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城市裡小區物業該不該取締?成立業主委員會自己管理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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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喜歡高談闊論,說什麼成立業委會自己管理這樣不切實際的話,首先我們看看百度百科關於業委會的定義: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選舉出的業主代表組成,通過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業主大會執行機構,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沒有法人資格意味著業委會不具有經營物業的資格。通俗點說,業委會不能收取業主的物管費;大家都知道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業委會沒錢沒權只能為所有業主義務勞動,如果你是業主你會願意進這樣的業委會嗎?回答肯定的是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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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很多情況都是拿著業主的錢當業主!他們根本不是業主請來的管理,他們的管理和服務就是管理業主,感覺這樣反而他們才是業主一樣!沒有明白自己責任和義務是什麼,我覺得成立業主委員會自己管理是最好的結果,否則都在花冤枉錢!



澆築大師


有這想法的大有人在,而且很多小區也試過了,結果呢情況都很慘,這是為什麼?就是這些小區這些人的素質都跟不上,就為省點物業費,非得把個好端端的小區搞得一塌糊塗,不用物業可以的,但是小區裡的公共事務誰來做?要不要花錢?不給錢有人做嗎?如果花錢有人家專業嗎?我們國家釆取聘用物業由業主自治已十多年了,不斷的完善物業管理方式,業主也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有一些剛買房的新業主進入新的環境中還不能適應,尤其是一些貸款買房的業主,每月還貸再付物業費確實很難,但不付物業費也是不行的,人家物業工人也要生活,這都是高房價造成的惡果,換位思考,你欠房貸不還月供行嗎?銀行不會因為你沒錢就免了你的月供吧?


藍夕陽836


應取締,大多以開發商有纖聯,有的還帶有黑惡勢力現象。所以廣大業主非常反感,物業費收的太貴,服務確極低,還有償服務,換個開關面板自備件還要3o元,換個燈泡要1○元等等,所以不如在街道辦事處領導下,自管最好!由辦事處設專門物業機構管理屬地小區物業事誼,搬走壓在廣大業主頭上的三座大山,物業費,取暖費,停車費之一的物業費負擔。業委會才是真正的廣大業主的依靠,業主交點錢也值,也樂意。強烈要求取消物業公司。


仁華1


叫囂取消物業的都是不想交物業費還想享受免費服務的人,不信你查一查吧,這些人至少三年以上沒交物業費了,我們小區就是這樣,物業實行電梯刷卡制度,出來反對的都是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為什麼?他們怕以後物業利用控制電梯卡逼他們交物業費,這幫人在我們小區號召所有業主去物業抗議電梯刷卡,但是我們交過物業費的業主沒人理會他們,因為我們感覺實行電梯刷卡是好事,安全保障提高了!


用戶6664698706726


交給業委會管理,這個想法是好的,但是誰就保證業委會能做好?物業管理服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牽扯到方方面面,每個人的服務標準不一樣。如果物業公司不作為,是因為沒有找到品質好的物業公司。物業行業裡,我相信大多數老闆,還是想把公司做強做大,當下人們是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試問:哪有這樣的好事?如果服務品質提升起來,物業費也會高,畢竟都是有成本的。一人難湊十人意。


用戶6972996551488


凡事成立業委會的小區,以後沒有哪個小區業主不後悔的,就重慶南岸我們小區附近的,天龍廣場三期,上海城,都是到了拉橫幅,扎公路,看來我們小區也要步後塵,大家業主現在正在雲嚷中,小區一年100多萬公共收益,被業委會幾個人獨吞了,所以,小區千萬不能成立業委會,業主代表可以,


L據理力爭


我覺得小區物業應該取消,不過不是我的小區,而是你的小區,支持你們先去物業撤離,由你們業主自管,不要說交社區管理,人家沒功夫沒精力管這些事,頂多出面再給你們找家物業公司,城市裡面樓盤分高中低檔,建議低檔小區就不要弄物業了,沒啥高要求省錢最重要!


末末拉古


小區物業本應該可以自行管理。但要從新規範物業管理例,明確業委會如何自行管理。並教育業主什麼是專有面積,什麼是共有建築物及共有設備設施。讓他們明白自己的共有,共用,共管三元論。給業委會登記註冊成為法人。名正言順。共有的資產也能登記業委會名下。有資產,有權力,有責任。各級政府還要指導和協助業委會公正,有效的運行。至於自行管理還是委託管理我認為都可以。而現行的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是不能指導業主,業主委員會的。是被利益集團操控起草的產物。必須大改大立。使其符合《物權法》,符合國家,業主利益。使業委會依法,依規管理物業。


平月清


政府應當制定有效的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和法規,並且必須融入黨的領導,建立財務審計制度,杜絕其一切向錢看,只要發現損害業主利益的事,應該有解決問題的部門和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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