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普
勸架也要負法律責任嗎?怎麼勸個架也被判刑了呢?
勸架也不能隨便勸啊,我給你講個案例。
“你倆一人提一把,往死裡砍”
飯店老闆王某在“勸架”時
從店裡拿了兩把菜刀出來
結果打架的人中真有人拿過刀砍向另一方……
案情回顧
去年,王某與四位好友在自己所開的飯店吃飯喝酒,期間,尚某與張某酒後發生口角引發打架,被其他人拉開,後二人又到店外爭吵,王某立即從店內拿出兩把菜刀,對二人說:“這有兩把刀,你們看誰能砍過誰!”
尚某遂用王某提供的菜刀將張某左側面部砍傷,經司法鑑定,張某面部刀砍傷構成重傷二級。尚某因具有自首賠償諒解等情節,被法院以
故意傷害罪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該事件中,
就沒有王某什麼事了嗎?
王某是否需要擔責呢?
王某的行為最初被公安機關認定為過失。在本案中,
王某持刀勸架並向發生撕打的尚某和張某提供菜刀,並教唆二人互砍,其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且最終發生了尚某持刀砍傷張某致其面部嚴重損傷構成重傷的結果。其雖辯解稱在勸架,但無論從其語言,“你倆一人提一把,往死裡砍!”還是從其行為,向尚某提供菜刀,王某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而放任結果的發生,其應當預見到自己行為的高度危險性。綜合全案事實和情節,辦案檢察官最終認定王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鑑於全案二人均具有自首賠償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提出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建議,均被法院採納,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對王某減輕處罰,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勸架也要用對方法啊!!
小夥伴們,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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