完善承租人押金退还制度,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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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停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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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应根据车辆与运维人员比200:1的比例组建专业运营维护队伍,负责对车辆停车摆放、运营调度、检测维护等实施管理,同时配置相应的车辆固定设备和运输能力;

  • 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根据区域潮汐规律及时调度转运车辆,在保障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空间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承租人用车停车需求;

  • 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模式开展精细化管理,

    在手机界面中明显标注停放区和禁停区位置信息,有效引导承租人到规定区域返还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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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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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纳入到社会信息体系中,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在本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上公示,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共享平台(天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

  • 企业应针对承租人建立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及个人用车信用积分评价体系等,对于损坏车辆及设施、使用后未能规范停放、故意丢弃毁坏或者非法占有、不遵守交通秩序、违法骑行用户,实施扣除信用积分和提高收费标准的惩戒措施,直至纳入各共享单车企业黑名单中共同实施限骑或禁骑处罚,企业应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对承租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将承租人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总之,使用共享电动车时,切记遵守各项规则,不要让便利成为安全隐患。

部分内容综合自天津市交通运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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