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械鬥3次,警方出動都不管用!一涉惡團伙22人過堂受審

10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天峨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蔣某紅、羅某剛等22人涉嫌犯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案件。該案系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以來,天峨法院審理的轄區內重大涉惡案件,涉案人數多、案情複雜。天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清楊出庭支持公訴,天峨縣人民法院院長李桂丹擔任審判長。

一天械鬥3次,警方出動都不管用!一涉惡團伙22人過堂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蔣某紅、羅某剛、周某華等人經常在自己經營的某酒店聚集、留宿,在一起吃喝玩樂,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同時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逞顯威風,採取暴力、滋擾、威脅、聚眾造勢、拘禁或者其他手段,在天峨縣城區及周邊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蔣某紅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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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4年下半年,天峨縣一家木業有限公司經營者韋某仁先後共向被告人榮某強、麥某華、蔣某紅、羅某剛借高利貸400餘萬元。之後因韋某仁無力償還債務,蔣某紅等人就採取非法拘禁、強行進入公司、控制公司財務、強迫轉讓三分之二股權、轉嫁債務等方式逼迫韋某仁還債。

2015年11月6日中午,被告人蔣某紅在得知被告人彭某和田某因為工錢問題在天峨縣八臘瑤族鄉汙水處理廠工地發生糾紛後,便召集被告人朱某、王某等人前往現場處理,在八臘汙水處理廠雙方發生肢體衝突,公安機關出警處理該糾紛。為報復朱某、王某等人,當晚被告人譚常軍糾集被告人羅某波等30多名男子持械對二人進行毆打。當天,雙方先後三次在八臘汙水處理廠、八臘某超市附近、縣城區飛來58門口打架互毆或持械互毆。第4次,被告人譚某軍又糾集30多名男子,攜帶好鐵管、管制刀具等準備來報復,被民警在查車時將管制刀具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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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在2009年至2017年間,該涉惡團伙共實施犯罪15起,違法2起。其中,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敲詐勒索他人3次,強迫交易4次,非法拘禁3次;為壓制、震懾他人,維護樹立本方威信,逞強好勝,公然在公共場所持械聚眾鬥毆3次;為呈顯威風,無故持械毆打他人或強拿硬要、打砸物品2次;共造成3人輕傷二級,1人輕傷一級,1人輕微傷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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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蔣某紅等22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應當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蔣某紅、羅某剛、周某華、黃某權等人的行為,符合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的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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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天上午的庭審中,法庭核實被告人的身份,告知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庭審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法進行審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100餘人旁聽庭審,在縣城內人流密集處的4處戶外顯示屏同步直播。

因該案涉案人數多,犯罪事實多,案情疑難、複雜,庭審預計持續3天。

(何可寒 莫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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