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河北5市最新限行通知來了

●石家莊11月1日8時起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河北新聞網10月30日訊(記者王峻峰)依據河北省《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經石家莊市環境氣象中心與市環境預測預報中心研判會商,預計11月1日夜間起,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石家莊市汙染消除能力逐漸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將達到橙色預警水平。

為減輕重汙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石家莊市決定11月1日8時起,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有關部門提醒廣大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請儘量留在室內,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應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同時,倡導公眾綠色生活、低碳出行,提倡徒步或騎車外出。

預警和應急響應期間,石家莊市主城區將執行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限行措施,即:對非營運載客汽車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採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尾號是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後一個數字為準,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遊客車)、殘疾人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班車通行證》的通勤班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軍車、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以及殯葬專用車輛、郵政專用車輛、專用清障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搶修通行證》的搶險車;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經批准的其他應急車輛等不限行。

●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1日夜間起,受弱南風持續影響,擴散條件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地面溼度增大,受可能的逆溫影響,我市可能出現PM2.5重度汙染過程。按照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14號)要求,為減輕重汙染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於11月1日8時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按照2019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工業企業嚴格落實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

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其他非營運車輛自11月1日起限行2個號,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同時,加大公共交通運力。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料場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施繞行措施,不得進入中心城區的高速合圍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

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等清潔頻次。

4.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最新限行通知出來了!唐山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關於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各成員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1日開始,受弱南風持續影響,擴散條件轉差,汙染物緩慢積累;地面溼度增大,受可能的逆溫影響,將出現PM2.5重度汙染過程。按照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14號)要求,市政府決定自2019年10月31日8時,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停限產措施。

1、鋼鐵行業。績效評價等級為B級的,燒結機、球團設備停產,如預警時間超過120小時,之後時段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石灰窯停產;6m及以上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6m及以下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績效評價為C級的,燒結機、球團設備停產,如預警時間超過120小時,之後時段停產50%(含)以上;高爐停產50%(含)以上,以高爐計;石灰窯停產;6m及以上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28小時,6m及以下炭化室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2、焦化企業。績效評價為B、C級的,焦爐延長出焦時間至36小時。

3、獨立石灰窯行業。績效評價為B級的,停產保窯;績效評價為C級的,停產。

4、短流程鋼鐵行業。獨立燒結、球團、軋鋼企業停產。

5、鑄造行業。績效評價為A級的,自主採取減排措施;績效評價為B、C級的,所有涉氣工序停產。

6、玻璃行業。績效評價為B級的,限產20%,按生產線怠速計;績效評價為C級的,按前一年中,日生產最低負荷運行,自啟動預警日當天起計。

7、水泥行業(特種水泥行業除外)。水泥製品、粉磨站停產;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的企業,日處理生活垃圾與汙泥總量低於400噸(含)、處理有毒有害廢棄物總量低於熟料產能4%(含)的生產線,停產。

8、磚瓦窯(包括燒結磚和非燒結磚等製造工業)企業,停產。

9、陶瓷行業(包括建築陶瓷生產企業,獨立的幹坯製造或燒成、獨立烤花工序等)。績效評價為B類的,焙燒工序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績效評價為C類的,停產。

10、耐火材料(採用高溫窯爐生產的)。使用煤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使用非天然氣、煤氣或液化氣作為燃料的企業,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11、其他行業,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汙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於印送〈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相關條款。

5、週一至週五7時至20時,採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限行分組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後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範圍內道路行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持有市區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汙車、垃圾清運車、融雪劑播撒車、鏟雪車;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核的下肢殘疾人駕駛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車。

(三)揚塵源控制措施。

1、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2、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3、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二、強化重汙染天氣應急監管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減排清單按照《唐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唐政辦字〔2019〕90號)要求執行。縣級領導要帶隊對企業停限產情況進行夜查,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汙染源監管和重點領域汙染聯防聯控,嚴格環境執法。各駐企人員要在崗在位,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管控措施。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按照《唐山市大氣汙染防治若干規定》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對監管不力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要於每日10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保指揮中心(郵箱:[email protected],傳真:2801574)。

三、加強公眾宣傳工作

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

2019年10月30日

●衡水市定於11月1日8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衡水市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

定於2019年11月1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根據省大氣辦《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214號)精神,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1日夜間起,受弱南風持續影響,大氣擴散條件轉差,我市空氣質量可能出現PM2.5重度汙染過程。按上級要求,經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實施區域應急聯動,現向全市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定於2019年11月1日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按照省大氣辦文件要求,應急響應期間,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汙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不檢查、不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請大家查收!

一、公眾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儘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已安裝空氣淨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淨化裝置。市及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冬天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四)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五)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三、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嚴格執行《關於發佈〈2019-2020年衡水市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2019年10月)的通知》(衡氣領辦〔2019〕339號)的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汙染減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除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主城區外環線(起始點自勝利東路京九地道橋—勝利東路—京衡大街—南外環—東湖大道—滏陽一路—前進大街—南環西路—西外環—北外環—至勝利東路交匯處)以內(含)區域、縣(市、區)主城區(各縣(市、區)自定範圍)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皮卡車除外)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工業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執法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相關部門認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車輛。

(三)揚塵源汙染減排措施

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改造、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等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加強對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清掃作業,對建成區主次幹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4次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非冰凍期)。

所有企業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相關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廠區增加保潔頻次。

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氣象部門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四)其他汙染源減排措施

全市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建成區、縣(市、區)建成區禁止露天燒烤。

●邯鄲發佈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 11月1日將啟動II級應急響應

河北新聞網訊(記者喬賓娟)10月30日,邯鄲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通知:根據省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啟動區域一和區域二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和II級應急響應的通知》,11月1日起,受弱南風持續影響,地面溼度增大,大氣擴散條件轉差,邯鄲市可能出現重度汙染過程。邯鄲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11月1日6時起啟動II級應急響應,全市域嚴格按照《邯鄲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通知指出,建議兒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幼兒園、中小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減少室外作業時間,加強自我防護;醫療機構適當增加急診、門診醫務人員數量。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

工業企業合理調控生產計劃,11月1日6時起嚴格按照《邯鄲市2019 年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橙色預警( II級)

差異化減排措施執行到位。列入《邯鄲市2019年9-12月重點行業生產調控方案》的重點企業從嚴執行,處於停產狀態的企業和生產設備繼續停產,其他企業和設備執行橙色預警( II級)減排

措施。

應急搶險和納入正面清單的重點工程項目,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和“兩個全覆蓋”要求,做好防揚塵措施。 其他施工工地原則上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噴塗粉刷等作業。礦山、砂

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除城市運行(含電力企業生產用煤、粉煤灰渣運輸,企業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鹼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物資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運輸)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市主城區、縣(市、區)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全市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時–20時禁止裝卸油作業。

大氣汙染防治示範區道路保潔按照《邯鄲市大氣汙染防治示範區精細化管控暫行方案》執行;其他範圍道路在堅持“兩天一沖刷、每天三洗掃兩灑水”及支路小街巷“每週兩沖刷、每天兩洗掃、人工輔助”作業的基礎上,對城市主次幹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全市域範圍內,全時段禁止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牽頭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全面開展督導檢查,促進措施落實,凡執行不到位的一律高限處罰、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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